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友广场散文

关于借钱这点事

2022-03-22  本文已影响0人  南山菇凉

昨天晚上看《读者》,有一篇文章的观点我很是认同。作者在关于借钱的事上,讲究"施不图报"。就是说能不能借,能借多少,作者衡量的标准并不是对方会不会还、对方什么时候还,而是考虑如果这笔钱对方不还,这个损失是否在自己承受范围之内。这点刚好也是我借钱的准则。


在这两件关于借钱的事上,我处理的态度不同,原则却是一样的。对于钱财,我的态度是:只要钱离了我的手,我就不指望它再回来。钱如果数目太大,不是我所能承受的,宁可不借。如果不是借钱,而是送礼,或者资助,我的原则也是如此,必须在我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一经拿出,我就再不去想它,绝不指望回报。为讲哥们义气,打肿脸充胖子,明明承受不起,却心不甘情不愿地借出去,借出去之后又念念不忘,对方还钱慢了,就心生怨恨,在我看来,既折磨别人,也折磨自己。尤其是送礼或资助,若心心念念想着别人回报,回报最好还要超出自己送出的,这跟做生意、买股票有什么区别?有一句话说:“助人为快乐之本。”如果是这种助法,收获的就不是快乐,而是痛苦。

借而望还,不如不借;施而望报,不如不施。这是我在钱财问题上的一个基本态度。

------唐翼明《施不图报》


说到借钱,我现在既是债务人,又是债权人。因为买房,借了朋友的钱,现在还未完全归还;因为朋友买房,急需周转,所以我也把少有的一点资金借给朋友周转。当我是债务人时,我会在借钱的时候跟朋友约定好还钱的时间。一般情况,都会准时甚至提前还朋友的钱,但是当有一部分的钱快到约定时间而我又还不上的时候,我就会主动找朋友说明情况,希望得到他们的谅解,如果他们着急用钱,我肯定也会想办法先还上的。去年,有一个月的房贷没有周转过来,找朋友借了钱,然后我们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把钱还上了,那位朋友还给我竖了大拇指。当时,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要给我点个赞,约定好的时间还钱不是我应该做的吗?后面才发现,并非每个人都是我这样的言出必行。

上个月张先生的朋友找到他,说资金周转不开,需要借点钱临时周转,一周之后还。因为是张先生的发小,我也非常熟悉的一个朋友,而且又主动说了1周之后还钱,于是我就毫不犹豫的借给他了。可是,一周之后并没有还。两周过去了,我给张先生说,你要不问下你兄弟什么时候还钱,我们要还房贷了。张先生问了他朋友,答复说20号我们还房贷的时候还钱。然而,20号当天张先生又主动联系他朋友,他朋友说目前只能还一部分,晚上到家了转。然而,今天已经22号了.......

昨天我想起了这件事,对张先生说“你朋友有点不守信用哦,下次我可不想再借钱给他了哦”。言而无信的朋友,下一次再想从我这借钱就很难了。

我才不会跟张先生一样傻。张先生跟我在一起之前,就给他大学室友借了6万,至今未还。而且,很显然,这个钱也还不上了。

所以,跟朋友借钱,一是看朋友是否值得,而是看能否承受的起这个损失。

比如,几千是可以承受的,但是6万是承受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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