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鸿森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制度(暂行)
一、 出借人监督委员会
出借人监督委员会(下称“投委会”)是爱鸿森出借人在平台的协助下,自主组建的非营利性组织。投委会将代表出借人监督爱鸿森的业务合规开展情况,为出借人与爱鸿森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改善出借人用户体验,保障出借者合法权益,提升爱鸿森运营效率。
投委会是独立于爱鸿森的组织,本着对平台全体出借人负责的态度,在爱鸿森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
二、 出借人监督委员会组成办法
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委员人数5名,设会长1名,委员4名。首届投委会委员通过爱鸿森出借人集体投票产生,会长由投委会委员内部选举产生。
投委会每届任期为1年,会长与委员的任期与投委会任期一致。投委会在当届任期届满前1个月,公开投委会委员报名渠道,择优推选,选举产生,委员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年。
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委员征集准则:
1、委员应为爱鸿森出借人;
2、截止2018年9月1日,委员在爱鸿森的待收金额和可投金额总和在1万元以上;
3、具有独立、客观撰写考察报告的能力;
4、乐于分享,愿意接受其他出借者的监督与考核;
5、积极行使投委会委员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6、不得滥用投委会委员权利,不得以投委会名义行违法违纪之事;
7、未曾创办或供职于其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或同业类金融机构。
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委员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监督职责,需以书面形式向爱鸿森申请辞去投委会委员资格;爱鸿森在收到书面申请后,根据相关制度启动补选程序。
三、出借人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1、在工作日,可考察爱鸿森总部,了解平台经营发展方向;
2、在工作日,可随机抽查平台借款标的的真实性资料,监督平台业务的资金情况,有权查看交易流水及凭证、回款凭证等业务资金流向;
3、在工作日,可参与或见证平台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实地尽调、监督风控调查、合同文件签署、抵押手续办理等;
4、在工作日,可查看平台借款者还款情况,有权监督及协助平台进行逾期催收;
5、有权将考察监督情况如实与其他出借者交流反馈,并有权要求爱鸿森将其考察监督情况通过平台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出借人监督委员会承担的义务
1、投委会委员需与平台签订保密协议,以独立监督者的身份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履行监督义务,不得将平台文档资料以照片、视频、纸质、电子文档等形式发送给他人,平台文档资料仅限现场查阅,报告援引文档资料涉及隐私部分时需加注*号、打码或隐藏;
2、投委会应妥善回应爱鸿森出借人的查标申请,视情况委派一位及以上委员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并公布于平台官网,报告公布前需经爱鸿森运营团队审核,不得在报告中泄露爱鸿森商业秘密、借款人商业秘密及隐私;
3、投委会全体委员会议视工作需要召开,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一次,会议记录应及时公布于平台官网;
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委员若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爱鸿森合法权益的行为,爱鸿森将根据相关制度公告取消该委员任职资格,并启动补选程序。
五、其他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四川森淼融联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四川森淼融联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