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视同缴费算不算占便宜?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社保知识,小龙虾今日分享第1219期,欢迎关注!
有网友发帖询问:
视同缴费算不算是占了便宜?
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一、根本就没有“视同缴费”的说法,何来便宜可占呢?
只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没有视同缴费一说。
视同缴费年限:劳保缴费年限视同社保缴费年限!
把“视同缴费年限”故意说成“视同缴费”就是别有用心,意思就是“没有缴费视同缴费”了。
他们的逻辑就是:
既然你们可以“视同缴费”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视同缴费?
要“视同”就大家一起“视同”。
这是典型的歪理邪说,故意歪曲国家养老政策的本意,目的就是为了制造矛盾和对立。
二、从历史角度看,视同缴费年限并非占便宜。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和职工的分配方式与现在不同。
职工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企业的盈利也大多上缴国家,国家将这些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
职工为国家建设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他们没有缴纳社保费用并非自身原因,而是当时的制度安排:
个人无需缴纳,由单位缴纳!
当社保制度建立时,承认他们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对他们过去贡献的一种认可和补偿。
三、从社保制度的公平性来看,视同缴费年限也不是占便宜。
社保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保障劳动者的晚年生活,实现社会公平。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是有严格规定和标准的,并不是随意认定的。
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职工必须是在规定的单位工作、工作时间要达到一定要求等。
而且,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虽然视同缴费年限会影响养老金的数额,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养老金待遇还与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
视同缴费年限是两种养老制度转换的合法合理的政策。
四、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角度看,视同缴费年限具有重要意义。
举个简单的例子:
张三2014年10月1日退休,实际缴费年限为0,个人账户为0。
如果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为0嘛?
或许会说过渡性政策,那换个例子:
张三2024年10月1日退休,工龄40年。
难道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实际缴费10年计算嘛?前面的30年不算了?
说在最后
以上是个人看法,欢迎说出你的看法!
请不要像个傻子一样只会说:不公平、占便宜、不合理等等,其他屁也放不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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