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文学那点儿事儿》之三
三.入迷成瘾
因为对书本的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我不到上学年龄,每天便跟着本家教书的姐姐上学了,给我一张纸,半截铅笔,我便跟着那些小孩子一起写写画画。
后来上了一年级,很骄傲地背着奶奶为我缝制的布书包,每天正儿八经地当起了小学生。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延续到小学毕业,不料一件事的发生,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我七岁那年腊月二十五六,我干了一件出格的事儿。我们几个小女生不服气只有男生能放鞭炮,也偷偷拿了家里的“二踢脚”(一种大炮仗)。
她们几个不敢放,我是“傻大胆儿”。我把炮仗放在地上的一个小洞里,用火柴点燃了,可炮仗没响,我十分纳闷儿,低头“嘘——嘘——”地吹了两口。“咚”地一声炸响,她们兴奋地大喊大叫,而我一边叫一边哭,“我的眼睛啊,我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
猎奇的代价是我成了“盲童”,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干不了,我心里很害怕,担心成了瞎子,真的要到盲人曲艺队说书去。
大年初一,由于治疗及时,我终于又重见天日了。
后来因为这件事情,父亲把我转学到了城里,上了小学二年级,这里果然是另一个世界。
同学们家境迥异,有的同学家里有许多课外书,在学校呢,他们有的也订阅了《少年文艺》《儿童文学》这些刊物。
“书,非借不能读也。”有些书好借,看了及时归还。有些新书难借,就得用点儿“小谋略”。
父亲当时在印刷厂当工人,平时把一些次品纸张,给我装订成本子让我使用。那我就用这些本子,换他们的书看。有一次特别想看《木偶奇遇记》,竟用了四个本子才成交。
但我认为这是很划算的买卖,从此我徜徉在一个神奇美妙的文学世界当中。不管古今中外,看得懂的,看不懂的,囫囵吞枣地看,有书看的日子让人兴奋而充实……
我经常在课余,捧着一本小说,不觉太阳西下,暮色渐起,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书迷”。说我看书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绝不夸张。
后来家里经济状况好转,我会用零用钱买书,然后跟同学交换。那时候作业也少,父母见我看书也不反对,很庆幸宽松的外部氛围,满足了一个少年对文学世界旺盛的求知与好奇。
要说看书对我有什么好处呢?那就是我写作文从来不发愁,从小到大,我的作文,经常成为老师评讲作文时的“范文”。
因为痴迷小说,功课自然也落下不少,尤其是理科科目,简直一窍不通。好不容易考上高中,本想发奋学习,痛改前非,但我实在太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人啊,不可太低估别人,不可太高估自己。当时正是言情与武侠的黄金时代,对于一个小说迷来说,哪里能抵得住这样的诱惑呀?
阅读正如吸毒,一旦沾染,欲罢不能!
上高中时,我把零用钱全部用来租书,一天两毛,租琼瑶、金庸、梁羽生、古龙的书来读。什么时间看呢?上我不喜欢的数理化科目时,发愤忘我地看。
记得那时候正盛行琼瑶的《窗外》,师生恋也相当流行。我的一位好朋友,就痴痴地喜欢上了许多女生都喜欢的“大才子”——我们的语文老师,几乎无法自拔!
终于有一次物理课上,我正津津有味地从课桌抽屉里偷看小说,不料被老师抓了个现行。金庸的《书剑恩仇录》(第二部)被老师没收了,怎么办?少了一本,必须按一套书的价格赔偿。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那可是一笔巨款啊。
中午放学,软磨硬泡,发誓保证,都不奏效。我就眼睁睁地盯着年轻的男物理老师略显笨拙地蒸好了花卷儿,做好了紫菜鸡蛋汤,还客气地问我“吃不吃?”
“不吃,我只要我的书,我保证以后上课再也不看了。”搞得物理老师饭也吃不成,只好破例把书给我了。
从此,我把这些小说改头换面,巧妙“伪装”,明目张胆地放在课桌上看。当然也被其他老师逮到过,但百般周旋,加上厚脸皮,最终都不了了之了。
不谙世事的孩子呀,哪里懂得享受享受,享了就要受。这么痴迷小说的我,能考上大学,大概天理难容吧?所以意料之中,我,高考落榜了。
备注:每周四,周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