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者|分配是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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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在世博会上承担了地方场馆的多媒体融合技术开发与建设,这一个被媒体争相报道的“中国智造”成果受到了广泛关注。
各省市科技部门和科研院所慕名而来,到研究院参观考察,并取经产学研合作模式与国产化开发路径。
研究院的接待从平均两天一场,快速变成了一天两三场。展厅的多媒体融合设备常常是刚关闭又要打开。王副总负责接待讲解,我就配合他做准备和拍照。遇到两场接待时间重合时,我和他就分头行动,将后到的一波人安排到实验室参观。
官方的探讨多了,一个关键问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高校的科研成果所有权是高校的,由科研成果带来的收益是不是要归属高校?但真如此处理,产学研合作之路是难以实现的。对于产业化团队来说,产业化开发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个阶段并不是由高校投入,更多是研究院与开发团队的投入。
董事长认为,研究院要实现自我造血功能,分配是头等大事,必须充分调动产业化团队的积极性。有没有合适的分配方式,能让产业化团队得到更多?
董事长带着产业化团队代表调研了国内多个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情况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要么是模糊不清,要么是提前约定分配,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真正合理的分配方式。
正当大家感到无从突破之时,武汉光谷周边高校的分配方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武汉光谷是中国最早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源地,为了推动高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倡导高校约定将40%~50%的科技成果收益归开发团队所有。
结合调研情况,经过与地方科技部门、高校的多次探讨,大多数人认可的做法是,高校、研究院和产业化团队在收益分配上各占三分之一。
但董事长认为,应该要有突出产业化团队主体作用的分配方式。董事长的想法得到了高新区领导的支持。
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难度和投入大,需要经过研发、试验等环节,还往往需要与产业应用环境相结合,与市场化需求相结合。
对于高校,是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投入;对于研究院,是产业孵化平台和创业苗圃提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必备条件;产业化团队是主体,是科研成果落地转化能否成功的关键。
董事长与产业化团队代表结合调研情况和多方意见,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高校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可以做价值评估,按照价值进行收益分配;研究院按照产业化投入和贡献的大小,与产业化团队进行分配约定或占有产业化公司相应股权比例;作为主体的产业化团队,要保障能占到整个收益的40~60%。
这在当时是一个非常大胆的分配方案。由于涉及到多方利益和国有资产情况,必须要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并获得批复方可实施,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董事长深知,需要一个支点去撬动中国科技界的认可,必须要创造一个重大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