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谈谈情,说说爱

爱的连环套

2018-10-14  本文已影响19人  一铭二畔

生命中总有些人倾尽全力,也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就他妈的是她生命里的过客。”喝醉了的高松指着我的鼻梁骂的时候,我第一次觉得他和我不一样,原来酒后他还是个大丈夫。随即他就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起来,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他这个样子。我没有任何话劝他,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他哭,因为没有喝醉的时候,他太正常了,正常的让我害怕。

我坐在高松的对面,听着他醉酒后的真言,看着他醉酒后的丑态无言以对的时候,在遥远的地方却进行着一场或许很盛大的婚礼。

高松是我大学同学,上下铺兄弟,还是我大学时代的贵人。每次月末我囊中羞涩的时候,都是他温暖的口袋带给我饥肠辘辘的胃无限的期待和满足,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那个死女人的出现。

以前我不敢喊她死女人,高松肯定会跟我拼命。现在当着醉如死人的高松我终于狂吐我的不满。当然,让我的胃忍受饥饿这不是她的错,只是她让我少了这种期待,我不能因此怨她,可是让高松如此痛苦,我不得不声讨她。

如果爱情里口诛笔伐有用,我愿意写上三天三夜为高松赢回他十几年的爱情长跑,可是我这剑拔弩张的字体只能在我心里恣意妄为,却一个都跳不到宝丽那什么子的心里、婚礼上。

静静的夜里,我已经第四次起身扶起高松,他把我的房间糟蹋的跟他的心一样,满目疮痍。听着回到床上安静下来的他无数次喊出宝丽的名字,我握笔的手仿佛握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刀。

十年前,我第一次发表了一篇文章《为你》,高松就是我的原型,那时候他刚刚追上了宝丽,半夜里非要拉我去大西北的酒馆喝酒,也是酩酊大醉,那时候我也醉了,他为宝丽醉了,我为他们的爱情醉了。

十年后,我曾经当作家的理想早已抛之脑后很多年,高松对宝丽的爱却一直在原地,永远不变,可是宝丽变了,或许宝丽也没有变。高松对我说,他想去婚礼现场看看,只是想去看看那个他期待了很多年的婚礼,看看新娘穿上婚纱的样子。他对宝丽最后这个小小的愿望,我没有让他达成,而是让他借酒消愁。
高松醉了,在这之前他已为爱戒酒多年,而我把用来写作的时间全部用于了喝酒。

宝丽是个满脸雀斑的回族女孩,并不漂亮,可是高松视之如宝。自从和高松睡了上下铺之后,我的耳朵就没有清净过,当然也是一种享受,那时候我正做着当作家的崇高的梦。至少高松的唠叨可以成为我的素材。最重要的是,这种唠叨还可以和胃的饥饿程度挂钩,愿意多听唠叨,就可以得到他下馆子的赏赐。
那时候,我还穿着母亲纳的鞋子,拼了命地不想往贫困生堆里挤,硬撑着不申请贫困生奖学金。

宝丽是一个非常活泼但不可爱的女生,在我眼里。她也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她常借着各种名义到男生宿舍,每次来到我们宿舍的时候,高松都拿出接待贵宾的最高礼仪,有点迎接公主驾到的意味,可是宝大人基本上只是路过而已,她的重点在我们隔壁宿舍,再具体一点就是隔壁宿舍的富羽身上。

富羽是我们班上的重点保护对象,更是宝丽的保护对象,因为他是个孤儿,从身材来看,至少他的领养人把他养的不错,一米八的个子,白白净净,一副招女孩子喜欢的样子。再多的不满,我也不敢明讲,毕竟在文章里对一个孤儿还要不尊重是要遭到天谴的。

于是有一副画面就经常在我眼中出现,宝丽、富羽和高松三人行,他们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一起上下晚自习,然后富羽独自回到自己的宿舍,高松则送宝丽回宿舍。

我呢?我在宿舍等着高松一脸兴奋地回来,浇一盆冷水给他,然后继续写我的被人嘲讽的小说。他们说,小子,你看那些男作家,哪些小说像你这种娘娘腔十足、整天爱恨情仇的?你能不能写点武侠的、传奇的?

于是我开始看金庸、看古龙,我记得看完《边城浪子》,我快把我的床单哭湿了,高松半夜醒来,拼命喊:“你小子不会在床上撒尿了吧?”一看,我的泪珠还挂在脸上。我用了一星期看完,因为反复捉摸,也就哭了一星期。从此之后,宿舍里谈武侠色变,因为高松要和他们拼命呀。自此,宿舍里我的性别也从哥弟改为了姐妹。

高松他们三个人的关系也就一直那样和平共处着,直到开学两个多月后,班里来了一个新生,这种关系就打破了。

新生叫林莎,不仅人长得漂亮,身材还超级棒,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家里还特有钱。最后一点是听说,不过,对我来说都没所谓了,她不是我的菜,那时候我可能受社会毒害太深,一心想找个心地善良的姑娘,她的相貌告诉我她不是。你知道,貌美如花的姑娘一抓一大把,心地善良的姑娘可得费点周折。

林莎正好分在了宝丽的宿舍,这叫做无巧不成书。对宝丽的未来是个打击,对高松的当时却是个机会。宝丽算是个热心肠的姑娘,对刚到来的林莎太好了,让她加入了他们的三人行行列,这给了富羽和林莎以机会。

于是,没过多久,富羽就和林莎以男女朋友的形式公开走在了一起,宝丽只有在旁边生气的份儿。当然,高松就是在这个时候展开他的攻势的,于是宝丽很快落网。

很多时候,一句话就能写完的事情,却饱含了当事人的艰辛,比如高松每天给宝丽宿舍提热水,在大西北零下几度的冬天,这可是个苦差;比如他得承受宝丽喜欢富羽的痛苦,这在全世界都是个累心的事儿。

要说呀,我佩服高松这小子,可是我又料定了他该有这样不愉快的未来。他第一件让我佩服的事情就是不吃猪肉了,因为宝丽是回族。搁在十几年前,猪肉对我们可是个好东西,既可过嘴瘾,又可满足身体增长的需求,可是这小子硬生生地戒了。当然,他的戒猪肉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我也基本戒了。他是因为爱情戒的,崇高而又伟大,我是因为没钱又缺少了接济戒的,穷酸而又落魄。
紧接着,第二件事情就是戒酒,因为宝丽不喜欢。如果说吃猪肉不是一个爱好的话,那么喝酒可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可是宝丽不喜欢,他硬是戒了。要知道,在大西北,戒酒这个事情,对男人是个大事儿。我总是开他玩笑,你要是把酒戒了,万一你和宝丽的婚礼上,人们把你灌醉,把宝丽抢走了怎么办?你就偷偷地跟我去喝几杯,让我也跟着享享福。高松的酒量越来越小,只是偶尔被我激将的时候,去喝一两次。

林莎一看就是个娇小姐,时间也确实证明了是这么回事儿。我有时也觉得纳闷,她怎么就选择了富羽,看来帅气的外貌确实能吸引很多漂亮的女人。不过,林莎也是受不了任何委屈的,宝丽有几次都听到林莎在电话里跟前男友哭泣,气得宝丽真想扇她两个嘴巴子。当然,这是高松转述的原话,至于有没有篡改,我无法考证,也不想考证。只是今晚我想借着这句话去扇宝丽的嘴巴子,我觉得两个不够,二十个又太多,打肿了影响婚礼上的形象,说她太胖了,和高松在一起的时候那么瘦,现在和富羽在一起胖了,那不是还白白给那小子脸上贴金。原来,打人也是门技术活。

林莎和富羽分分合合走到了毕业,毕业后各分东西。如果在毕业前各分东西,我想着高松就惨了。因为每次分手的时间太短,宝丽没有机会人家就复合了。这一点上,我有点怨林莎,干脆点,分了,让宝丽早点祸害富羽多好,看看现在把高松祸害的,在我的房间里撒野。

写到这里,我又一次被高松的动静给折腾的不得不从座位上起来。看着他熟睡后仍然痛苦的表情,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想骂他混蛋,可也得等他醒了之后呀。

从他八点半不胜酒力睡着到现在,我一直把他的电话放在我的跟前,把打电话的时间一分分往后推,我本来想恶毒地打给宝丽,祝他们今天结婚、明天离婚;九点钟的时候,我的愤怒还是止不住,我又一次抓起电话,我想替高松骂那个卑鄙的女人忘恩负义;十点钟的时候,我的愤怒到了极点,我想着他们已经结束了仪式,回到了洞房,而高松却在我的房间里像条狗似的蜷缩着,我又一次抓起了电话;十一点的时候,我把高松的电话扔了,狠狠地抓起了我那只笔,笔有时候是我最好的武器,虽然我放下它很久了。

当我们毕业的时候,宝丽考上了研究生,要到另外一个城市,高松跟着她去了那个城市,我鄙视的无以复加,可是我更心疼他,怕他被抛弃。

后来,我在南方找到了一份很稳定且工资不错的工作,我把他叫了过来,他起初不肯,我说如果宝丽研究生毕业后,要跟你结婚,你目前的工资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娶她。他就那样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宝丽,来到了我工作的南方城市。

他工作很努力,工资很快就超过了我。公司也给了他很光明的前景,我甚至有点嫉妒他了。要知道,是我介绍他来公司的,他却变成了我的小领导,几年后甚至是大领导。

宝丽做的最漂亮的一件事情,就是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来到我们所在的城市找工作,至少她愿意和高松在一起。那时候她还有半年才毕业,投了很多简历,都石沉大海。越是学历高的人,越经受不起打击,宝丽很快就灰心了,她说还是考博士的好。于是她很快调整了自己,重新投入了考试。她确实是一个考霸,第一次就考上了本校的博士。

宝丽博士毕业的时候,高松的事业也有了进一步的起色,老板打算任命他为部门经理。而就在这时,宝丽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两地分居太久,既然她在这边找不到工作,那么希望高松能以两个人的未来为重,回去重新开始。

高松连犹豫都没有犹豫,就辞了职,而这个冲动的最佳后果给了我。高松走后,我顶了他的位置,把自己累的跟驴似的。说实在的,高松走之前,我的嫉妒心一点点膨胀,凭什么他做了我的领导,我不服。

我有时候在想,如果高松没有离开,现在他和宝丽分手后,还会不会,或能不能躺在我的床上,把我的房间吐个遍地开花。我不敢做那样的假设,人性可怕的一面让我太害怕了,包括对自己。

高松回去了,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玩起了股票,并且上了瘾,因为他打算把炒股作为终身职业,于是一大堆人劝他都起不了作用。那是我见过的他唯一固执的一次,这一次固执却葬送了他辛辛苦苦、摇摇欲坠的爱情。

宝丽上研究生、博士所有的费用都是高松出的,记得宝丽考上博士的时候,高松请我吃饭,洋洋得意的脸上掩饰不住的自豪。是呀,高学历最基本的好处就是给脸上贴金,宝丽确实给高松了这一点虚荣。

宝丽留校当了老师,而高松却是个自由职业者,专职炒股,人们眼中的不务正业者。宝丽的聚会基本是不带高松的,省得问到职业的时候尴尬。

可是高松好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就是一心想着炒股能挣到钱,能给宝丽一个美好的未来。

终于有一天,我收到了高松的电话,他说宝丽要和他分手,原因是家里人觉得他们不合适。我在电话里破口大骂,你供她上学的时候,他们怎么没有觉得不合适?

高松很低沉地说了第二句话:我看到宝丽和富羽在一起了。

你他妈的是不是个男人?该怎样做还要我提醒你?当了经理之后,我的脾气越来越大,动不动就想骂人。

我想还是算了,这些年,宝丽的心里一直没有忘记过他。

那你为什么不早松手?你有几个青春可以这样消耗?!你个懦夫,遇到事情总是捡人家剩下的,能不能主动出击!我娴熟地骂着电话里的高松,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这么富于挑衅性。

我以为你懂我的爱情。高松低声地说道。

你的爱情就是你倾尽所有,也得不到她的爱。我不屑地说道。

生命中总有些人倾尽全力,也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其实,我和宝丽都是这样的人。只是她在富羽离婚之后,也愿意这样。

你不恨她?我忍不住想问这个很简单的问题。

爱她这么久都得不到,恨她就能得到她?高松苦笑道。

我想不是他疯了,就是我疯了,反正疯子和正常人不能交流,我挂了他的电话。发了短信给他:公司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只是你需要从头来过。

我在火车站接到他的时候,他一脸的颓废。那个本来应该做我的领导、满面春风的人,却是一脸颓废和疲惫。

高松今天本应该在宝丽的婚礼现场,却硬是被我骗到了酒场上,还醉得一塌糊涂。

前几天,收到宝丽的电话,说她要和富羽结婚了,她希望他能参加她的婚礼,如果她结婚了都不告诉他,她觉得自己没人性,毕竟在一起一场。她竟然连“相爱一场”的字眼都不敢用。

高松就订了今天的飞机票,可是要走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身份证,只能留了下来,他说这也许是天意,连老天都不忍心他去承受那样的场面。

身份证当然是我藏起来的,这不是天意,只是我自己的意思,我不希望高松去接受这种不必要的考验,无奈而又绝望。

高松又翻了个身,还是蜷缩着睡着。我偌大的床上,即便他一米八的个子也显得那么的瘦小。

如今,他一无所有,靠着我的接济过着日子,为了那个他一直想给幸福的女人,这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如今,我早已没有再穿母亲纳的鞋子,早已习惯了西装和皮鞋,可是我却不能习惯高松这个样子。

高松又是一阵骚动,好像在梦里有一场战争,而我就是那个坐在电视机前看战争场面的人,又哭又笑,却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进不到角色里,帮助不了他们解决任何的问题。

我又坐回到椅子上的时候,看了看高松的手机,屏幕上已经显示十二点过五分,晚上都走了一半,离白天还远吗?突然时间的变换让我的心透彻起来,高松的话在我耳边回荡:爱她这么久都得不到,恨她就能得到她?

于是,我拿起高松的手机,噼里啪啦地打出一行字,算是替高松对宝丽和富羽的祝福:新婚快乐、白头到老。看似简单的八个字,却比写了一晚上字用的劲儿还大。

很快,高松的电话铃响了起来,在寂静的夜里,显得那样的张狂。歌声十年没有变过,张宇的《月亮惹的祸》,高松追求宝丽的时候,这首歌正在校园的大街小巷里怒放着,如今,它依然在高松的世界里怒放,可是他的世界里已经没有了宝丽。

我快速接起电话,好像怕吵醒高松,又深知他根本不会被吵醒。

我还没有说任何的话,就听见话筒里传来急促又略带些激动的声音:“高松,我知道你会给我祝福的,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被我抛弃了,只是为了追求我的爱。其实我们是一样的人,如果最初是你先走进我的世界该有多好。再次碰到富羽,我觉得是老天的安排,如果他没有再次出现,我想我们会结婚、生孩子,共同经历生老病死,但是那对你、对我而言,都不会是一个快乐的人生,因为我没有办法全身心爱你。现在的富羽,也许已经不是我当年心中的那个富羽了,可是我仍然能在他的身上找到当年的影子。有些爱,她一直停在那里。
我知道让你来参加我的婚礼,是我太自私了,只是我还是保留了一线见你的希望。

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你,富羽病了,股骨头坏死,她老婆因此离开了他,留下了一个两岁的女儿需要照顾,而不久的将来,也许他也会一病不起。在这种情况下,我原本应该躲的远远地,只要好好的接受你的爱就好,可是我想人这一辈子总有那么几次的决定是不计后果的,你说不是吗?

高松,我真的希望你不要恨我,我……”说到这里,宝丽痛哭失声。

我挂了电话,不想听她的哭声,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回了短信:爱你这么久都得不到,恨你就能得到你吗?

我把通话记录和短信全部删除了,就像这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这时候,我才想起,我们和大西北是有两个小时的时差的,你看,几年之后,很多事情是可以被遗忘的。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是《飘》的结尾句,曾经激励过无数的人,我不知道它对高松是不是有用。

前一阵子,我们再一次看了《边城浪子》,高松说:“你这一次竟然没有任何眼泪?”“可是我感觉我这一次比任何的时候都心痛。”我说,自己的感觉自己知道。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痛到深处、欲哭无泪。那时候,高松还没有接到宝丽的电话,生活里还有很多的变数,现在一切尘埃落定。

我把手机悄悄地放回高松的身边,看着他因为醉酒、亦或因为痛苦而扭曲了脸已经平静了下来,真希望一切都平静下来。

人们都喜欢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是呀,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这个“何必当初”。

回到大学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穿着母亲给我纳的鞋子,离开课还有几分钟的时间,大家都在你一嘴我一嘴的闲聊,而我因为宝丽的一句话也进入了大家的视线:辰光,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穿你妈做的鞋子。然后一堆人挤了过来,“让我看看、让我看看”这句极其普通的话,在那个偌大的教室里游荡,而宝丽趾高气扬的样子,我现在还记得。

那之后的很久,每次在各种场合碰到宝丽,都会被她一阵奚落。也许她没有恶意,但是我却有心。

那时候,高松是我们宿舍典型的公子哥,家庭条件良好,一米八的个子,长得还比较讨喜,尤其对我这个贫困生更是照顾有加,而我却怀着自己的鬼胎,和他打了一个赌:追上蛮横霸道的宝丽。当然,我的目的只是让他追上之后便甩了她,并没有让他喜欢十年之后被甩。

高松早已忘记了那样的开始,但是这样的结束将会追随他很多年。

我总是记得宿舍里的人对我的评价,他们说我的感情太细腻了,不该当男生。细腻用在我身上,真的不为过,只是我想加个后缀:细腻到恶毒。如果不是我的恶毒,也许高松不会有这样的下场。而我所做过的他认为的最美好的事情,就是那篇发表在我已经忘记了的杂志上的《为你》。

所有的事情都会过去的,就像我已经习惯了的西装和皮鞋,那意味着妈妈纳鞋子的过去;宝丽也会过去的,等高松醒了,宝丽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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