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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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嘟嘟是在村口的打谷场上。那时我刚从住了两年多的外婆家回来,很多朋友都生疏了,需要再重新认识。那几天我总是一个人在村子里转悠,渴望着找个机会再次融入原来的群体。嘟嘟正一个人蹲在地下捏饼干屑,大粒的捏完了,剩下些全是极小的,用两根手指根本捏不起来。我一直看他用左手食指在舌尖上点了点,一粒粒地将饼干屑蘸起来再含入口中吮,一会儿饼干屑全捡完了,地下也湿了一片。嘟嘟站起来,舔了舔嘴角的泥巴,我才注意到他的右手,他的右手像鸡爪一样紧紧握着,右臂明显比左臂细了两圈。他充满敌意地避开我的目光,扭头跑掉了。
回家问爸妈。妈从邻居那里听说了,嘟嘟生下来右手就是那个样子,五岁时那小孩用刀子狠狠地割自己的右手,若不是发现得早,整个手掌就给他切掉了。手上至今留有很大的伤疤,大人们想见他那股子狠劲儿都不寒而栗。年初嘟嘟父母离了,没有人愿意养他,就被送到外婆这里来了。嘟嘟的外婆就是在村西头开小商店的老太,村里只有这么一个小商店,全村人一应的油盐酱醋蜡烛火柴都出在这里,小孩子们的零食也在这里。但那位老太可不是好惹的,村里几乎所有人都怕她,谁要是敢得罪她,她能堵在人家门口骂上一整天,还会躺在人家正屋的地上撒泼。老太有两个孙子,都上中学了,所以家里没有人跟嘟嘟玩。
重新融入儿时伙伴中并不像我刚开始想的那样困难,仅仅两三天我们就自然地一起在村子里撒欢了。只是,他们总一有机会就嘲笑我的异地口音,时不时就模仿我说话,弄得我好多次都以大哭收场,一整天都怏怏不乐。这时候我就去找嘟嘟玩。我们彼此试探着接近,我不去注意他的右手,他也不管我的口音,渐渐就在一起玩儿了。我经常吃他的饼干,偶尔还会从他手里得到些别的零食。最让我难忘的是一种叫“唐僧肉”的,吃起来酸酸甜甜的,现在想起来还会流口水。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我从未想过要带嘟嘟和那些伙伴一起玩。现在想来,那时我只是把嘟嘟当作了自己一个人的零食库,我怕别人进来和我抢,所以紧紧把守着大门。
那时全村也没有几台电视,嘟嘟的外婆家有一台,很是稀罕。但是,很少有人来他家看电视,大家都不喜欢那老太,小孩子就更不敢来了,唯独我几乎天天往他们家里跑,有时还会在他们家里吃饭。只有星期二我不会去,因为那天所有的电视节目都只是一个黑白长条的大圆球,大人们说那天电视台放假。那天一整天我都会和别人一起玩,捉迷藏啊警察抓小偷之类的,满村子乱跑。我从没有想过嘟嘟在这一天是怎么过的。
那时村子四周还围绕着水塘小河沟,只要是有水的地方肯定就有小鱼虾,有时在脚窝子的水里都能抓上一两条透明的虾子。我们从来不钓鱼,那是大人的游戏,我们有着属于自己的抓鱼方式:用细线拴住一个空罐头瓶,瓶盖上开个十字形缺口,里面放几块馒头,把瓶就这样沉到水里,第二天捞上来里面就会有几条小鱼。方法简单,就是瓶子不易得,后来小伙伴手中的瓶子大部分都是我从嘟嘟手中拿到的。我也把这方法教给了嘟嘟,也这样抓过不少小鱼,不过养不活,过一夜就全死了。我们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换水、喂食都做了,还是养不活,所以我们只好天天去抓小鱼。还有,大热天我们会自己做一种水枪,把笔芯去头塞进细橡皮管,用针筒向里面注水,灌满水后再用夹子夹住,一松夹子水就会从笔芯喷射出来,也可以用气球做。这种水枪很是流行了一段时间,而这些材料我也全是从嘟嘟那得来的,我们经常把新笔芯吹空。还流行过一种磷头擦炮,火柴头一样一擦就着,这种炮别人都是过年时才买上一两盒,而我和嘟嘟却是常年在玩。我们总喜欢把炮放进瓶子里,有阵子我带了一大群的孩子满村子里翻垃圾找瓶子,大人告诫说这样很危险,我们偏不,偷偷进行着,因隐秘而更加刺激快乐。嘟嘟则喜欢把炮插进牛粪里,我俩炸开了村里的每一块牛粪。这些年村里早没有牛了,不知如今的小孩子们都在用炮炸着什么。
不过,从外婆家回来并不是来玩的,我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过完了夏天就要去学校了。书包是妈亲手缝的,还有一个多月呢我就把书包挎在了肩上,美得不行。嘟嘟却不愿去学校,死活都不去。开学那天我还是在学校见到了嘟嘟,被他外婆硬拉了来,但只待了半天就跑回去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那天也许是故意的也许是新鲜的劲头正足,我根本没有去注意嘟嘟。现在想来那时我是不想让刚认识的同学们知道我与这个长着奇怪右手的家伙是朋友才故意那么做的。我不知道嘟嘟是怎么看我的,也不知道他是否曾试图接近过我,在那么多人中间他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而我却在故意躲着他。我不知道从那天开始嘟嘟再也不来学校和我到底有多大的关系,我也从来没有去想过。我刚刚进入了一个奇妙又梦寐以求的新世界,根本无暇顾及终将远去的童年玩伴。之后有段时间,放学后我还想去找嘟嘟玩,但爸妈总是堵着我,严令不可以再那么疯玩儿要好好学习,而嘟嘟的态度也冷淡了许多,即便还是小孩子,我仍然感觉出了气氛的不同,渐渐也就不再去了。待到家里也买了电视,就没有了去嘟嘟家的理由。偶尔去帮家里跑腿,会在店里看到嘟嘟,他已经独当一面看店了,除了大件的东西要喊外婆,其余全是他在算账了。每次去我都是买了东西就回来,基本上不再多说话,但心里还是很别扭,后来就不愿再去他们店里了,文具零食全都在学校附近的小商店里买了。
一晃经年我都没有去注意嘟嘟了。三年级暑假,有一天晚饭前突然停电了,家里的蜡烛刚好用完,我就去跑腿,虽然不是很情愿。正是嘟嘟在看店,只点了一根蜡烛,四处黑黢黢的。没有多余的话,接过蜡烛和他找过来的一卷钱就回去了,但还是看到了他那畸形的右手,有点不舒服,好像是他故意凑近亮处给我看的。到家里点上了蜡烛,妈就着烛光点钱,发现其中一张两块的票子是破的,只有半张。那个时候两块钱可不算小数目,爸妈都冲我发火,我自己也气炸了。立即冲回去找嘟嘟,他不承认,说找给我时就是好好的一张整钱。我哭闹着爬上柜台抓住他不放,他外婆也出来了,说为什么当时不看清楚,现在谁知道是不是自己给弄破的,倒赖上他们来了。我哭闹不休,随即爸妈也赶了来,双方终于吵起来了。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两边都有劝架的。吵了大半天,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我们只好自认倒霉。若不是强被人拉住,我真的要抡起砖头砸了他们的店。气鼓鼓地回了家,晚饭也没吃,一直哭到天亮。为这事爸妈数落了我很多年,在我进入大学时还不忘提醒我买东西时一定要当面把钱弄清楚喽。那些年我对嘟嘟恨得不行,得亏没见面,否则我一定会敲花他的脑袋。这股怨恨直到进了中学才稍微平复下来。
中学时课业紧张,除了去学校我几乎没有时间出家门,所有关于嘟嘟的消息是一点儿也没有了,昔日的怨恨也终于消失,也许更可能是深深蛰伏了。高中去了县城,做了寄宿生,一个月才得回家一次,连爸妈的面都少见了。偶尔的一次闲谈中妈说起,我中学毕业那年嘟嘟上南方打工去了,经常是过年也不回来。这是这些年来我听到的惟一一次有关嘟嘟的消息。这样,我们的人生完全没有了交集,我上我的学,他打他的工,似乎我们从未相识过,完全是两个不相干的陌生人。大学时有一次过年,我在去给长辈拜年的路上遇到了嘟嘟,个子蹿得老高,身体发福得厉害,脸型也完全变了,如果不是那紧紧蜷缩如鸡爪般的右手我还真不敢认了。我们慢慢靠近,慢慢靠近,最后擦肩而过,彼此只是用余光扫视了对方一眼,就像两个有点好奇又彼此防备的陌生人。这是我这些年来第一次见到嘟嘟,毫无疑问,已经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了。
大学毕业我进了一家公司,未做满一个月就辞职跑路,实在受不了,学校和社会的反差太大了,我还转变不过来。于是开始一家家地换工作,在哪家都干不长,结果我的履历表中工作经历一栏就越来越长越来越长,长得我都不好意思往上再写了,工作也越来越难找,即便找到了,我又是那种脾气。那段时间可把我折腾坏了,身心俱疲。大概有两年多吧,我已换了七八份工作,换得自己都到崩溃的边缘了。年底时终于又进了一家公司,还不错,挺气派的,我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安安稳稳地做下去,再苦再难也要坚持到底,否则我就真成废人了。在总部培训了一周,我被分到郊区的工厂。说是郊区,已是乡下了,四周环绕着熟悉的水田,一大片一大片的原野中央是一座与周围格格不入的现代化厂房,这就是我决心要扎下根来的地方了。
两三天下来,大家都熟悉了。工厂里有不少老乡,听说门卫也是我们老乡,抽空就去门卫上聊了聊。在门卫室聊天时我的心里不知怎么就咯噔一下,随意翻看着闲聊着,忽然就瞟到了墙壁上的值班表,上面有一个极为熟悉的名字,大脑还没来得及反应眼睛就已聚焦在照片上,果然,是嘟嘟。他这一周都是晚班,我们暂时还见不着。我有点蒙,好在还留有几天容我做心理建设。
下周,我和嘟嘟还是照面了,大家都有点尴尬局促放不开,但既然以这种方式相遇了,也只好坐下来聊聊了。有的没的尽管聊着,都是些近来自己工作上的事,谁也不提从前不提童年的种种不愉快或是愉快。我们就像是普普通通的老乡那样,客客气气拿拿捏捏地寒暄着。嘟嘟人又胖了一圈,赶上年画里的“阿福”了,那与生而来的右手却越发的小了,我印象中嘟嘟童年时的右手似乎还要更大一些。就这样干巴巴地聊了几次,我们就算是重新结识了一个老乡。
下个休息日嘟嘟忽然闯进我的宿舍,说是要请我喝酒。我作意推辞了两声,也就如老乡样跟着他去了。坐半小时公交到了城里,嘟嘟径直把我带到了一家颇为体面的饭店。看到饭店的门面我不由得摸了摸怀里的钱包,嘟嘟丝毫没有犹豫就走了进去。还没到发工资的日子,而我身上的钱早因前面的折腾精光光了。现在我是怎样省钱怎样来,恨不得一日三餐都以泡面过活,这种饭店若让我自己来肯定是绝不敢迈进去的。刚进去嘟嘟就嚷嚷开了,“我请客,我请客,别客气,随便点。”服务员把菜单呈上,嘟嘟一把接了来,嘴里说着让我点菜,自己哗啦啦就报了一堆菜名。两个人如何吃得下这么多?我心里直嘀咕,却不好开口。嘟嘟点完了,问我这边还要不要点几个,未等我伸手就直接把菜单塞给了服务员,还连声催促快点上菜。菜上了,酒也来了。开吃开喝。酒桌上的话依然是些不咸不淡的老乡话。我希望我们可以聊聊童年聊下过去,大家可以趁此解开心中的那些疙瘩。但,嘟嘟只是狂吃海喝,还不停地劝我吃呀喝呀,根本没有要交心的意思。风卷残云过后,嘟嘟问了服务员厕所在哪,随即起身离开了餐桌。
等了半小时也不见嘟嘟回来。
我的手开始拼了命地捏钱包。南方的冬天虽然不算太冷可也得穿毛衣了。我的毛衣早湿透了,脸上越来越红,双脚不停地直哆嗦。这满桌的盘子,我的钱包里可能都不够付一个零头的。汗不断不受控地从全身往外冒,用纸巾擦了很多次额头,可还是擦不尽。我开始不停地张望,看向门口。我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不再欺骗自己,开始认真揣摩逃跑的机会以及后果。还好,门口并没有迎宾员,服务生全在里面,大门口并没有人。我如果站起来假装去柜台结账,却突然向门外冲出去,那逃脱的几率还是很大的。问题是店里有没有摄像头,万一他们报警的话,警察会不会发布通缉令,如果真的发了通缉令我这一生可就完了,家里爸妈也不知道要遭受多少白眼。这可不行。我环顾四周,找寻着可装摄像头的位置。看了一圈,似乎没有,顿觉安心了不少。开始考虑逃跑以后的方案,外面就是热闹的大街,我这身装扮只要跑出大门混入人群中他们就别想找到我,况且这里的服务生都是女孩子,根本不可能追得上我。逃出后该怎么办?这家工厂肯定是不能待了,说不定哪天警察就会找上门来,这个城市也不行了,保不准在哪个角落就会遇到那饭店的服务生,而且嘟嘟会不会告发我也还是个问题,只好立即赶回工厂收拾行李不辞而别了,反正也没领工资,工厂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终于打定了主意,开始找机会溜走。忽然惊觉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我!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逃跑的空隙啊。要不要借口去趟厕所,再从厕所逃跑?厕所里肯定会有通向外面的窗子,刚才嘟嘟就是这样溜走的。但是,说不定呐,也许嘟嘟并不是从厕所走的,而是趁我不注意从大门出去的呢。如果这样,我一起身服务生就会死死盯住我的,一旦我再从厕所出来就根本没办法逃走了。怎么办?想个什么办法才能避开这么多的目光?要不要再点几个菜?我这样干坐了可是不短的时间了,周围人应该早就起疑了,干脆再加几个菜继续吃以迷惑他们。可是,如果服务生已经怀疑上了我(毕竟只有两个人却点了那么多的菜),催我结账怎么办,我该冲她发火吗,还是假意要结账而趁机开溜?不过,已经被盯上的话,逃走的几率就小很多了,她很可能早做好了准备,会在我逃跑的瞬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继而大喊起来,那样的话真的就全完了。怎么办?点还是不点?总之就是不能再这样干坐着了。
怎么办?
怎么办?
静下心来,静下心来。深呼吸。
良久,汗水终于不再出来,浑身开始发冷,冰凉的湿衣服碰到干枯的脊背冷得我一激灵。脑门不再发烫了,心跳渐渐减速了。
终于一切生理指标都恢复正常了。
“哈——”
我把身子往背椅上颓然一靠,胸腹间长长舒了一口气。
玻璃窗外天气正好,冬阳倾洒大地,溢出的阳光还偷偷溜进了玻璃窗轻柔地抚摸着我。真舒服,叫我不忍心打断这股温柔。我把头歪过来,眯眼看着窗外悠闲的行人,一下子就释然了,和嘟嘟在一起的那种不协调不知所措以及随后的愤怒瞬间全消失了。啊,我突然觉得人生就应该这样,这样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