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几个方面平衡招投标管理及要求
工程招标投标是工程承包市场行为,它需要自身的科学性和规律性。但由于工程建设的社会影响大,历史影响大,社会各方面对它有许多要求。过去人们的许多研究和思考大多从一个角度出发,所以常常导致非理性思维。如何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面的要求,达到平衡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丨现代社会对招标、投标的四大要求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工程管理新的理念的提出,招投标被赋予了不同的职能,现代社会对招投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总体上有四个方面。
(一)建设工程自身的科学性要求
保证顺利地实现项目的总目标,保证工程稳定高效率的完成。这是从工程角度对招标投标的基本要求,是理性的思维。
1.签订一份合法的合同。这是工程进行的基本要求。
2.双方在互相了解、互相信任基础上签订合同。
业主要选择合格的、资信好、有能力同时其技术、方案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相信承包商能圆满完成合同责任。
在所有的投标人中,承包商的报价低而合理。
承包商已了解业主资信情况,支付能力;了解业主对工程、对承包商的要求和自己的责任;了解工程环境状态和所面临的风险,并已作了周密的计划;承包商的报价是有利的,已包括了合理的利润。
3.签订一份完备的、周密的、含义清晰的同时又是责权利关系平衡的合同,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争执和不确定性。
4.双方对合同有一致解释。
双方对合同解释不一致会导致计划的失误、争执、索赔。
在国际上,人们曾总结许多成功的工程项目的经验,将项目成功的原因归结为13个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通过合同明确项目目标,合同各方在对合同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就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达成共识 。
(二)招标投标的反腐败职能
在我国,由于有大量的公共投资工程项目,公共工程招标容易出现腐败现象,所以政府管理者对它要有严密的控制,要求有透明的规范化的程序,要求有比较严密的制衡、要求许多行为的突然性和保密性等。
近十几年来,人们过于注重从招标投标程序解决我国工程方面的腐败问题,赋予工程招标投标组织和过程过大的反腐败职能,对招标投标过程如何公开、公正和防止腐败作了大量的研究,采取了各式各样的措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其效果不很显著。
而过于严密的制衡措施会导致低效率,社会成本增加和不科学的选择,削弱了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管理自身的科学性。
(三)招标投标对工程承包市场规范化的作用
招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要求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和公开性,促使工程建设项目按程序办事、按经济规律办事、按国际市场运作模式办事。如:信息如何公示、招标文件如何获取、答疑的方式方法、招投标的程序等等,以维护公平性和公开性。
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和公开性需要社会诚信、工程参加者的价值观等外部环境,程序、方法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公平性和公开性,但弥补不了这方面的缺失。
(四)招标投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的统一,没有信用就不会有完善的市场经济。2006年9月在首届招标投标高层论坛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表示,将在招投标行业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从源头上清理招标腐败,规范招投标活动。在招投标领域开展信用评价,以评价方式规范和引导招投标。
1.工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很重要组成部分。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影响巨大。
工程项目的实施对社会和历史的影响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予以特别的关注。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对促进项目建设良性循环非常重要,进而影响人们生活。
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要有公信力的如下条件:
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
可靠、准确信用数据来源。
信用评价工作的承担者及其自身信誉问题。
信用体系中奖惩机制的建立等。
丨建立平衡的招投标过程丨
上述这些要求存在很大的矛盾性。如何兼顾几个方面的要求,达到比较理性的、平衡的招标投标过程?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平衡才是理性思维。
(一)过程的科学性
招标投标过程是双方互相了解、真诚合作,形成伙伴关系的过程,而不应是互相防范、互相戒备、斗智斗勇的过程。
招标投标程序应留有充分的时间和工作过程使双方互相了解。
业主应该有较为充裕的时间编制招标文件。
标前会议的时间安排。
承包商做标期的长短:应考虑给承包商留有时间足够时间理解招标文件,做环境调查,制定方案和报价。
清标期的长短:影响业主的授标风险。
澄清会议:与承包商充分沟通,更多了解实施方案信息。
标后谈判:标后谈判应在投标人合同审查和业主投标文件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它是对合同进一步优化和平衡的过程。
(二)招投标程序公开化
招投标程序的‘公开化’是实现招标公平、公正的前提要求及基础。
(1)招标信息发布的公开度和时效性。这影响项目在市场上的认知度,影响潜在投标人能否充分竞争问题。
(2)招标公告的内容要符合法定要求,符合项目实际要求。业主起草的招标文件有误,导致投标人获取的信息不真实,影响到投标文件的质量,不利于合同的签订以及项目目标的实现。
(3)公开的办事制度和统一的操作程序。通过公开的办事制度和统一的操作程序,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而且能够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我国招标投标现行管理体制下造成的诸多矛盾和问题。
目前各地在这方面的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执行情况较好。
(三)刚性和柔性兼顾
工程项目千差万别,外部环境均有不同,工程承发包模式很多,在遵循基本的招投标程序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灵活策划各阶段的工作。
(1)工程招标范围的设置,标准文本的广泛适用性要求。
(2)标前会议时间的安排,清标期的时间长短的确定。如鲁布革工程在开标后评标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充分分析投标文件,与各个投保人充分沟通,最终业主获得很大的主动权和利益。
(3)开标后澄清会议。由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和合同条件有实质性的修改,导致评标和决标常常是不科学的和不完善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争执、纠纷增加。如何灵活处理此类矛盾,也是各个工程需要考虑的问题。
(4)标后谈判问题。尽管在招标文件中不主张标后谈判,但是有很多实例表明,通过标后谈判,业主可以获得更合理的报价和更优惠的服务,承包商也可以借此机会完善合同条款,对合同双方和整个工程都有利。
(四)尊重业主的权力
业主是项目的所有者,组织项目策划、设计和准备工作,对投标人进行了调查研究,熟知项目情况,对项目的责任也是最大的。
如果让专家参与评标,应该给予他们充分的时间了解投标人,对于评标结果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不尊重业主的权力,让不了解情况的专家参与决策,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腐败的产生,但同时带来了交易成本、社会成本的增加,还有可能导致错误的选择,不利于项目的成功。
(五)重视标后谈判工作
一般在招标文件中业主都申明不允许进行标后谈判。但由于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矛盾性以及存在的问题,到中标函发出为止,双方的要约和承诺是不完备的和有缺陷的:
对于招标人,由于做标期短,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错误,如缺陷、遗漏、不适当的要求;
对于投标人,可能对招标文件理解错误、环境调查错误、方案错误(或还有更好的方案)、报价错误等;
法律和合同都规定:投标人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不能修改;开标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内容;评标时不能修改……
如果以上问题在合同签订之前得不到解决,一旦继续反映在合同中,对合同双方,尤其是项目的顺利实施是不利的。
从战略角度出发,如果标后谈判未背离实质性内容,有利于项目目标的达成,同时有利于双方利益的实现,还是有其必要性。它是对合同状态进一步优化和平衡的过程。
从几个方面平衡招投标管理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