以纪法监督保障为“戒尺” 以思想保障为“净化器”
以纪法监督保障为“戒尺”
以思想保障为“净化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这一方面体现了党中央对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另一方面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欲干事创业,必先析形势、明定位。想要发挥坚强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就要定好位——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要提供什么方面的坚强保障,怎样提供坚强保障。
笔者认为,首先是提供纪法监督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随着《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以来,反腐败斗争力度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勒紧纪法的“缰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纪法保障无疑让监督长牙、让利剑生威,依靠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为确保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维持政治生态稳定、经济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次是提供思想保障。由“不敢腐”“不能腐”变为“不想腐”,由法律制度、党纪党规所形成的“紧箍咒”变为党员干部自觉自发的警惕意识和廉洁精神,由被动变为主动防腐拒变——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目标与追求便是由内而外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通过整治四风,曝光违反八规的现象,形成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严管效果;通过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形成惩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形成正向思想引导的效果。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高质量的队伍建设引领高质量的现代化建设发展,纪检监察机关从提供纪法监督保障和提供思想保障出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