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咬人:多伦多租房小记
文/枫樵
我本科读的是师范,毕业做了老师,后来出国又读了师范,之后一直在家办公。也许是因为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缘故,我依然有点学生思维,不善于和人谈判交涉。
我的房东,一个上海妇女,虽然不惹是生非但也精明利落。我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成功还价就包含那次租房。我现场看房的时候壮着胆子说”如果能每月便宜五十刀,我现在就交定金”。房东先是傲慢地表示不可能,说还有很多人在排队租房呢。我走后五分钟她又打电话,说如果能租满10个月就可以。
我回去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写的条款是:如果租满十个月,每月便宜50刀。前9个月依然付原价租金,倒数第二个月的租金可以有所抵扣。
我当时不明白这样付房租和直接每月少付50刀有什么区别。等到续租的时候才发现,她以外面房租全部上涨了为由,取消了五十刀的优惠。而如果一开始每月租金直接降五十刀,续租的时候她就没有理由涨价了。
不过这也是小事。
最近我为了节约生活成本,也为了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打算搬到多伦多附近的一座城市居住。我担心房东不乐意,要扣我押金之类的。不过现在是八月末,提前点说可以给房东充足的时间招下一个租客,也不会太迁怒于我。于是我犹豫了半天,还是鼓起勇气打算及早给房东发消息,说自己会在10月1号,也就是原定合同到期之前搬走。
房东爽快同意了,也没说要扣我押金。估计是考虑到现在的房市行情一片大好,租房价格涨了许多,她可以租个好价钱。我想到地下室一直有一位大姐想搬到我的房间住——我的房间是主卧,采光好、空间大。我就告诉了那位大姐,这样也免去了有人来不断找我看房的麻烦。大姐问了房东之后灰溜溜地回来告诉我:“房东不同意,说是我签的合同还没到期。估计是地下室不好租出去。” 我不由纳罕:当初我刚刚搬进来的时候房东拼命夸那位大姐如何善良,说后悔没有把我的房间租给大姐。的确,那位大姐非常勤快,平时不仅把自己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还喜欢清理公共区域,督促值日的人倒垃圾,俨然是一个“小管家”。但是在利益面前,房东还是毫不留情。这也完全可以理解,人在不同的位置会说不同的话。
房东立即把我的房间挂在网上,并且问我能不能9月30号搬走。我心想我也是付了30天的房租的,为啥要提前一天搬走,但也不想得罪房东,于是就实话说自己30号要上晚班,和她商量能不能1号大清早搬走。房东也只是抱怨了两句,撂下一句“到时候再看”。
整个交涉过程就这样波澜不惊地结束了。看吧,房东不会咬人,最多也就是说我几句,我并没有遭受任何实际的损失。
人就是这样,当你勇敢面对一切的时候,一切想象中可怕的事情反而会卸下狰狞的面孔,露出平淡的本质。出来混就一往无前,天塌下来也要扛着,脚踏实地解决问题。有了这样的决心之后,一切烦恼、焦虑也就化解了。
PS:剧情又有反转,最后房东在大姐的央求下又同意把房子租给大姐,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利益至上的QAQ,世上还是好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