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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与冲突――读毛姆《在中国的屏风上》

2018-08-31  本文已影响59人  琉璃晚

我多爱毛姆啊,他的《月亮与六便士》与《刀锋》多么标榜个人主义、个人理想可以超拔于凡俗,特立独行于尘世之上,一直都是我心头的白月光。但这本《在中国的屏风上》我读着读着居然觉得有落差。毛姆的写作能力毋庸置疑,他细致观察,勤于思考,对人物的描写始终带着不动声色却入木三分的冷峻,更是善于用朴素的材料随随便便就炒出一盘好菜。我的这种心理落差是由于我太希望在这本书里看到“中国”,而它却一直只是“屏风”,他隔着屏风看中国,也许真实却不够真切,他把中国当成屏风来看世界,也许真实却不够真诚。

虽然是中国见闻,但毛姆完全把关注点放在“在中国的异乡人”身上,他描写爱尔兰水手、英国来的随船医生,英美烟草公司代理人、英国传教士、英国著名公司的小股东、美国来的游客……从选材到文风都是浓浓的西式味道,好似除了书名,这一切都和中国没什么相关。或者书名也可以改成《西方人在中国》更贴切一些。实在没有西方人可以写,他也宁愿写记忆和想像中的西方文明世界,典型如《雨》,他在雨中赶路,觉得等着他的只有“一家既肮脏又不舒服的中国小客栈。在那儿,你会见到光秃秃的墙壁、滑腻腻的泥土地面,你至多可以在一只炭火盆上烤干身子”,于是它开始想起在伦敦舒适的房间,坐在炉火旁阅读《泰晤士报》的自己,把报纸第一版翻到最后一版,从专栏作者的文风谈到广告版面的乡间别墅,读完报纸和孩童玩耍一会儿,再拿起一本批判《庄子》的书打发时光……如此满满一篇,最后一百个字不得不面对眼下寒冷惨淡的旅途,他吃力而小心地在泥泞中走着,目光所见只有一群略显滑稽(“戴着大草帽,像得了相思病的舞台小丑戴的那种帽子”)的苦力,“懒洋洋地走着”,“背着的大棉花包压得他们的身子略微前倾”(多么矛盾的两句)。在《原野》一篇,当他好不容易登上高山,视野豁然开朗,看到的却不是眼前中国的景致:稻田、纪念祖先的牌坊、各式各样的庙宇、竹林深处的农家和路边的小客栈,而是他想像中记忆中的故乡,那是莱茵河河谷落日余晖的美景,是阳光灿烂的安拉吉大道,是歌德、海涅、贝多芬、瓦格纳、施特劳斯的音乐流淌的街头,是他的魂萦梦牵的故乡。我们当然不能阻止一个人思乡,但我多希望中国的美景可以让毛姆流连忘返。我多希望毛姆到来的中国,是万国来朝的盛唐,或是清明上河图里繁华的街市。这种心情也是大部分喜欢毛姆的中国读者的心情吧,喜欢一个人,不就是想拿出家里最好的一切出来展示,不就是希望他也能喜欢自己的家吗?可相反的,毛姆给了我一个屏风,让我看到了一个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而我对于她一样非常陌生。

毛姆访问中国的1920年,他46岁,欧洲大陆刚刚经过一战战火的洗礼,他怀念的是他的青少年时代,那个战争前繁荣的、文明的、青春的时代。而彼时的中国,政治上军阀混战,思想和经济上近代化才刚刚起步,新旧交替下,很多矛盾的人和事,以及贫困线挣扎的人民,呈现出来的大部分还是破败的、陈腐的、凋敝与落后的画面:小贩摇着木头铃铛沿街叫卖,瞎眼艺人和按摩女子打着板子,到处是生存边缘挣扎的苦力,还有专门存放被遗弃的孩子的婴儿塔……毛姆在中国的游历肯定不是陶醉的、享受的、他努力为自己的创作收集素材但似乎总觉得乏善可陈,他努力去体验这里的风物人情但感到难以融入其中,他很克制地想让自己的态度客观和冷静,但读者不免还是感受到他的忍耐与批判(还有一点点理所当然的自负)。他觉得中国人热衷于在一切事物上面装饰,这种繁复精致的美“虽然苦心孤诣地使你的双目愉悦,通过与简单外观的对比而形成精美的持久性装饰效果,但最终审美的疲劳征服了你。雕梁画栋会让人目迷五色。你不免要钦佩他们的别出心裁,觉得从中体现了多样化的观念和丰富的想象,但其实他们的艺术观念是很有限的。”他笔下旅居中国的英国人说得更加直白:“我不喜欢这个国家,我也不喜欢这里的人,一旦挣够了钱我就离开”,以及“上次我回国的时候,我发现每个人都在谈论中国的帆船、绘画、瓷器和织物,我对他们说,别跟我提中国货,我有生之年不想再见到中国的东西。”毛姆最持批判态度的一文写的居然是辜鸿铭,辜鸿铭固然在国人心中也颇具争议,但在西方人眼里他完全是个笑话,虽然毛姆并没有直说但在他笔下,这位老学究自诩尊贵、自视甚高、自鸣得意的样子,无疑是愚蠢和故步自封的。

我很难说服自己跳脱出中国人的角度去阅读这本游记,但我还是努力这么做了。作为一个合格的读者,你很难对毛姆产生反感。毛姆是个强调知行合一的人,他从事医师、情报工作,常年辗转于战争一线,绝不是文弱书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他一直身体力行的。他游历各国,亲身去看去体验,并追求有态度的思考和提炼。他认为丰富的个性比丰富的材料来得重要。所以旁征博引打动不了他,辉煌履历打动不了他,他不会在别人总结的基础上下结论,而致力于自己去发现和观察。在《漂泊者》一篇中,他了解了那位传奇人物的丰富经历后,却觉得他“根本就是个平庸的人”,因为“他的经历仅仅是肉体的,没有转化成心灵的体验”,在《汉学家》聆听汉学家动情地讨论中国诗人时,又觉得他是一个完全过着精神生活的人,所接触到的真实只是来自书本,“真正的精华是不是从他的指缝间溜走了呢?”他的这种凡事都要较真与评价一番的个性,导致他很少沉溺于肤浅的感官体验,他不会为名胜古迹而流连,对人世间的七情六欲也大多冷眼旁观,但他却常常沉醉于某种自然或非自然的“氛围”之中,那对于他是非常个人的体验,他称之为“罗曼司”,他在寒风穿堂的舱房里,看到熟睡打呼噜的船员;他在暴风雨来临前的农舍玩牌,看到一边是躺在房内垂死的渔夫,一边是屋外的狂风巨浪;他在黎明的半明半灭,朦胧虚幻之中,感受到他所求而不得的“罗曼司”(是不是都很有画面感),他去寻找感动他的点到底是什么却一无所获,转而自嘲“我就像一个把蝴蝶撕成碎片要找出它美在何处的人”,但我依稀可以窥见他突如其来的悸动,这也许是来自一个小说家的本能,对戏剧性冲突性敏锐的洞察和难以抑制的渴望。正如那段经典的对一位中国收藏家的叙述:“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根本就是个恶棍:腐败渎职、寡廉鲜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是一个搜刮的高手,通过极其恶劣的手段掠夺了大量财富。他是虚伪、残忍、报复心强、行贿受贿之徒,中国沦落到他所悲叹的这个地步,他本人也难辞其咎。然而,当他拿起一只天青色小花瓶时,他的手指微曲,带着一种迷人的温情,忧郁的目光仿佛在轻轻地抚摸,他的双唇微微张开,似乎发出一声充满欲望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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