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使用的水表

2020-05-12  本文已影响0人  周明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62—2009冷水水表7.5条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口径小于或等于50mm的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到期轮换!15mm~20mm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6年!大于25mm~50mm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

水表超期使用导致计量失准!二次污染水质!表壳开裂影响用水安全!

90年代至2015年水表表壳全部采用灰口铸铁材质,下图可以看出:80年代的表壳比90~2000年代的还要好!2015年后国家强制要求各水表厂家必须使用球墨铸铁材质生产表壳!

2020年5月12日摄于城区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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