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寸金莲想到的
在上一篇《小河从这里入海》中,我曾写到过奶奶的小脚,在古代被称之为三寸金莲,是封建时代对女姓的审美标准,小脚为美,大脚为耻。关于缠足的历史渊源,上文有详述,这里不再罗嗦。
然而时代不同,人们的审美标准也各异,甚至能成为引领社会的一个潮流。正所谓环肥燕瘦,各领风骚若干年。
唐代以胖为美,最典型的要数唐明皇的贵妃杨玉环,史称她身材丰满,肤如凝脂。“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盛世亁坤,顷刻断在一笑之间。
“掌中舞罢箫声绝, 三十六宫秋夜长。”这是描写汉代美女赵飞燕的诗句,赵飞燕身材苗条,身轻如燕,为保持身材,长期服用一种丹药,导致终身不孕。虽风华绝代却臭名昭著。
国人大都讲究以白为美,一白遮百丑嘛,于是各种美白产品充斥货架。可欧美的白种人却硬要去海滩宽衣解带,在烈日下把自己的身体晒黑,或者晒成古铜色,他们认为这种肤色才是最健康的最美的。
现代某些年轻人追逐时尚,紧跟潮流,审美情趣可谓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令人大跌眼镜。我发现当代人残害起自己的身体来,比古人都狠。
隆鼻隆胸隆屁股,耳环鼻环肚脐环;拉双眼皮,垫下巴,蛇精脸;男变女,女变男,不男不女的娘炮儿…………
这一系列的自残行为,畸形审美,催生了一大批江湖庸医,野鸡大夫,胡同诊所。
打个喷嚏,鼻子歪了;咳嗽一声,惊掉了下巴。这都啥玩意儿!
更有甚者,把好好的一个舌头拉成两半,分俩叉。一吐舌头,如毒蛇吐信子,吓人不吓人。分俩叉还不够狠,还有分三叉,多叉的,一张嘴,一把肉锯子伸出来,恐怖不恐怖。
据说,这种自残行为是从烟花柳巷中风尘女子那里流出来的,她们为了招揽客人,抬高身价,就想出了这招。跟正常舌头的小姐接吻正常价,跟分俩叉的吻翻倍,跟多叉的肉锯子吻,这就要数数锯齿有多少了。你说稀奇不稀奇,变态不变态。
从裹小脚到拉舌头,变换的是形式,不变的却是心智。至于下一步他们还要残害自己身上哪些器官,鬼才知道。
爱美是人的天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象那些有损健康的美,变态的时尚,不追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