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俱乐部》读书笔记

《语法俱乐部》第一篇 第七章《形容词》读书笔记

2023-03-06  本文已影响0人  小邱同学_

        形容词是用来修饰名词用的,单词状的形容词通常是用在名词短语或补语中。


(一)名词短语中的形容词

这一类的形容词通常是出现在限定词与名词中间的:

three yellow roses

(三朵黄玫瑰)

(1)放在名词后面的形容词

有几个特别的形容词修饰名词放在名词的后面,如:

Someone elsewill have to do it.

(另外要有人去做这事)

else这个形容词通常是用来配合someone、anybody等复合词,由于限定词的位置已经被挤掉了,所以else只能放在名词后面。

还有一些以a-开头的古英语,在名词短语中也只能放在名词的后面,这是因为以a-开头的词语有一种暂时性的状态,不事宜使用形容词放在中间表示属性。

John and his brotheralikeare unreliable.

(约翰和他弟弟都不可靠)

② 名词转用为形容词

有一些名词,放在了名词短语的中间位置,也就转变为了形容词,当作形容词用,没有复数的形式了。

agovernmentstore

(一家公营商店)

acigarettebox

(一个香烟盒)

③ 复合形容词(加入链接符号,去掉复数)

a five-year-old child.

(一个五岁小孩)


(二)名词短语中形容词的顺序

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形容词来修饰一个名词,怎么安排顺序将是一个大问题,基本的原则是:越是不可变的、客观的的特质越要靠近名词,反之,可变的、临时的、主观的要远离名词。

The murderer left behind abloody old black Italian leatherglove.

(凶手留下一只沾血、老旧、黑色、意大利制的皮手套)

这一句中有很多的形容词,Italian、leather、old、black、bloody,如何安排顺序,我们要自己先分析一下,首先Italian leather材质和产地,不随使用的长短而改变,及时是用剪刀剪成了渣渣也依然是leather和Italian的,所以要靠近名词,同理的,black、old甚至是bloody是易改变的,要远离名词。


(三)名词短语与补语位置的形容词比较

一般的原则是,名词短语中的形容词表达的是长久的属性,而补语位置的形容词表达的是一种暂时、补充、临时的特性。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John is sick today and couldn't come to work.

(今天约翰生病,不能来上班)

John is a sick man.

(约翰是个病人)

第一句中的sick是补语位置的形容词,表达约翰今天生病了,可能明天就好了,是一种临时的状态,而第二句中的名词短语a sick man 就完全不同了,sick是名词man的属性,也就是说明约翰是一个得病很久可能长时间不会好的病人了。


(四)补语位置的形容词

补语位置的形容词比较自由,很多单词都可以担任。如:

This lake isdeep.

(这个湖很深)

She makeeveryone happy.

(她让所有人都感到快乐)

还有一点,我们曾经提到过一些以a-开头的古英语,通常表达一种暂时的特性。所以也经常在补语的位置使用:

The fish is still alive.

(鱼还活着)


(五)形容词的比较级

形容词的比较级有“大于”、“小于”、“等于”三种情况

① 比较级

一般变化的原因是,单音节的单词由于本身就比较短,所以适合在词尾进行一些变化,而多音节的单词本身已经很长了,就需要在前面加上more、most等。

如果词尾是典型的形容词结尾,保留原来的样式,加入more、most这些典型的形容词结尾的词语有:

ed(crowded)

ing(loving)

ful(helpful)

ess(useless)

ous(famous)

ive(active)

如果不是典型的形容词结尾,则变化无限制。以-y结尾的单词,由于发音的要求,要先变成短音的i在加上词尾的变化:

happy (happier)(happiest)

lucky(luckier)(luckiest)

② 定冠词的判断

只有在名词短语中的形容词才需要配上相应的冠词,在补语位置的形容词是不需要冠词的。

John isthe shorterof the twins.

(约翰是双胞胎中比较矮的那个)

这个句子虽然是比较级,但是双胞胎中具体的哪一个仍然要使用定冠词the。

③ that和those的区别

Car made in Taiwan are better thanthosemade in Korea.

(台湾车比韩国车好)

这里是两种Car的比较,台湾和韩国的。从修饰的角度来讲,要尽可能的避免重复,我们就势必需要一个代名词来替代韩国Car这个名词,为什么不使用it/they的形式呢?这是由于it、they用作代名词是代表现行词的,这里就表示的是台湾车了。所以就只能使用those了。

④ 比较级的倒装

A chimp has as much I.Q. as a child of five or six does.

(黑猩猩的智商相当于五六岁小孩的智力)

这个句子中助动词does取代了开头的has I.Q.避免重复,但是does和主语a child之间间隔了一个很长的介词短语(of five or six)显得句子不流畅:

倒装成这样:

A chimp has as much I.Q. asdoesa child of five or six

这里does和主语的距离相当近,代表has IQ,句子的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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