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的转移

2019-08-26  本文已影响0人  西瓜君666

CASE(不终止确认)

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20万元。同时,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3个月后由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20.175万元。

回购协议+明确回购价,甲公司保留了该笔国债的风险和报酬,不应终止确认该笔国债,该笔国债应按转移前的计量方法继续进行后续计量。

出售国债时

借:银行存款20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

确认利息费用

借:利息支出0.175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0.175

回购时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175

贷:银行存款20.175

CASE(继续涉入)(难)

甲银行与乙银行签订一笔贷款转让协议,甲银行将本金1000万的贷款组合出售给乙银行,售价990万。甲银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00万元,担保的公允价值100万元。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90(售价)

继续涉入资产300(孰低:账面价值1000万,担保金额300万)

贷款处置损益110(倒挤)

贷:贷款1000(账面)

继续涉入负债400(担保金额300 + 担保公允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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