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真理吗?这里有你想要的最好的答案
耶稣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1-7
神学是关乎人类存在的一门学问。而西方神学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上帝。很多神学家认为,上帝既是无限的存在,也是具体的实际的存在,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通过这些让我们去感知和理解。那么,人有资格论断上帝吗?有些人认为人没有这种资格或者达不到这种资格,而另一部分人认为人必须论断上帝,不然人的意义何在呢?哲学诗画认为,作为人,我们应该尽可能的了解上帝,因为人既然拥有理性和问问题的能力,为何不能去怀疑和论断眼前的事物呢?况且上帝并不是眼前的事物,而是一个观念或概念。
这就是今天咱们要探讨的话题,即上帝是否是真理?如果是,论据何在,如果不是,论据又何在。
1,真理的内涵
真理既然是普遍的,那么就应当是一种被充实的意向性。比如在屋外想到屋内有一个杯子,这不是真理,而是一个空意指。而我回到屋内看到桌子上有一个杯子状的物体,那么我们是否应该用自己已有的感知手段和感知能力去捕获杯子状物体散发出的感知材料呢?比如我们用手触摸杯子,能够感觉到杯子的硬度。比如我们用眼睛看杯子,能够感觉到杯子的颜色。这些感知材料被我们的先验能力所捕获,在头脑里形成杯子的样子。但这还不够,我们知道这个杯子状实体的用途,是用来装水,我们就规定了杯子的用途,而不仅仅是被抛弃在世上的一块石头或其他形体物,我们就知道了杯子不是单纯的石头、木头或瓷器,它与我们有关。所以在我们眼里,真理就是杯子,它能够盛水,而且和我们内心中已有的杯子的概念相同。
然而,真理没有客观实在性,如果是一只蜗牛去看这个杯子,它就不能辨认杯子的颜色,它不断爬行,从桌子爬到杯子上,然后离开杯子回到桌子,对于一个蜗牛来说,它仅仅是将杯子的外壁认知为一个90度的陡坡罢了。蜗牛无法认识杯子,无法用自己的先天认知捕获杯子的感知材料,无法在心灵中形成杯子的概念。它更不会将杯子当作一个工具,或者一个实物,而是当作大地本身,当作和周围背景相同的东西,那么这个杯子还是杯子么?所以,在蜗牛看来杯子不是真理,它无法认识杯子是一个物体,因为蜗牛并不具备像人类那样的大脑和感知能力。所以,所谓的真理是被人赋予的。认识杯子的人赋予了杯子状物体一个杯子的定义。并将杯子突出于桌子上,突显于大地之上,否则杯子仅仅是大地上几亿石头、木头或瓷器中的一块罢了。杯子之所以成为一个杯子,意味着它的结构和用途,它对人来说是有用的。
以上就是人类定义杯子真理的方法,不仅杯子,其他一切事物也都来源于这个原理。
2,真理的规定性和不确定性
从普遍性来看,真理是一种规定性,倘若一个智力残缺的人或者一个精神病患者认为杯子只是那蜗牛眼里的大地的一部分,或者杯子是一个碗,或者其他事物。那么在他人眼里,这个人所认识的杯子,其认识过程和结果就是一种歪理,或者成为了一种失真的认知判断。其后果是此人在社会框架下,是丧失真理的辨别能力的。但是杯子依然是真理,依然是盛水的工具。但是从智力残缺者或精神病患者的眼里来看,虽然杯子被赋予了用途和价值,但由于他所看到的用途和价值与其他人不同,而不被他人接受,就会导致分歧,排斥的发生。所以,我们才会以为他们是不正常的,不健康的。因为他们的认知超出了一般的规定。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真理实际上既不是主观的(仅仅是一个人认识的却被他人排斥的并不是真理),也不具有客观实在性(每个人所获得的感知材料是不同的,每个人认识事物的角度和层面都有不同),真理是不能够被仅仅局限拥有唯一的存在形式的,它是不断变化的,是难以拥有和捕获到的。所谓永恒的真理,一直正确的真理,根本是不存在的。英国哲学家波普所建立的证伪主义,正是建立在这个真理认知基础上。
3,能够被人赋予真理价值的物体都具有突出性
不仅客观实在性不是真理,存在本身也不是真理,存在是中性的,模棱两可的。真理是被人赋予价值的存在,对不同主体会产生不同的意义,在你那里的真理,在另外一个人那里,可能就不是真理。真理同时又是主体间性的,只有我所赋予的真理和你所赋予的真理达成一致时,真理才能在对比中成为真,否则必有一方是假,势必会产生矛盾。
一切能够被人赋予真理价值的物体都具有突出性,其表现形式是能在环境中突出自身,现象向观察者不断显示自身。现象是存在的馈赠。大地上的石头在人看来是个真理,因为石头具有石头的硬度和外观。假如这块石头是假的,是拍戏的布景,是塑料或非石头的材料做成的,人就能将其当作伪物看待,因为人会将其与预设真理的‘山上的石头’作对比,发现两者的质地不同。因此,真理是一些内涵相同的概念,是逻辑中‘真’的东西。人具有一种预设真理的先天能力,能将自己的经验和面前的事物做对比,归纳出一个真理来。
4,一个结论:上帝的观念是真理,上帝不是真理
上帝是真理吗?基督徒们常常认为上帝是真理,但这种看法在科学哲学面前是站不住脚的。众所周知,上帝是一个无法规定的存在,没有人见过它,它也没有向人显示过上帝。但是我们并不能说上帝不存在,从客观来说,上帝具有存在的可能性,但却并不必然。
在人尚未认识到自己拥有认识上帝的能力前,上帝的观念可以是真理,但上帝不是。人没有全部认识上帝时,上帝和人的关系就好比前面提到的一个杯子和一只蜗牛的关系。在这个境遇下,人好比是一个有发问能力的蜗牛,它不断向前爬行,爬到一个90度的陡坡上,这时,它开始发问:我爬行之上的东西是什么?因为蜗牛尚未拥有认识那个‘90度陡坡’的能力,它无法获取陡坡的质料。但是这个陡坡依然存在着,就在蜗牛的脚下。虽然不能认识,但蜗牛(即人)依然希望认识它脚下的东西,去定义这个东西,这是人的天性。这就是一种‘处境’,拥有发问能力的人的独特处境:盲人摸象。
每个人定义的上帝,是借助自己的需求、感知和经验而定义的,上帝观念的真理对不同个体产生各自的意义,又在传达中产生统一。蜗牛认识的杯子是不起眼的东西,对于它来说,只是一个陡坡,无法在环境中凸显自身。因为是直觉捕获,所以每个人信仰的上帝,其内涵都是不同的。由于每个人所认识的上帝是不同的,导致了观念之间的差异。对一个陌生事物观念的差异,每个人都希望他人能够了解自身所感受的那个上帝观念,无论动机是好是坏,都会造成造成了人和人之间的冲突。每个人心中的上帝千差万别,各不相同。而在自负和盲目的影响下,每个人觉得自己的上帝才是最好的。而问题就出在这。
既然真理既不是主观性的东西,也不是客观性的东西,真理具有主体间性,每个人都拥有自己与上帝之间的独特关系,每个人对上帝的具有各自的前理解。这种关系,在传达和各种祭祀活动中达到形式上的统一,所以可以将其当作真理看待。因此‘上帝这个观念’是真理(而上帝应该说是真理背后的那个东西,那个不可知物,所以上帝不是真理)。而且需要提醒我们的是,上帝不能是一个共同的概念,在不同人眼里的上帝的观念是不同的,它们具有不同形式。所以上帝不能被规定具有唯一的存在形式,它仅仅是存在,而并不是共同的存在。人类没有能力规定一个共同的存在,人只能通过交流去规定存在所缘起或给与的存在物和现象。上帝是存在,它就有权利选择是否显示自身给与个人,个人可能直观到上帝的自我启示(某些神启现象),但是被自身的经验和需求混入启示后,则造成了失真,而上帝的启示一旦被说出去(做见证)则变得更加失真。所以“我不能拥有你的上帝”“我无法理解进入你的上帝”。
5,信仰的本质:人与上帝的私人关系
神学是关于人类存在的一门学问,其中心点应当是人的处境,或者人于上帝的个人关系。因为仅仅讨论上帝自身是毫无意义的。人仅仅拥有直觉认识上帝观念的能力,虽然每个人的上帝观念是真理,但人并不能了解自己所认识,并推理出的‘上帝本身’是真是假。所以圣经为人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也将每个人的上帝观统一起来,取消了冲突。基督徒常常说圣经是神的话语,但是如何证明呢?如何在客观上去证明‘这本书’是‘神’的话语呢,既然人无法认识神,人所希望认识的神,在人眼里也如同大地背景上的一块石头一样,毫不突出自身。上帝不显示自身(客观上看),人也无法让它突出自身。那么在客观上来说,人无法将‘这本书’和‘上帝’联系起来,‘圣经’在大众框架内,仅仅只是一本普通的书,仅仅是铅字而已,而不是神的话语(倘若没有教会的训导和解释,圣经只可能被当做具有66卷书的文集而已,而且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无法统一)。
但是每个人既然拥有对上帝的个人理解,和对上帝观念的真理,那么圣经被阅读的时候,在个人的角度,则成了‘神的话语’,成了人和自身的‘上帝观念’联系的媒介。而倘若如律法主义者,字面解经者,基要派等人所言:他们都认为他们的团体所行之事乃是上帝唯一‘悦纳’的想法的话;如果圣经中的比喻仅是只有他们拥有的一种解读方法,而不是根据个人自身处境去分析的话,他们所信仰的上帝也只是一个被自己观念遮蔽的上帝。正如马可福音2:27中所言:“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而不是人为安息日设立。”那么我们需要肯定的便是,人必须要为自身与上帝负责,亦即为自己个人的理性负责。“上帝在圣经中对读者说话。上帝的命令召唤我们去思考行动与生存,从而对上帝本身负责,而不是符合抽象准则和规定。于是上帝的命令便以上帝的‘道’,即《圣经》降临我们。”(雷.安德森《论成为人》)。所以,《圣经》并不取代上帝,上帝也不与《圣经》等同。
作为基督事业的继承者的教会,其职能就是解释圣经,指导教众阅读圣经,并将其作为信仰的权威看待。当今教会高捧圣经,将其当作信仰的依据,并且封闭解释权,无非是一种保护信仰,反对冲突的方案。倘若没有对圣经的唯一解释作为联系和统一教众们的各自观念的方法,那么基督教必然会四分五裂,互相攻击。但是教会的封闭解释权,却又遮蔽了每个基督徒个人对圣经的自由解读,因为基督徒的任务是将‘上帝的救恩史(神迹,基督出生,受死与复活)’和自身的个人历史结合,让自己成为救恩史中上帝所拣选的信徒的一员。救恩史是一种发生史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客观历史。凯撒之死和我没有关系,而耶稣之死和我有个人直接的关系,这是一种我与上帝的单独交流,一种信任和接受的关系。非客观科学所能探究。普遍真理需要他者在场,而既然人与上帝是私人关系,那么这个私人关系并不足以确定为真理。
6,人心中的“上帝”是信仰自由的保证
神学是探讨人类处境的一门学问。神学的背后心理动因是:人无法认识上帝,却希望认识上帝(这种只有人才有的独特的发问能力所指向的第一因),人拥有不断向外超越的动向,有认识上帝的需求,这种矛盾性产生的痛苦与狂热诞生除了关于神的学问。在这个荒凉的大地上,人仅仅能够看到突出自身的存在物,人甚至连自身从哪里来都无法解释。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间的不可进入性,导致不理解和怀疑,冲突与战争。因此人将这些疑问去付诸于上帝,付诸于一种预设的创造之中(说预设,是因为一旦脱离圣经的话,人不能肯定上帝的存在,但是作为严谨的研究,倘若要证明上帝存在,人必须先通过怀疑,先预设上帝不存在,才能去推论上帝的存在。即假设上帝不存在,然后证明这种不存在是错误的)。这是人存在的悲剧,人所背负的苦难来自对自身的无知以及无知带来的混乱和压迫,是因他人的灌输以及自己内心反抗导致的冲突。
康德的悲观形而上学将上帝的概念渐渐挤出了人所能探讨的界限之外;哲学的进步,将众人的眼光从物的现象与范畴转移到自身,将人类思考的对象从星空和物质界,拉回到了人自身上,而人不得不从自身开始,探讨存在物,时间,空间,怀疑自身所无法直观的东西并加以忽略。因此上帝被忽略了。哲学将上帝悬而不谈,神学从施莱尔马赫开始也变得越加人类学化,反而达成了信仰和科学的分离,而新教革命后导致了对上帝的信仰变得越来越私人化,哲学不再侵入信仰的神圣领地,信仰便挣脱权威的枷锁,得到了自由。
信仰的自由,是人自由的保证,谁也无法强迫一个人去信仰这个宗教,而不去信仰另一个宗教。每个人对上帝都有自己的解释,以及与上帝的独特联系,人不能将自己的这种与上帝的独特关系强加在他人身上。况且人强迫他人理解自己的上帝,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对上帝的感受,对恩典的经验是自身自由的体现。所以信仰不能被称为真理,因为信仰一旦被规定为客观真理,也就否定了人的自由。历史上诸多流血冲突和暴政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产生。西方历史中,有多少异教徒被活活打死或烧死,英国的天主教会也是因此把异教徒赶出了英伦三岛,这些人乘坐五月花号到了北美大陆,进而才成就了今日之美国。如果没有信仰的自由,那人类建立的众多体系都将会毁坏和覆灭。
但信仰者仅仅只将眼光放在观念上帝的身上,他们认为自己的上帝是真理,这会自然的造成一种“止步不前”,这样的结果就是:断言自己认识的上帝是真正的上帝或者完全的上帝(将《圣经》和上帝同等),而不去澄明真正的上帝。而真实的上帝却自我隐藏了。当代神学家奥特指出:“神学最终要促使人作为一个活的存在,站在作为一种绝对的上帝面前,与之进行对话。”
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到,‘真正的上帝’和‘观念的上帝’是不同的,观念的上帝仅仅是冰山一角,并且让人止步不前,观念的上帝喜欢断言,喜欢专制,使得遮蔽了真正的上帝。真正的上帝只有一个,它向每个人显示自己,然后每个人按自己的需求和经验建立自己的上帝形象,所以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个上帝的观念。上帝的观念是多,而真实的上帝是一,是绝对的存在。因此他人的上帝还是我的上帝,但是他人上帝的观念却并不是我的上帝的观念。
7,上帝是存在,但并不能作为真理来认识
基督徒相信《圣经》,圣经中上帝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为人类连接了人与上帝的鸿沟,并且与人一同承担了存在的苦难,缓解了人与人的矛盾,人与上帝的矛盾。倘若要证伪那个共同理解的上帝,就必须证伪启示和圣经,也就是证明耶稣的死亡复活在历史上不存在。但复活是超乎经验之外的东西,这种救恩是基督徒们的个人经验,如何去证明呢?个体如何去证明全部呢?所以上帝的观念在基督徒眼中是真理,但不能被当作是普遍真理看待,因为这些超验事实一旦离开圣经的文本框架,就变得失真了。所以启示只是对信仰的启示,而不能被当作对全人类的普遍启示。如果你信,会认真对待启示,如果不信,那就不是真的。
在很多神学家那里,上帝是一种还不能够被人赋予真理的价值存在,上帝并不是人所能探讨的对象,人无权或无能力探讨上帝本身。人仅仅能够探讨心灵现象、自己对上帝的感知和认识、以及自身心灵中的上帝观念。人可以给与存在一个自由的解释,信仰上帝给人留下了自由的余地,信仰是人与上帝之间私人的关系,这种私人关系是无法传给他人的。因为一旦描述出这个关系给他人,那么上帝也就失真了,因为他人的上帝观念和自己是不同的,倘若没有圣经作为基础框架,倘若没有教会作为信仰指导和解释,那么人和人之间的观念冲突会重演十字军东征时的悲剧。因为仅仅从信仰本身来看(抛开启示、圣经和教会),每个人的上帝观念都是自身需求和自身所向往的人格的投射。从人性的趋利避害角度看,就是每个人所信仰的上帝观念都希望自己的上帝对自己有利些。
所谓的神迹和启示也是私人性的发生史,而不是客观的历史,它不能被描述和客观普遍化。上帝和人之间拥有一条极大的鸿沟,人无法跨越,无法去接触上帝。人具有寻求上帝的动态和需求,但人只能倾听上帝的启示,这个启示和交流是单方面的,倘若上帝这个存在‘希望’显示自身的话,也无非是上帝向人传达,而人只能做为一个接受者倾听上帝的圣言。所以,上帝是站在现象背后的存在,人应当承认上帝具有无限自主的权利,对于人的局限和道德的完善,我们应当预设上帝是存在的,而在实际的信仰过程中,我们所执行的只是自己对上帝的观念,它并不是上帝本身。
最后的话:现象是存在的馈赠,现象通过人的经验和需求形成观念,观念在互相交流的过程中得到统一,便形成了真理。所以真理是不断变化的,而不变的只能是存在,也就是上帝,所以上帝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