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案学法|借款赌博,配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2018-05-30  本文已影响0人  微案学法

前妻王凤英因网络赌球负下600多万的债务,广西某大学教授罗宗志尽管已经离婚,却也成为被追债的对象。

目前,罗教授因此成为3起诉讼的被告。虽然罗教授辩称:一他对前妻赌球一事完全不知情,二也不知道她私自在外借债这么多,三前妻的借债全部用于赌球,没有用于家庭支出。但一审法院仍然判决他承担连带责任,共计150多万元。

法院判决罗教授为前妻的赌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家认为合理吗?

有律师认为,综合看来,王凤英的债务应该是民间借贷,借款又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一审法院判决罗宗志对前妻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是正确的。

案例菌对这事有不同的看法: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发布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罗教授能够证明前妻借款全部用于网络赌球,自己对此并不知情,那么很有可能就不承担责任。相反,借款人想让罗教授承担连带责任,必须证明他前妻的借款,用于家庭的生活、生产支出。

目前本案还在中院二审中,我们共同期待二审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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