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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到岁月尽头

2018-05-23  本文已影响513人  董小华99

前言:如同我的名字“黑无常”——世事总无常,报应是会上身的。

等你到岁月尽头

穿过泗水河,再翻过云来山,在山顶眺望.

人人传道的那个不知名古城便赫然立在了眼前。

“哇——,老道姑,这……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中原大地上最最辉煌,最最繁华的古城吗?”

小道童打扮的鱼籽一脸的惊讶,嘴巴张得大大的,显得特别傻气。

我暗暗一乐,调笑的说道“怎么,区区这人间的建筑,竟让我们冥界的最尊贵最气派最帅气的皇子殿下也惊讶成这副样子了?哈哈哈哈……”

“切,我才没有呢,谁稀罕啊?!就这破房子,还没……还没本殿下的茅厕豪华。诶呀诶呀,老道姑,快赶把事情办完啦,作为冥界最尊贵最气派最帅气的皇子,怎么能有这么丑的打扮呢?‘‘

木偶似的小道童十分豪气地手舞足蹈,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愣是让一直假装严肃的我瞬间破了功,捂着肚子在一旁笑得连脸都抽筋。于是,我们的皇子殿下终于成功的被气得炸了天……

我幸灾乐祸的看着鱼籽气得通红的脸被身后的霞光染上一层暖色,一抬头,便被火红的霞光万丈刺得闭上了眼,结果又惹来这小鬼的一阵嘲笑。

淡金色的光芒笼罩在静静伫立了万年的古城,古城被重重叠叠的青山环绕包围,有风带着树林的清新缓缓抚摸着古城的每一个角落,竟将古城那浓郁得化不开的铁与血的味道也冲淡了几分。仿佛身处一幅五彩油画又似浓墨重彩的丹青泼染出来的云来山,山顶之上,穹顶之下,一大一小的白色衣袍,在风中飒飒飞舞。


我是冥界的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招收鬼魂。人间的百姓常常管我叫‘“黑无常”,虽然,我个人觉得,其实,我长得一点也不黑,一点也不喜怒无常。

每天到人间各地去招收死者魂灵是黑无常的日常工作,这项工作我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年了。

本以为,生活还是会这样一成不变地重复下去,招招魂,逗逗帅小伙,追追八卦之类的。没想到的是,收复恶灵剑魂这样的百年难得一遇的苦差事竟然会落到了我的头上。

更加头疼的事,冥王家最不可一世的小霸王正好到了建功进阶的时期,所以,英明圣武的冥王大人,便把他放在心尖尖上的儿子鱼籽郑重的托付给我。

以前跑到人间来玩,我一向喜欢把自己打扮成云游四方的道士,方便四处行走吃喝玩乐。这次出来,便也如此打扮,倒是十分方便。


这次要收服的这个恶灵是一个剑魂,传说因生前杀戮太多,死后又执念不散,结果怨气冲天,竟徘徊世间长达数万年,也无人能够收服。

听冥王说到这儿,我的脊背上爬过一阵阵寒气,只想脚底抹油,赶快溜掉。

可是,这冥王老头却说什么我是最好的人选,还说要给我灵力法宝云云,看着我依旧不情不愿的脸,最后又加了一个砝码,要是事情办好了,就给我加薪升职……

都说,大丈夫者,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虽然我区区一个小女子,却深刻地实践了这句真理名言。

所以,所以……最后,我还是来了。

恶灵住的地方却比九重天的天宫还要美,这话放以前谁说我一定会狠狠嘲笑他是不是脑子抽风了。可是,现在我却深信不疑。

瞧瞧,这建筑的样式,这鎏金色的宫殿,这画舫长廊,这曲水流觞……真是深得朕心啊!就连花园里的花种的,竟然都是我最爱的金盏菊,各种颜色的,成片成片的,大朵小朵的,如海洋一般,如云海一般,如丝绢一般,华丽绝美,壮观无比。这回,看冥界那场狐朋狗友谁还嘲笑我的菊花小家子气。

这简直,比我春秋大梦中退休之后盖的房子还要美上一百倍,不,一千倍。

啧啧啧,这小王爷,真会享受,如此难得的高品位人才,却是个不久后将被我收服的恶灵,可惜,可惜啊……


元守元年的夏天,是临帝一生中最悲伤的夏天。

先是,他最最宠爱的妃子被闯入内宫的刺客一刀毙命,惨死于殿前。后是·,亲眼目睹了母妃被杀害的小皇子,临帝最最疼爱的刚刚满六岁的小王爷,一夜后便痴呆了。

传说,痴呆了的小王爷,不会说也不会笑,从不理会他人。小小的人总是呆呆地杵在那儿,两眼黝黑深邃却空洞茫然,面庞苍白,又是整日穿一身黑衣,仿佛被抽了魂魄的吸血鬼似的。服侍他的宫女太监们看久了,难免心中惶惶的,毕竟,谁家六岁的小孩是这个模样啊?一些不好的说法便渐渐从这西陵宫里流传开来。

时间久了,这些传说越来越神秘,也越来越离奇诡异。渐渐地,除了一如既往喜爱着小儿子的老皇帝,大家都对这个阴森森的小王爷越来越疏远,甚至将他看做异类,有意无意地隔离他。


树精老头刚刚说完,我们就到了城门前。

“原来竟是个哑巴啊……,还是个小小年纪就没娘的……”鱼籽有点呆呆的,同情地说道。

“是呀是呀,同样身为皇子,看看,看看,你这过的是什么日子?

人家过的又是什么日子?

叫你再不听话!再四处捣乱!再到处撒泼!

你爹叫你来, 就是叫你好好看看,啊?……”

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挖苦教育臭鱼籽的我,趁此时机狠狠的爽了一把。

嘿嘿,毕竟,在冥界谁敢这样教育这个混世魔王呀,他有他老爹冥王大人撑腰啊!

诶? 不过……

这位小王爷长大之后

好像

不是痴呆啊?


一个小小的念字诀,厚厚的铜铁城门就这样轻轻松松的打开了,

积了千万年的灰尘,哗哗地落了下来,赤金色的门上,一股金属与鲜血的味道夹杂着尘土扑面而来。

我和鱼籽都有些傻眼,有些不敢相信这千年来吞噬了无数鲜活生命的“鬼门”就这样大大咧咧的敞开在我们面前,仿佛在迎接谁归家一般。

树精老头看着我俩呆愣的傻样儿,抚着胡须笑眯眯地说,“就说二位是有缘人嘛,这不,快快进去吧,也,早些了却这么多年的宿命纠葛吧,诶……”

老头儿说话时不知怎地,垂满层层褶皱的浑浊双眼莫名炯炯有神,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脸都快烧出个洞了,也看得我心里揣揣不安的,不知道心虚个啥。

天边的火红金乌已经完完全全地沉落于山际,柔柔的红色光芒如薄纱一般笼罩着半个天际,薄纱一层比一层淡,淡到最后的橘黄色光芒和深蓝色的天空奇异对接,又一层层地向深色过渡,直至完完全全黒寂。而此时的古城,一半沐浴在夕阳之下,另一半却笼罩在了阴影之中,有一种阴阳交接的奇异色差感。

心不知为何,咚咚咚咚地不停敲打着,气竟有些难喘。

“快进去吧,天快黑了。”我难得严肃的对鱼籽说。

鱼籽好似也意识到了,或者他也像我一样有点儿不舒服,点点头,二话不说地跟在我的身后。

越往里走,心跳越发加快,就要冲出来似的,但胸口仿佛被什么捆着一般,闷闷的疼。想是这儿冤魂戾气重,年份又久远,我停了一下,运转了一周天的气息,鱼籽这小鬼也默默地等着不说话。

本以为运转一下会好很多,没想到,再走几步,同样的症状又发作了,难受得我两眼泪汪汪的。想想我堂堂一届黑无常,多年与各色鬼物打交道,对戾气阴气鬼气煤气天然气劳甚子气已经比对空气都还熟,现在却被这区区古城的戾气给弄成这幅摸样,诶,真是,真是……

走到一半,鱼籽终于看不下去了,胖胖的手掌伸进怀里,掏呀掏,掏呀掏的,掏出一颗黑不溜秋的药丸,扔给我,顺带丢给我一个白眼,还附赠一句“真丢冥界的脸”,然后头也不回就大步向前走去。

我也觉得面上无光,老脸一红,囫囵吞了药丸,突然想起这小孩好像并未出现我的症状。正疑惑不已,忽然又看到树精老头那双仿佛看透一切的双眼。诶,真受不了!摇摇头,赶紧走.。


元守十年的冬天,雪下得比往常还要大得多,整个京城都是白茫茫的一片雪。这一年的腊梅,也开得特别特别的壮烈。簇簇血红色的梅花映衬着皑皑白雪,初见,是惊艳,再看,便是连呼吸也会忘记的那种绝美。

然而,要问何处的梅花开得最美,京城的每个人都一定会告诉你——醉倒芳丛。

传说在临帝还是六皇子的时候,曾因染上恶疾而命不久矣。在太医也束手无策之际,一位道人给先帝了一个消息——隐云谷,最富盛名也是最为神秘的圣医手的居所。先帝听后,当即用了些手段将病入膏肓的六皇子送入谷中。

那圣医手的确不负盛名,仅用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便将六皇子治得七七八八,只是记忆恢复花了些时日。然而就在这些时日,正在谷中养病的六皇子,在一片美丽的梅花林中邂逅了他一生的挚爱,于蓝轻。

两人当时都正处于美好的年华,一个二十弱冠,一个十五及笄;一个意气风发,俊美儒雅,一个粉面桃花,青春逼人;幽静的山谷,潺潺的流水,桃花林花瓣漫天飞舞。

于是,就和话本里的最俗套最俗套的故事一样,才子配佳人。

两人堪堪对望,一眼倾心。

  从此,郎君逐鹿天下,皇图霸业,剑指天涯,。妾抛下一切,无悔追随其左右,只愿日日与君好。

  后来,兵临城下,顷刻间,君临天下,容华谢后。

元守盛世由此开启。

只是,与君并肩的人却不是她。

就在这年的除夕夜,她被刺客一刀毙命,倒在了他俩还只有六岁的儿子面前。

闭上眼的最后一霎那,她仿佛又回到了初见时。

他青衣黑发,站在花瓣漫天飞舞的梅花树下。遥遥朝她望去

眼眸漆黑明亮,好像容纳了整个世界的柔光。

只一眼,便惊艳了她整个世界,却也赔上了她的一生。

  《元守记事》记载:元守元年除夕夜,亥时,梅妃于宫中遇刺,薨,享年二十八,追封孝敏贵妃,谥号元贞。

春日游

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

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

一生休

终被无情弃

不能羞

那个绚烂到灼目的开头

谁又会舍得去想

最后的结局

所以说啊,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不仅能猜中开始,更能够预见结局。

只是,身为当局者,大多都不愿去看清罢了。


梅花精说到这儿,还颇为文艺伤感地加上一些心得体会。就这种调调,在新世纪那儿,还挺流行的,会得到许多点赞,甚至还有几位曾今感同身受如今走出阴影的朋友给灌点鸡汤。

“而我们醉倒芳丛,便是临帝为了纪念他那美好的遇见和已经逝去的青春而建的一座梅园啦。”

梅花精颇为骄傲自得,两条竹节似的腿在树枝上一晃一晃地摇个不停。

‘’诶——”忽然他又叹气道“可惜啊,现在醉倒芳丛里的梅花已经一株都不剩了,想看也看不到了,全种了金盏菊,骚包的菊花,也只有一落那个奇葩鬼喜欢了。哼,一落,一落,

一落这个小人,骗子,白眼狼,那么久那么久了,怎么就不回来了呢?怎么能,怎么能,不会来,怎么能……”看着他眼角已经泪光闪闪,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我拉了鱼籽的手,赶紧溜出花园,上了长廊。

回忆杀惹不起啊,还说金盏菊骚包,切,没有品味。

疼痛一阵阵袭来,头像是快要炸裂一般,我顾不上跑路了,连忙伸出手扶着鱼籽的肩,才勉强站直了身子。

妈的,什么鬼地方啊,身为黑无常,已经多少年不曾这么狼狈过了。

‘“快,走吧,赶紧完事了,赶紧回去——”

我扶着额头对身边的鱼籽说道,真的不想在这个鬼地方再呆下去了,仿佛中邪似的,我甩甩头,好不容易才轻松一些。 


一落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来到人间的。

作为一个只活了七百年的天界灵鸟,一落这次成功地偷溜出九重天,实属运气太好。

  ,噗嗤——一落以抛物线的形态划过皇宫御花园上空,挂在了枝头上,雪夹杂着红彤彤的梅花哗啦啦的落了一落一身。

    胡乱的扒拉掉脸上的雪和梅花,一落便哇——,大吼一声。眼前好像杵着一桩什么东西。定眼再看看,一落更慌了,这桩堆满了雪的东西,好像一道光线在一瞬间慑住了她。

  咔擦一声,树枝折断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还在受惊中的一落失去了支撑物,马上直线坠落。

眼看脸蛋马上就要和雪地来个亲密接触的一落,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一落睁大双眼,死死地盯着白花花的雪地,惊得大脑一片空白,连尖叫都忘记了。

砰的一声,一落直挺挺地栽倒在地,半个头埋进了雪里,两条腿在风中颤颤发抖。

就在一落刚刚缓过了巨大的撞击力时,就听到边上传来一声轻笑。

妈耶,怎么有人?

一个鲤鱼打挺,一落颇为帅气地站直了身体,抖抖身上的雪,指尖集聚起一团灵光,消无声息地接近那个发出轻笑的白色不明物。

但是直到一落已经站在了那个白色不明物体之前,也没有见那物体有丝毫动静,不过盯着她看。

定了一会,貌似没有感受到危险的气息

一落把灵力一收,干脆伸出手将那个白色不明物体上的雪全都扒拉掉,好看看这东西的真面目是什么。

快扒拉掉一半时,手突然被一只冰凉凉的手给抓住了。

被吓得一跳的一落慌忙抬起头。这一抬头,便直直地撞进了一双含笑的眼眸。一落这一看,便再也一不开目光了,看着这双黝黑深邃眼眸,因添了一点笑意而熠熠生光,纯黑色的瞳孔绽放出异芒,就像容纳了夜空的璀璨般,漂亮的简直不像话。

但是,笑意背后,又隐隐藏着明润的哀伤,好似跨越了千年万载的时光,承载了滚滚不尽的思念,

竟是那么的,那么的,灼灼耀眼

连世间——

也容不下一般。

 后来的后来

一落忘却了前尘——,忘却了后世——,忘却了曾经——,

忘却了光阴,忘却了许多许多的许多,然而,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啊

却带着这一刻的异芒,固执地,一次次,一次又一次的,来到一落的梦中,

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去,

不肯离去。


“竟然是和四万年前突然消失的那只天界灵鸟有关,啧啧,有内幕,有内幕啊……”

刚才的场景还犹如在眼前,不知是不是那只灵鸟和我都是有着天界翎羽一族的血统,总感觉那灵鸟和我有一丝丝奇怪的牵绊,血中好似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

“诶?什么消失的灵鸟啊?小爷我怎么没有听说过呢?天界翎羽一族的灵鸟可是堪称九重天大熊猫啊!这么国宝级的东西丢了怎么会没什么消息呀?不会是你胡乱编的吧?”

看着那张人小鬼大的臭屁脸,我真想凑上去踹上几脚啊。

不过,为了大局,

我忍,我忍……

硬生生憋下一口气,我没好气道“那时你还没出生呢……你哪来的消息啊?

臭小子不说话了,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最怕空气突然安静,我又忍不住回答道“小时候听说,这只灵鸟性子及其倔强,而且贪玩。在幻化成人型后,便不听族人的话,独自飞出九重天,跑到人界去玩,结果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想起当时第一次看见灵鸟的塑像时,我才四百岁,还是一个扎着总角的小童。但是,那族人又爱又恨的灵鸟的高傲的头冠和美丽的鎏金色羽毛,却在我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看着这条铺满了的追忆石的长廊,满满的世间珍宝——追忆石,能够凝固记忆碎片的石头,比珍珠玛瑙夜明珠贵了不知几万倍的石头,幻化出我们之前所看到的场景的石头。

我弯下腰,拾起脚边的一片碎石。

“其实九重天一直在派人搜寻,早些年还有些眉目,毕竟天界的探子也不是吃素的。可惜那灵鸟固执至极,无论怎样也不肯回去,天界派出的人又伤不了她,就这样僵持了几十年。后来,天下大乱,各方硝烟四起,战火纷飞,听说那神鸟到了这座城之后,便神奇的消失在世间了,一点儿痕迹也没留下。没想到,竟然是和这位小王爷有关系呀。”

“诶诶,老道姑,小爷我警告你啊,你可别去插手什么纠缠不清的事,赶紧把这事给结了,小爷我要回家了……”

我觉得,我要是再不打人,就太对不起天理了,是吧?

“啊啊啊啊啊啊……!老道姑,你干什么呢,啊啊……放开我啊,你,你,你竟敢,以下犯上!呀呀,放开我呀——”

右手拧着鱼籽的耳朵,我大步向前走去,跨过另一道长廊。鱼籽被我拖着走,嘴里嚷嚷个不停。

天色已经完全黒寂,周遭一切都仿佛笼罩在了黑黑薄纱之中,夜风凉凉,偶尔飘过阵阵菊花带点儿清苦的独特香味,嗯,还是熟悉的香味。


最近,一落成了闵文阁的常客,或者说——,吃点心的常客。

自从那日遇上了在醉倒芳丛中冻成雪人的小王爷后,一落便绑上了一张优质饭票。

虽说灵鸟并不需要进食,不过,吃点心这种闲情逸致,一落还是有的,不但有,还十分的强烈,而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闵文阁的小厨房特制的一种味道神秘的花糕。

回到相遇的那日。

大雪纷飞的醉倒芳丛中,两人大眼瞪小眼地待了十分钟,一落终于败下阵来,不再管这个一动不动的傻小子。

她一会儿四处蹦跶,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白痴一般的新奇感。一会儿又晃回小王爷身边,拉拉他的头发,戳戳他的鼻子,见小王爷只是用一双水灵黝黑的眼睛地盯着她看,便越发大胆起来……

“哈哈,你就束手就擒吧,美人儿

“虽然你包得像个雪人,不过哥哥四不会嫌弃你滴——”

“你叫啊,怎么不叫,啊?美人儿——”

最后宫人们匆匆赶过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

一大只相精致但表情却无比邪恶的漂亮的大鸟,整个挂在他们家的小王爷身上,口中还说着最经典的恶霸调戏民女的台词,

顿时间,个个吓得屁滚尿流,心脏骤停。

正如闵文阁的宫人们怎么都弄不清楚一样,一落也是十分不解啊。

按人界的话来说,那个雪人物体貌似身份很尊贵的样子,那天一个叫小李公公的尖嗓子吊死鬼还一直在大声嚷嚷‘“放肆放肆”啥的,那声音,听着真想让人将他拖出去打五十大板,呃——那天,小雪人的确也那么做了,这小孩挺狠的哈,轻轻摆了摆手,那人便被拖下去杖打五十大板,经了这一遭,人不死也要残。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他们虽然哑巴还有点痴,但是惩罚人从来不手软的小主子,是一定不会放过一落的。

就连一落也是这么觉得,毕竟,她可是刚刚见识了这位小王爷罚人的狠劲。虽然这小子好似有点傻,还是个哑巴,不过,他的威严和脾气却是极其之大。

可是,小王爷只是默默地抖干净身上堆积的雪,然后一把揪住了想乘机溜走的一落扑腾扑腾的翅膀。

然后,当着一旁已经呆若木鸡的宫人们,就这样将同样呆若木鸡的一落拖回了闵文阁。

不过,宫人们毕竟是宫里面混了多年的老人了,又都是皇帝派给他心爱的儿子的心腹,所以大家马上便反应过来,只有被拖走的一落依旧风中凌乱。

自那日起,一落便被小王爷“圈养”在了宫中,只是,圈养她的可不是笼子链条之类的,而是闵文阁小厨房的特色糕点——一种味道及其奇特的花糕。它那种入口即化,清苦不足芬芳更多,末了口中鲜甜不散的滋味,让一落欲罢不能,成天睡着醒着都惦记着它。

而其他人看一落就是个贪吃的,对他们的小王爷也没有什么祸害之心,便默认了一落的存在,顺带每天给她送吃的。

虽说一落会说话这点,着实是吓到不少人,可是那长的就像是祥瑞的神鸟,大家也不敢轻举妄动,更何况,这是他们家的小王爷亲自带回宫的呀!

就在一落被带回闵文阁的第二天,临帝也听说了此事,便马上派人请来了国师大人。

当时一落正躺在在闵文阁院落里的长石上,一面懒懒地晒着她那身宝贵的羽毛,一面美滋滋的欣赏小王爷在一片银装素裹的树林前习武。只看他人虽小个,剑势却凌厉无比,风云叱咤。陡然间有种劈山裂石之感。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连一落都被他搞得眼花缭乱,彻底分不清到底哪儿是哪儿。

这一起一落间,纵使在天界见过不少强者的一落,也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的确是及其有习武天赋啊!那剑气凌厉杀伐,仿若浴血也不染。可是,一落总是觉得,有一股子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到底哪儿不对劲。

再看过去时,小孩已经收了剑,直挺挺地站在那儿等着他的习武师傅来点评。

“天赋是及其好的,招式不但全都到位,而且气势够足,劲儿够大,速度可以……可是,小王爷呀,你这剑练得,戾气太重了啊,这样剑走偏锋,是极易走火入魔的,老夫已经跟你说了多次,你却还不收敛……”

呀,一落终于知道她那股子违和感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了,你说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屁孩,还从小被养在深宫里,那股子杀气是神马回事呀,呀呀呀……

湛蓝得没有一丝杂质天空下,散发着寒气的皑皑积雪白得刺眼。院中的人被温和的阳光镀上了一层暖暖的金色,整个天地,都被白和蓝两个色调所充盈,还有投下来的日光。

大殿里的国师从窗中看出去,一手慢慢的捋着胡子,一边悠悠对临帝道:“应该是天界的灵鸟,实乃祥瑞之兆。”’然后转回头,向临帝拜了一拜,“恕老臣无能,这虽是祥瑞之鸟,可惜,小王爷天煞孤星,注定一世寂寞啊——,欸,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可若是这祥瑞之鸟和小王爷的命数绑在一起,这、这、这……老臣,就无法看出来了。”国师颇为懊恼的一挥衣袖,然后就抬起头看着背对他的帝王。

微风一阵阵吹过来,临帝的淡金色衣角一阵舞动。他的面前是整个闵文阁的山水画屏,上面的簇簇红梅开得极美,远看,就像一团团的鲜红的血色泼墨。

临帝就这么静静盯着这副画屏,长久没有发话。

大殿里的侍从们没有一人敢发出丝毫声响,就这么一片静谧。

良久,就在国师都快觉得自己就要睡着时,突然听到临帝那儿传来一句

“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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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临帝是想起来他那糟糠之妻了吧?”鱼籽戏虐到“真是无能的男人,连自己心爱的人都护不住,诶,失败失败”

  没心情去听鱼籽发表感想,我细细思索里面的联系。

当年,那国师或许已经知道结局了吧?只是,临帝对梅妃的愧疚与思念和对小王爷的补偿之心那么强烈,他也只能闭口不言。都是天命啊,天命不可违,就算他说了,又能够避过么?

后来的事情如何发生的,又是出了什么事情,致使神鸟消失不见、小王爷陷入癫狂,最后叛军入城、国家覆灭……我真的没有一点点耐心再通过追忆石慢慢放映一遍了,赶紧收工马上就到清明四天小长假了,可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这些无聊的宿命牵绊上。

追忆石本是记忆的牵挂之人为了丢掉记忆的那个人能够找回曾经共有的记忆而生的,不过,诶呀,既然都已经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了,那只鸟在那年小王爷破国身亡时都没回来,小王爷化为剑魂等了她那么多年,估计是不会回来了吧……

“情海无涯,回头是岸,回头是岸”一边默默念着减轻点莫名的罪恶感,一边掐诀一路掐诀毁掉一路的追忆石。没过多久,便到了一个院落之前。

此间院落不同于其他地方的建筑,这些琉璃瓦上没有一丝一毫的陈旧感,就像是刚刚修建好那样完美无缺,而不是经过了上万年的岁月的洗礼。

静静站在院落之前,我和鱼籽都默契的没有说话。

就是这儿了,直觉说。不过,其实也不用直觉,一般小说经典桥段里,毁天灭地大魔王出现的场所,就是这种情况下的。

毕竟是怨气冲天万年无人敢去招惹的鬼魂,我还是挺谨慎的。

手一挥,无忧慢慢从掌心升起来,金色的羽毛闪闪发亮,强大的灵气之光刺得人眼睛发疼。还记得白无常一零曾今无数次嘲笑我这个终极法器。虽说我一向知道一零这人小肚鸡肠,说话都酸酸的不过,作为冥界大佬之一的我对于有这样一件如此:“梦幻”的法器也是有些尴尬的。

等到我我完全祭出了终极法器,鱼籽也将这个院落的周围都布置满了牢固的禁制。将翎羽变小藏在袖子下,我将宽大的道袍王往后一撩,抬脚跨进了院落。

一抬眼,只一眼,我便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微微张开了嘴巴,完全说不出来话了。

一个好大好的的院子里,大片大片的金盏菊娇艳的盛开着,红的、紫的、绿的、黄的……没有一个角落是被落下的,没有啊,全都是,全都是——天啊,这一幕的视觉冲击,对于我这个恰好痴迷于金盏菊千年、见过无数种金盏菊花的盛开的人都是如此之大,更不用说鱼籽了。这孩子估计已经被这花海给弄得快近乎痴傻了。

说好的恶鬼、剑魂——??真是——,而且,作为道行颇深我俩,都清楚的知道,眼前的可不是幻境啊。

就在这片摇曳生姿的花海中,一道黑衣黑发的身影背对着我们静静坐在那,一条长腿曲着膝,手肘随意地搭在曲着的膝上。黑色的劲装料子及其华贵,穿在身上服服帖帖,低调而不失华美。黑发高束,在背后随意地摆动,其中几缕发丝与身畔的花瓣交相缠绕、牵扯不清。那冰冷的面容,却看的不怎么真切,只知道,眉目如画,只是,黑黝黝的眸子,黑的太过深沉,太过冷清,肃杀,是的,浓浓的肃杀感。就算身处如此浪漫温馨的花海中,这人的气质却依旧与这儿格格不入。

忽然,像是感受到了我俩注视的目光,他威威仰起头,那双黑黝黝的眸子,就这么与我直直地对上。

我猛地咽了口唾沫,有些结巴地说:“想必,以你那么高、高深的道行,早、早就看出了我俩什么来头了吧?”

一旁的鱼籽丢了个白眼给我,满满的全是鄙视。我很委屈,看见极品帅哥会有点结巴,也不能怪我呀谁、谁让他堂堂一个恶鬼长的如此赏心悦目来着。

听到我的话,他默了一会,然后缓慢地点了头,嗓音有点低沉沙哑,应该是多年没开口了,一时间有点难以适应,“我——并无意,与冥界为敌”

有点受不了这种磨磨蹭蹭不一次性将话给说完的人,我索性全部挑明“做为冥界的一方,我等自是知道阁下从未主动做过什么与六界为敌的事情,更不会插手各方活动。只是,阁下曾经也是一国之主吧,也知道帝王权术,有时候,有的东西并不是有了威胁才不应该存在的。阁下的确不予世事,可是就冲着阁下这万年来的积威,必然有人会打着阁下的旗号,四处作乱多端,饶得生灵不得安宁。也正是因阁下并无树敌之意,冥界才会允许没有被超度的魂灵停留在世间数万年,也是为了阁下的执念能够得到满足毕竟,阁下那一辈的人,现都已经陨落所剩无几,大家还是希望阁下能够心满意足地转世投胎,给世间留下福泽。‘

呼了口气给自己壮胆,在他还在皱眉消化我刚刚的长篇大论时,我继续道”阁下在这儿等了不下四万年了吧,多少个日月星辰,白骨已成黄沙。人间有句话,叫沧海桑田,海枯石烂。四万年的朝朝暮暮,上天入地六界之内谁不知道阁下在等,在等,一直在等。可是,多少年了,都过了多少年了,那人要知道,早就知道了,早知道了,又为何不回来,而阁下还打算守着这无尽的的承诺到这世间的尽头么?何不从此超度了去,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前尘往事,不久随风飘散了吗?;;

我本是打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免与他对上谁也没了好处,可是,不知怎的越说越激动,最后都有些口不择言了,不禁有些后悔。毕竟,话说的的确有些伤人了。

也喜欢看人间讲才子佳人鬼怪山精的画本子,自然对痴情人都有那么一丝丝地同情与珍惜,虽然不怎么了解这神鸟与小王爷之间发生的事,不过,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恨铁成刚的意味毕竟,我只喜欢从此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团圆大结局。

我的话音落了之后,很久很久,那边都没有传来一点动静,他不知是在细细品味我的话,还是在继续发呆,只是,身后的黑发,飞舞得更加张扬。

我也有点语塞,有点踌躇,感觉又要把事情搞砸的样子。鱼籽更加过分,就像隐形一般

突然,那边传来了清冷的声音,带着点沙哑,莫名有些性感,“她要是回来了找不到我了怎么?‘

“靠“我真想仰天长啸,这位是永远听不到重点么?就只听到我让他去超度了吗?

深吸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开口,鱼籽却先发话了,嘿,这小子。

‘她是不会回来的,你是白痴么,好歹堂堂一国王爷,不会用你的脑子想象么?嗯?都四万年了,要回来,他么的早几万年就回来了!“鱼籽这估计是气急败坏了。

听到鱼籽这浓浓挑衅意味的话,他却仿佛听不到一般,只是用抬起膝盖上的那只手,杵着线条优美的下巴,说“她要是回来,找不到我了怎么办?”

我还在垂死挣扎“‘你可以先随我去冥界,那儿有记载着所有生灵的命簿,你可以先……”

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打断。“她要是回来了,找你不到我了怎么办?‘

靠靠靠,这人是复读机?

那双黝黑明润的眼眸,静默地凝望着旁边一朵花儿,那眼中,清冷一片,却又似饱含了无限深情。

再于心不忍,我也知道,不能再拖延下去了,对于这种执念太深的魂魄,执念已经是支撑其下去的生命之源,执念于他,犹如空气于人类,水源于鱼儿。拖延下去,于两方都没有多大的益处。失了一方的承诺,对于苦苦另着的一方,总是有些残忍的,早些了结这残忍,也是善事一桩。

四万年了,自从天界与人界在一万八千五百二十六年前分离开始,失了灵力庇护的古城加速衰败,是这位用他仿佛源源不会枯竭的灵力,撑起了整座城,撑起了铺了一路又一路的追忆石,撑起了这座城里片片金盏菊常开不败。可是,再长的河流也是有尽头的,在多的灵力也有耗尽的一天。剑魂的灵力早已快枯竭了,就算强撑,也过不了几百年了。这是只有冥界几位‘大人物‘才知道的内情,毕竟,这种消息可万万不能够传出去。也是考虑至此,冥王才会派遣我来将他收服了。

祭出法器,我还是有些磨磨蹭蹭的,这冰冷美少年完全一副中二病的样子,又痴情得令人战栗,换谁都会不忍心的。可是,为了年终奖金,为了拼业绩,不输给白无常那个小人,算了吧,算了吧,同情心神马的都喂狗了吧。

鱼籽这小子却没等我出手,变不知用了什么法力将他禁锢在了一个法阵当中。“你布置的追忆石阵已经被我们全部磨成了粉灰,谁也看不到曾今发生过生么了,你的灵力快支撑不住了,束手就擒吧。”

剑魂一听,一直平静的脸上闪现出些许惊慌失措,一偏头,视线忽然定在了我的宝贝法器上,我想他一定是想对我的法器做些什,为了不让他得逞,连忙催动法器,注入灵识,翎羽爆出一阵强光,向他在的方向射去。

忽地,我却感觉极为不对劲,发现忽然眼前一阵异化的白光,仿佛有了生命一般挣脱出了鱼籽设下的禁锢,向院落外飞去,巨大的异化的白光飞到了古城的上空,化为一串串光珠,如流星雨般散落下拉,美得仿佛不在人世间。

而在我的金黄色光芒之中,他看了我最后一眼,缓缓地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压了下来,遮住了,那一眼的黝黑眸子中,哀伤而明润的目光。我心头大震,一丝又一丝的痛密密麻麻地争先恐后地冒出来,疼的我眼冒金星,不停的有酸涩的液体涌上眼眶。

那个黑色的身影倒下之后,开始一点点透明化,白色的光点在四周飞舞这一幕打乱了我打算探究身体怪状的心情,连忙拿出招魂幡,念出口令。

可是,招魂幡也没用,那魂魄依旧不受口令的命令,还在不断地散化。我手忙脚乱,一遍又一遍地操作者招魂幡,念着口令,想留住那一点还没有流散的魂魄。

鱼籽在一旁不停嚷嚷着什么,我也没听到,只是一遍又一遍操纵着这失灵的法器,看着最后一点魂魄也化为流光,仍旧不停下,失心疯了一样,着魔了一般。忽然手臂被人狠狠地攥住,手中法器被人狠狠扯下。鱼子在我耳边吼道“没用就别用了啊,白痴,蠢货,又不是多试几遍就会有效,这人,哦不,这鬼,明明自己求的,魂飞魄散,你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呢?啊?你疯了,多少年的白无常,会连这个都不懂吗?……”

我呆呆地听着鱼籽在一旁吼叫,却什么也没听进心,只觉得,他在我眼前合上双眼,睫毛轻轻抖动的样子,在我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回放,那双眼睛,深深印进脑海里,怎么也驱逐不了……


冥界,河流忘川的一旁,大片大片的曼珠沙华总是开得妖艳无比,丽得惊人。曼珠沙华名气之大,已传遍六界给个角落,以至于任何人到冥界观光旅游,定会到忘川河畔一睹其芳华。

而现如今,却有一处,与忘川河畔的曼珠沙华齐名,人称冥界双姝。那就是黑无常府上的金盏菊花

传说,那花被灌入了霸道无比的灵力,年年常开不败,一片一片的绵延不止几十里,而且还有不断生长的势头。花朵虽没有曼珠沙华那般鬼魅妖娆,却美好得不像话,冥王那老头好几次明示暗示我把这些花的生长给遏制一点,毕竟这花太过灿烈美好,与冥界实在是,画风不符啊……

而传说中,黑无常的府邸后院的花海里,有一个无名碑,碑下埋的是数不清的追忆石要知道,这追忆石,只要一颗,就是无价之宝,而黑无常却埋了这么多在地底下,真是——暴发户。

对,现在到处关于我的传言,就是暴发富,各种版本层出不穷,甚至隐隐超过了冥王后宫八十二房小妾的宅斗。

那一日,剑魂听说追忆石全部被我们毁了之后,竟是在我攻击他的最后关头,选择用他所有的灵力去、复原那些石头,而不是自保。后来我因各种不知名原因昏迷不醒之后,鱼籽叫来了冥界的人员来收拾残局。

这些都是我醒之后,鱼籽给我说的,顺带附赠一个鄙夷地眼神。我实在不太想回忆那天的事情,身体的原因也没个所以然。就这样吧,事情都结束了,快休假了,我的小长假计划马上就得以实现了。

那些珍贵的追忆石,自然被收拾残局的冥界人士给带了回来,美名其曰——搞科研。我醒来的第四天,独自偷溜出冥界,悄悄去了那古城一趟。昔日繁华,现今只有残骸断臂。

鎏金色的宫殿,雕龙画凤的画舫长廊,风雅的曲水流觞……美好得就像一场做了四万年也不愿醒来的梦。如今,梦破,魂灭——

脑中的痛感隐隐又袭来,我赶忙打断、打断。将那大片大片的依旧盛开的金盏菊收入囊中,并马上离开了。

后来冥王在大殿上问我这功臣想要什么赏赐,我先歌颂了冥王的各种功绩再夸奖了他的心胸大度之类的,直到夸得他胡子直抖,我这才委婉地提出我的要求,

我想要所有的古城里的追忆石。所有,一个都,不能缺。

我的要求,激起了一干大臣的反对,毕竟这追忆石一颗都是不可多得的宝物,竟然全部要了,我这功劳,也未免太大了点。

我仿若听不到他人的议论,只是直直地看着冥王。最后,看到他点点头,才松了一口气。

我把金盏菊种在了我的后院,成功的抢占了白无常的三分之二个后花园。又在花中立了个碑,将追忆石全部埋进了碑下。毕竟,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拿了人家的花,总是有愧于人的,如果这追忆石是宁愿放弃”生‘的希望,也要保下的,那何不做了个最后的顺水人情。魂飞魄散、魂飞魄散啊——可就真的就这么散了啊,不存在了……


后记:在现任黑无常之前,是有一个前任的,当然,这个并不是我们说的那种意义上的前任哈。

传说,这个前任黑无常是个女儿身,在一次清明前完成任务之后,便辞了职,从此不知去向,似乎没人再见过她。

这个黑无常原身为天界的神鸟,是在一次偷偷下凡中,与一位天煞孤星命格的人间皇子结识。

二人相伴数年,彼此倾心,形影不离,曾于富贵时共享乐,危难时互坚守。后来,他们坚守的国家终于应了天煞孤星的命格,在皇子的手下破灭了。

本来,天道不可抵挡,从古至今便是此。然而,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神鸟,不顾一切的想救她的爱人与他们热爱的子民。她与皇子约定,她上天庭去求助,皇子在皇宫里等她归来。只是,神女在飞天过程中,迎来了她的天劫。

原来,从她不愿放弃她的爱人和他的国家那一刻起,她的情劫便是失败了。神鸟丢了一魂一魄,被打下冥界,在哪儿讨了个一官半职。

她忘了前尘往事,忘了人间,还有那等着她回去的爱人。

那皇子在战场上坚守到了最后一刻,却没有等到他的爱人,他死后,执念过深,魂魄长长久久地缠绕着他的剑,化为剑魂。他用他的灵力,支撑起了整个皇城,缔造了她最爱的世界,等她归来.

这一等,便是四万年的沧海桑田。

等你到岁月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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