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导游事件我想说的话
【这是一篇旧文,现在看来,大概越成熟才会越平和,年轻人爱激动啊。】
如今大家似乎谈导游色变,就像是前一阵城管的处境,涉及到城管这一行业的人一定能体会这其中的苦衷。傍晚路边的几个小摊,城管一晚上能来三趟。
第一趟,所有人都侥幸逃脱,四散而去;可不到十几分钟就又聚集起来了,城管这次没收了最靠前小摊贩的东西,其余的再次作鸟兽散;没半个小时,所有的小摊再次归位,只是顺序变了,换另一家摆在最前“牺牲”,也给大家放哨。不出所料,城管第三次来没收了“哨岗”的东西。
我曾是小摊中的一员,这是亲身经历。城管会不会恼羞成怒呢?中国人喜欢说事不过三,换作你是城管,又会有多少耐心呢?而这样的情景,几乎每个城市的角落里都在上演,猫捉老鼠的游戏是摊贩的无奈,更是执法人员的无奈。我们不排除这其中有未依法执法的人和行为存在,但断章取义地揪住个体行为不放,来抹黑整个群体,真的是明智之举吗?
反观公众对于导游员的看法,不也是拿个体来给群体贴标签吗?只要爆出导游员与游客之间的冲突,那么必声讨导游无疑。我们不否认低劣素质导游员的存在,是,他们的门槛很低,高中以上学历,通过导游资格考试,无考试规定中存在的情形,就可以进入这一行了,这个行业的确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可反例只是少数,更多的导游员是旅游业优秀而不可或缺的支柱。你们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些导游员如此偏激而直接地要求游客购物,请让我告诉你,导游是一个高危行业,但他们并没有如警察、消防员那样的职业获得人们的敬意和保障,他们没有基本工资,少有社保,四处奔波,风吹日晒,还要照顾好游客的方方面面,协调餐厅、酒店等。
还不得不说,这个行业存在的“报价低于成本”的现象,大家只看,哇,飞一趟某国四日游,两千块钱搞定,便争相报名。你是否考虑过,来回的机票多少,住宿、吃饭、门票多少?导游的服务费、旅行社的成本又是多少呢?算下来成本远高于报价,那旅行社和导游都是餐风饮露来做雷锋的么?而旅行社自始至终都没出面,那这个差价谁来补呢?导游从消费的提成中拿。甚至还存在买团的情形,比如说导游员接这个团的时候,旅行社从导游这里每人取走五十块“人头费”,一车四十个人,就是两千块钱,就算导游“买”下这个团了。比如某景点门票是180,旅行社承诺整趟行程160,那么从一开始,导游和旅行社都是“亏本”的,这个窟窿谁来填呢?导游从游客的消费中抽取提成,整趟行程下来,运气不好的导游还会倒贴不少。而途中任何不能预见的意外,导游员同样承担着风险,比如是导游的失误误了机,两万块的损失谁来承担呢?导游。
新颁布的《旅游法》中,只有极少的部分是保护导游的利益,导游更像是一个单干的个体户,处在大环境下协调各方的平衡,而本身却是个弱势群体,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他们同样背负着生存的压力,承担着旁人不能想象的风险。如果你觉得这是一个高薪行业,那就错了,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说这些,并非是为了某一个群体。我说城管,是因为我曾是小贩中的一员,我是猫捉老鼠游戏中的老鼠,但我想为猫说句公道话。我是还没入行的导游,可作为一个准导游的所见所闻和我对这个行业的关注让我对此深有体会,请你们用自己的方式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我是新疆人,也常常会被问到,“新疆人是不是很野蛮?你们是不是骑马上学?”我该怎么回答呢?假如你是了解过的,体验过的,而不是道听途说的,那么一定不会问我这样的问题。偏见,缘于无知。这三个词恰好都和我产生了关联,我泰然受之,我替每一个公正执法的城管人叫好,为自己付出努力进入导游这个行业而高兴,更为生为新疆人而倍感骄傲。或许许多人和我一样与这三个字眼产生关联,但它们不是标签,只是一个职业或者地名而已。当有人偏激地评价和你有关联的这个字眼,当有人天真地问你有关它可笑的问题,你不必生气不必辩解,告诉他回家查查这个词,坐上火车去看看这个地方,然后才有发言权。告诉他,请用自己的嘴巴说话,别做别人的传话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