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毛姆《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如果世界上有一种叫作阅读家的职业,在众多小说作者中,不会再有人比毛姆更加适合。
如果单看封面,或者看书名——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可能很少有人会翻开这本书。
毛姆是我最喜欢的英国作家之一,他的书我都很熟悉,但这一本还从未听说过。所以当我看到作者是毛姆时,感到很奇怪,便打开试着读了几页。
读着读着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想起几年前读过的《毛姆读书心得》,便查了一下,果然内容几乎是一样的,只不过这一版本删掉了英国、法国、俄罗斯、美国文学漫谈这一章。
我看了下两本书的出版时间,猜测这本书可能是《毛姆读书心得》的新版。
再次重读,还是深深被毛姆的文笔吸引。不得不说,不管什么体裁,毛姆都能驾轻就熟,让人一读不可收拾。这一本也是如此。
他在这本书中谈到了他对于读书的理解,还列举了塞万提斯、简·奥斯汀、司汤达、巴尔扎克、福楼拜、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莫泊桑、契诃夫等世界级小说家的八卦,因为他认为,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最好弄清他个人历史中的重要之事。
毛姆不仅是个作家,更是个阅读者,与人分享他读书的心得。如果毛姆生活在今天,一定比梁文道要火。
很多人都想知道怎样读书,读什么书。毛姆在书中给出了答案,所以不用再跟风看那些没有丝毫营养的“xx本书,你必须看”之类的文章了。读一本毛姆的书,就足够了。
那么,毛姆在书中是怎么说的呢?
1. 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我想要指明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应当是享受的。当然,为了应对考试或学习知识,我们需要阅读许多书,这类阅读中是不存在什么享受的。我们只是为了获得知识而进行阅读。唯一能做的便是祈祷因为我们需要它,所以我们不至于在通读它的过程中觉得乏味。
对于这类书,我们是不得已才会去阅读它们的,而不是乐意去读。这种阅读不是我心中所指的那种阅读。
真正爱读书的人,不会执着于一年看多少本,有几百本的阅读计划,都是想看什么看什么,看一本书中又提到了几本,然后按图索骥去读那些书,或者在某个时间段忽然对哪个领域感兴趣,又去读了几本书。这些是不能在一年开始就定下来的。
读书一直是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不确定的,今天我可能没心情看书,就一页都不看,明天我可能有时间也有心情看书,我就一天读完了一本,这些都是没什么计划的。
所有需要计划的,都是自己不太想做却强迫自己去做的。
像毛姆在书中所说,阅读应当是享受的。然而,为了应付考试和学习的书是为了获取知识,是不得已才去读,而不是乐意去读。可以看到,很多人号称自己读了几百本书之类,还停留在为了获取知识而阅读这个层面上。
阅读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一种快乐和享受,是枯燥的却为了证明自己博学而不得不去完成的任务。
2. 读书不能让你升官发财
我接下来要提到的书籍既不会帮你拿到学位,也不会教你谋生的本事;不会教你如何航船,也不会教你如何修理停运的机器,但是这些书会让你活得更加丰满。当然,要让这些书籍起到这样的作用,你得享受地沉浸在阅读中。
很多人说,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有那时间还不如多挣点钱。是的,很多不怎么读书的人的确腰缠万贯,但这不代表读书没有用,去看看那些人如何给自己孩子报补习班就知道了。
有些书可以帮助人提高技能,比如工具类、指南类的书,有些书却不能,比如哲学、历史、小说等,它们甚至什么都帮不上,你看或没看,都对你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是它们的影响,是在内里,如毛姆所说,让你活得更加丰满。
有些人愿意读这样的书,只是单纯地因为他们愿意去读,不是为了和人攀比读了多少多少本书,而因为喜欢。
3. 每位读者自己都是最好的批判家
每位读者自己都是最好的批判家。不管学者们对一本书的评价如何,不管他们是多么一致地对一本书盛赞,要是你对这本书不感兴趣的话,你就不必去理会这本书。
毛姆在这本书中讲到司汤达的《红与黑》,说前面的部分还可以,后面的就很枯燥乏味了。其实不仅是《红与黑》,《堂·吉诃德》《梦的解析》之类,我都觉得读起来经常走神。
毛姆在《巨匠与杰作》的译者序中说,有人戏言,所谓名著,就是所有人都不想读却又希望自己读过的东西。
提起那些响当当的名著,《战争与和平》《罪与罚》《悲惨世界》,哪个都不是那么易读。
毛姆说:“读小说就是为了寻开心,假如读一本小说很辛苦的话,那还不如干脆别读了。”
我之所以喜欢毛姆,可能就是因为他真实吧。
记得大一时读《安娜·卡列尼娜》,厚厚的一本,每天强迫自己读,因为必须在上交读书笔记前读完,还要记笔记,感觉自己不是在享受,而是在受刑。所以后来我看到《战争与和平》,就没敢拿起来过。
有很多名著,我也不是很喜欢,比如《水浒传》。但有时会感到惭愧,作为中国人连四大名著都还没读完。但如果像毛姆所说,读小说本来就是为了愉悦的,那还是读点自己感兴趣的吧。
毛姆了解读者的这种心理,才能写出那么脍炙人口的小说吧。《刀锋》《人性的枷锁》,还有广为人知的《月亮与六便士》,每一部都是很容易读的。
我经常读书读到一半就不看了,有时因为自己不喜欢,有时不同意作者观点,有时感觉写到后面有点水了,还有时就是不感兴趣了。还有的书被捧上神坛,摘下多少多少奖,但读几页发现有些差劲,就不读也罢。
像毛姆说的那样,不喜欢,就不用去读。
4. 同时阅读四到五本书
在我看来,最好是按照你个人的喜好来阅读这些书,甚至不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一本。就我而言,同时阅读四到五本书会更符合。
很少有人一个时间段只读一本书,多半会是几本书同时读的。
早上头脑清晰,可能读些需要记忆的书;晚上睡觉前会看些小说、散文等轻松愉悦的书;周末整段时间可能会读长篇小说。
我在坐地铁的时候喜欢看随笔或杂文,一小篇文章几分钟就看完了,不会读小说,因为一读就停不下来,走路都想看看后面发生了什么。晚上我喜欢看小说,一般看一节或两节就够了。
我的床头和书桌上经常放着三四本书,想拿起哪本就看哪本,没有固定的顺序,也没什么计划,纯粹就是兴趣。
以上提到的,就是毛姆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一书的第一章的主要内容。在第二章,毛姆开始讲那些文学巨匠的八卦和作品,等看完后有机会再分享。
一句话,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别再看那些“一年读xx本书,向你推荐这几本”之类的文章了,有时间,看看毛姆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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