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简友广场想法

劳动仲裁

2021-11-16  本文已影响0人  何青青

听一位友人说最近被人告到劳动局去了,被告的原因是没有和该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本来小公司嘛,员工合同一向都由人事负责,这名员工入职之后,人事找他签合同,他找借口推拖说晚一点再签,结果粗心大意的人事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过了三四个月,这名员工提出辞职申请,顺利离职后没两天就把公司告到劳动局,要求赔偿未签定合同工作时间双倍工资。

在劳动仲裁庭上,友人提出该员工是自己不愿意签订合同,但无法提供书面证据,而人事做为该公司的员工,所提供的证词也不能完全采信。

最终,经劳动仲裁庭调解,两方协商一致为赔偿2个月工资。

友人觉得挺冤枉的,但也只能花钱买教训。真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