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几年后发现妻子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怎么办?(一)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这个案例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原告在传统的农村家庭长大,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和原告本着结婚成家的愿望,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与被告认识,三个月后被告提出分手,原告一直与被告以普通朋友关系保持联系。年底,被告居然主动同意原告与被告确认恋爱关系并与双方父母见面。过年后,被告告知原告她已经怀孕二个月,于是原被告马上举行了婚礼,然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
孩子于出生到现在已经四岁多了。这四年多的时间,被告生孩子前是住在娘家,原告的母亲主动提出让被告回家自己照顾被告遭被告拒绝。孩子出生以后,原被告也是几乎没有真正生活在一起,一直两地分居,分别在不同的地方打工。期间,原告多次提出让被告到原告单位工作并给被告联系好了非常适合被告的工作职位也遭被告拒绝。原告也多次向被告提出自己辞职去被告单位或者在被告工作单位较近的地方工作也同样遭到被告拒绝。被告除了向原告无休止地要钱外感觉与原告就像两个没有关系的陌生人。被告还时不时因为各种事情与原告发生争吵并多次提出离婚。去年元旦前,被告再次提出离婚并且态度非常坚决,被告根本不管原告是否承受得了直接告诉原告自己离婚的理由是找到了一个比原告更有钱的男人。 为此,原告才思考街坊邻居一直在议论的话题,就是怀疑孩子不是原告亲生的这个问题。于是,原告带着被告生的孩子做了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让本来已经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原告也是不敢相信,然而事实证明,孩子真的不是原告亲生的。这个事实,让原告如雷轰顶,措手不及,不敢面对,整个人都陷入极度绝望和悲凉之中,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原告的父母和家人也都不愿承认这个事实,几乎精神崩溃,一蹶不振,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原告身上。
原告及家人这才如梦初醒,回想起来,被告一直为了掩盖自己的荒唐行为设计了一系列荒唐的计划,那就是与原告假结婚还不让原告及原告家人知晓。被告假戏真做,还利用这个机会从原告家骗取所谓“结婚彩礼”礼金整及购买“结婚用首饰”、办“结婚酒席”包括酒席等等。
事实上,被告与原告认识后三个月就提出分手,期间认识了她认为的所谓“有钱人”并与其发生关系,介于各种原因,那个所谓的有钱人不能公开,于是被告利用原告对她的善良,把原告当成替罪羊。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被告与那个所谓的有钱人怀孕后并没有把真实情况如实告诉原告,反而利用原告对她的喜欢欺骗原告,假装与原告结婚,以掩盖她的行为不检,更利用与原告所谓的“结婚”来给她自己与别人怀孕的孩子找到“合法”的身份。
被告对原告的工资收入是有一点收一点,从来不让原告身上有一分钱,100元,50元,甚至10元钱都要从原告的账户里全部转到她的卡上,而被告自己也有收入,包括原告的所有钱,被告自己掌握,原告完全不知道被告把钱存放在哪里。至今,原告每个月工资收入一万多,而原告却常常身无分文,被告不但伤害了原告及家人的感情,也把原告的所有收入搜刮一空。
孩子四岁了,原告的母亲就全职在家带“孙子”,一带就是四年。者四年的时间,原告母亲没有与原告父亲一起出去打工,一心一意专心带孩子,到头来,钱没有出去挣到,感情更是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奶奶”带“孙子”,四年的时间,“祖孙”感情已经建立,现在却要让她们硬生生地割舍,精神上的伤害可想而知。
当原告知道孩子是被告与第三者生的私生子的真相后,原告这才回想起孩子出生时上户口的事情。
照理说,在传统的农村家庭,家里增添了一个男孩,本是家里的大喜事,也是家族的喜事,男孩子应该都是家族的未来和希望,户口肯定是上在男方的户口上,然而当时被告坚决把孩子的户口上被告的娘家,即孩子的外公家里。从这一点讲,被告当时真的是不知道被告为什么有这样做,然而因为原告对被告的爱和迁就所以妥协,现在看来被告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她根本就没有真正打算与原告一起好好过日子。
加上,原被告从结婚到生子到现在被告向原告提出离婚,其实都是被告精心设计好了的,一切都是被告的预谋!被告就是因为不检点与他人怀孕后欲盖弥彰,想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而选择原告做冤大头。而被告一直心里在打着随时等待时机离开原告,与孩子的亲生父亲在一起。
被告的所作所为,已经给原告及原告的父母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财产经济损失。
原告不知道怎么办,更不知道如何维权,大家认为原告怎么办?欢迎评论区留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