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与真理——《人性论》前言
可以说,休谟和康德的哲学体系是一脉相承的,或者说,康德是受到了休谟的启发而建立了自己的哲学体系。我们说,对于认识世界,休谟基于知觉对世界进行了分类,世界是观念的集合,在这个集合中各个元素相互独立,而互不影响。到了康德这里,他并没有否定这个分类的方法,只是进一步揭示其中的本质内容,换言之,康德对认识世界进行分层,分为先验的和后验,或说感性、知性和理性,世界仍旧是一个观念的集合,区别只是在这个集合中,各个元素是否独立存在并没有作为知识的价值,而当他们依赖于一种体系联结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作用,才是知识的组成部分。
有人说,从休谟提出他的理论以来,至今无人能够反驳,我认为这是必然的。这种反驳的行为无异于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然后和自己说“我不存在”。休谟是基于经验主义进行总结与归类,只要我们相信自己的感官——或者说相信我们的知识来自于我们的感官——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反驳经验主义做出的总结。也许某一天你可以找到一个例外,但在不是反驳,只是对其理论的补充与完善。
但这并不意味休谟所说的理论就是对的,或者说在他之后我们就没有事情可以做了。什么是对的?或者说真理的标准是什么?也许从古到今有许多中定义,其多种多样,变化万千,但不可否定的一点是真理的用途,那边是知道我们的实践。于是我将以此来定义真理:真理即用于指导人类生活实践的必然规律。
退一步讲,知识只是不完全准确的真理,使用休谟的理论中可以这样解释:一条因果关系,由因到果如果是恒常不变的,那便是真理;如果大多数时候是对的,但有可能会出错,那便是知识,对的概率越大,越能称之为知识。我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我们如何才能得到绝对正确的知识——真理呢?显然休谟是做不到的。对于他而言,因果规律知识习惯的恒常,伴随其存在的是永远无法消除的怀疑——出错的可能性。理性与怀疑共存,休谟是怀疑主义者。
于是说,如果人类追求真理,那么必然会在一种本质性的理论体系中寻找真理的必然性,于是便有了康德的哲学。我们说康德的哲学,其核心是对真理的追求,便是如此。但不可避免的,在这条道路上,对这个体系的推测是在感官经验之外的。康德不得不引入先验的知识来作为弥补,这在怀疑主义者看来便是想当然。在这里我们不进一步讨论康德和休谟的对立,只是做一个总结:来自经验的归纳必然是正确的,却无法达到真理的要求;为了追寻真理,我们不得不超越经验,在纯粹理性中寻找一个体系的可能,而在这里,便有了出错的危险,你是否有勇气赌上一把,便是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