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 斯德哥尔摩并不是一个严格的心理疾病,如果要运用,这个病症应该有严格的限制范围。
● 选择不作恶地顺从,是人们在控制约束性社会下的合理选择,并不应该进行谴责。
一、概述
摘录维基百科:犯罪的受害者对于施害者产生情感,同情施害者;认同施害者的某些观点和想法,甚至反过来帮助施害者。这种情感的问题在于:不理性、滥用同情心。受害者会有以下的标准经历:
恐惧、害怕:突入起来的状况改变,让受害者的身心都收到严重的威胁;
同情:受害者同情施害者
帮助:受害者帮助施害者
二、分析
这个病症,百科很明确地描述了,它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心理疾病,到现在还处于争论当中。用谷歌找不到最原始的资料,只能用中英文百科的内容进行臆断。以下的分析只能从片面的证据中推导出“可能性”,所以所有的结论都只能说“可能是这样”。而且这种可能性并非如词条写的“不可理喻”。
1、首先,很明显,在整个绑架的过程当中,绑匪对受害者除了人身限制威胁之外,并没有其他严重的侵犯行为。(英文百科里描述用“胶带”和“炸药”进行折磨)
2、他们对绑匪的情感来源可能性。他们在一起的总时间为6天。6天时间,一个窄小的空间,6个人漫无目的地聊天,聊出情感,有了比较深刻的特殊体验,这不是很正常么?我们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就是和某些人到一个地方游玩,然后就短短几天时间,就产生了深厚的友谊。所以人质对绑匪有一定的情感,并不是不可理喻的。
3、人质抗拒政府的救助。没有描述具体的抗拒行为。但是如果人质对绑匪有一定的同情怜悯,那么在意他们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这就是很合理的心理现象。因为当我们对某些人有了同情共情之后,必然不愿意他们受到任何可能的伤害,而且会积极地维护他们的安全。
以上的内容如果成立,后面人质的行为就显得非常合乎“理性”,合乎“同情心”,例如拒绝出庭作证,帮助绑匪筹集辩护资金等。
四、心理学概念的滥用
某些心理学家喜欢制造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反理性的症状出来,而刚好这类症状又足够耸人听闻,足够吸引眼球,于是很容易被放大,被世人所知。而人们则喜欢把这类病症生搬硬套在他们难以理解的现象身上。例如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许多人就喜欢把他套在“中国人”身上,以解释为什么人们不对ZF的压迫性行为进行反抗。
和契约型社会不一样,控制约束性社会里,大部分人都是被监护的,他们的统治者对他们在某些方面的要求,是通过暴力和胁迫实施的。暴力和胁迫造成的一个事实是,一般人认为服从比反抗更合适。如果要在服从和反抗当中去抉择,大部分人会选择服从(综合考虑他的职业、安全、家庭、朋友等代价),继续融入到这个控制性约束的体制当中去。在不侵害他人的情况下选择服从,是人性使然,而不是一种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