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最低还款的“坑”,你踩过吗?
今天看到这样一个新闻
这是什么意思呢?
经常使用信用卡的朋友们应该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用信用卡愉快的消费完之后,总有银行电话、微信、短信提醒你最低还款、分期付款。
当然了,如果这些花费完全在你可承受范围之内,那么你完全不用理会,但如果你的消费超出了可控预期,那就要好好掂量一下了。
先说最低还款
举个例子,路人甲女士有一张信用卡,账单日是6号,还款日15号。
刷卡一时爽,3月账单出来:应还款:20000。
路人甲女士眉头一紧,眼前浮现出了怎么买都觉得不够的口红、面霜、防晒霜、BB霜……
银行呢,也非常贴心,知道路人甲女士的压力大,还款时给她弹出个选择:
最低还款2000(一般是账单金额的10%)。
啊,人生又充满希望啊,最低还款不影响信用记录,也不收取滞纳金,想想还有点小开心呢!
再说了,反正就延迟几天,等20号工资发了再还清,18000元利息日万5,5天也就几十块钱,不多。
于是路人甲女士,愉快的走入了“全额罚息”的坑!
给大家科普一下:
如果持卡人没有在免息期内全额还清应还款,即使已经还清的款项也要被计算利息——这就是传说中的 “全额罚息”,即无法享受免息期,当期所有消费从消费日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
还没听明白?再举个栗子:
路人甲女士上个月不是刷了2万嘛,还款日之前没还清,走了最低还款。那免息期没有了。
银行会看这2万具体是哪天消费的。(为简化计算,假设这2万元是2月10日一次性消费的,银行当天计账。)
2月10日消费了2万,然后你3月15日还了2000最低还款,3月20日还清18000欠款加利息。
你肯定不知道,利息是这样算的 :
首先2月10日消费2万,从2月10日到3月14日一共32天,这就相当于当时消费的2万是借的2万,要以日万5的利息付32天;
这事还没完!
剩余未还的18000从3月15日用到了3月20日,用了5天,那就是18000,日息万5,计5天。
所以,最终的利息就是:
20000元全额×日息0.05% ×32 天+ (20000元-2000元) ×日息0.05% ×5天= 320+45=365元。
所以路人甲女士通过最低还款推迟5天还清账单,以为只多付几十的利息,实际却要付365元!一顿火锅钱,就这么没了......
而且存在最低还款时,你之后新的消费也将没有免息期!如果你长时间用这样的还款方式,年化利率可以达到20%-30%!
真相就是这么惊人。
这也就是出现纠纷的原因所在,而最高法的新规或能改善这一霸王条款,我们拭目以待。
再说分期还款
很多人愿意选择分期还款,很大原因是“分期还款是免息的”,但其实免息不免费,手续费还是要收取的。分期越长,手续费的标准就越高。
例如,刷信用卡支付12000元买空调,选择分12期还清,那么本金是每月还1000,每期手续费如果按0.6%计算,年利率是7.2%,除了本金,还要多还12000*0.6%=72元的手续费,12个月的手续费就是864元。
这样算看似没问题,但仔细一看,虽然每个月都还款,但分期还款的手续费并没有按照剩下的欠款重新计算。
也就是说不管是第一个月还是最后一个月,手续费都是72元,哪怕最后一月只剩1000元没还,手续费也不会变,如此算下来,年化率就不是7.2%了,而是15%。
所以,最低还款、分期付款真真是把双刃剑。好处是短时间可解你燃眉之急,减少还款压力,而且不影响征信。
坏处就是利息高、还要循环。所以,大家一定要学会控制消费,尽量全额还款。
实在管不住手怎么办?那就多学点投资技巧,好好赚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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