髒的我與乾淨的妓院
如果説“百分百”是“全部”的話,那麼人类百分之九十九的行為,←→都是為了性。而,性行為本身,←↑→則是為了實現自我價值。----李宗奇
换句話説,
↑只有性行為本身,←↑→↓与性無關。
↑道理是這様的。
所謂“自我價值”,←我指的是:“那件對於你自己而言,極為擅長且喜愛(←這件事兒不會是性行為本身)的事情的極度開發”。
↑我管↑這,←↑叫做:實現自我價值。
↑道理是這樣的。
性(←既性行為)本身,←↑→就是為了實現↑這件事兒。
比如説,我過去曾经超愛寫作;←愛的不行……
↑我通過我自己的勤奮努力,←我認為我深度開發了我自己的這項技能(←既:寫作←這項技能);←且在↑這個過程中,
↑我真的明白了點兒什麼……
↑通過不断的鍛鍊自己寫作……
不断的寫……
我真的明白了點什麼。
↑我管這↑叫:實現自我價值。
↑但,↑這只是為了:性(←即:性行為)。
↑真的。
我寫了上百萬字,我真的明白了點兒什麼;←我真的曾沉浸其中、投身於此。
↑但我真正的目的,←↑→↓其實是為了:性(←既:性行為)。
↑這件事兒,←既:我寫作、悟道←→是為了‘性行為’←這件事兒,←在我沉浸其中的過程中,←↑我是不知道的。
是的,在我實現自我價值的過程中,←↑我不知道我是為了:性(←既:性行為)。
我想,寫到這兒,←可能,很多關注我、和默默關注我的人,可能要失望了!
啊,李宗奇,滿篇的仁義,←結果就是為了“苟且”之事。
↑可能會這麼想。
是的,李宗奇曾经滿篇的仁義,←這不假。
李宗奇在寫滿篇仁義的時侯,←也是怀着仁義之心;←天地可鑒。
但是,李宗奇在沉浸於滿篇仁義、思索仁義、踐行仁義的時侯……
↑李宗奇(當時)并不知道↑這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性行為。
在李宗奇沉浸於‘寫作之愛’、沉浸於明白點兒什麼、沉浸於實現自我價值的時侯,←→并不認為←↑→↓這一切的目的,是:實現性行為。
而,當李宗奇自認為:我已實現了自我價值的時侯,
↑這時,李宗奇才恍然大悟,原來←↑→↓我這一切的努力,只是為了:和自己喜歡的女人做爱。
Sex.←僅此而已。
那有人説:李宗奇,你直接去做爱不完了嗎?
↑费這六年勁,上百萬字,廢寢忘食、拼死拼活……why?
不不不,←↑不是這様。
因為事實上,唯‘做爱’←這件事兒本身,←唯有性行為本身,←→与性行为無關。
↑道理是這樣的。
我實際上二十五歳開始正式練習寫作,←從那兒以後,
↑就像《孟子》説的:“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出自於《孟子·盡心上》)
在那之前(←既:我二十五歳開始練習寫作以前……)我做的每一次爱,←實際上都是為了↑找到↑這件事兒。
↑既:天命。
道理是這樣的。
每一次做爱,←↑實際上‘真正目的’←→都是為了:找到(自己的)天命。
但,找到‘天命’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做爱。
性,←包含了性行為,←→和‘天命’←→两面。
但,實際上,↑這两面↑→都在“同一枚硬幣”上。
只有一個‘性’。
1.
但↑他包括“煩惱”和“智慧”、“乾淨”和“髒”、“美”和“醜”……等等、等等。
在我追求‘天命’的過程中,←我真的不知道←他的盡頭是:做爱。
在我相對年少、衝動、易動的時侯,←我亦真的不知道,←我是為了找到‘寫作’←這件事兒。
2.
所以,(我認為)我的文章是純潔、純粹的。←感興趣的人可以放心看。
如果説,‘性行為’是“不能提及”的、“污穢”的話,
那麼,可能很多人認為:妓院是“髒”的。
但我告诉你:妓院才是世上最理想、最純淨的地方。
反而,是那些衣冠楚楚的人,包括曾經罢經書堆滿桌子、認真打字的我,←才是最髒的。
----←↑作者:李宗奇 癸卯年 七月初九 ←於自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