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写作
简书写作
简易能容士,精诚书与贤。简书,实实在在,心平气和,为文友提供愉快的阅读、写作、交流平台,里头有许多好文章和漂亮的图,又有趣味,又有内容。而且,还可以比较自由地发文章,是提高写作水平的不错选择。
案上简编元好在,闲中日月更宽舒。简书,一个雅俗共赏的、心平气和的文化交流的好平台,一个广大文友的美妙的精神家园,一个得到许多有用知识的轻松的、简单的、有效的可靠渠道。德不孤,必有邻。《简书》,许多文友共同的选择。
我喜欢简书写作,并不是因为轻松。对我来说,简书写作是一项令人掌心出汗和情绪低落的业余工作。掌心出汗,是因为我刚在电脑前坐下就神经紧张,老觉得博友一定会发现我知识有限。情绪低落,是因为每次写完了,便深信自已又写得不好。
人,贵有自知之明。曾录新诗数百章,简编从此有辉光。尽管我一直在追求中庸,可是我知道我是个迟钝的人。我喜欢简书写作,当然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比别人更有知识,或是略微懂一些中华传统文化。有时见到一些博友,用一种学校里的学生对老师的谦虚语气请教我,我也觉得惊奇。当然,有人尊敬我,我很开心。
我到底为什么要喜欢简书呢?
我喜欢简书写作,是因为这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有色彩。我希望自己可以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成为一个“作家”。写博客,可以让我进行知识整合,把古典文学、传统文化、经济、湄洲岛、新妈祖等融合在一起。
我喜欢简书写作,是因为写作是与时俱进的活动。简古元和样,精微正始音。中华文化来自中庸,中庸只有二个含义,谦虚和勤奋。内涵不变,时间在变,人在变。更重要的是,博友也在变。中庸文化是一种变的文化。当然,天不变,道亦不变。谦虚和勤奋的二个内涵是永远也不会变的。
我,58岁了。活到老,学到老。人经常地会说错话,做错事,涨得满脸通红,为自己的拙劣表现而羞愧,中庸的、宽厚的、友善的简书写作,可以让人从失败中学到很多东西。失败为成功之母。
我喜欢简书写作,还因为我喜欢解决一些必须动脑筋才可以解决的问题。写博客,希望有点人气,不容易。要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书》经上的话,简古精妙,让我有无尽的受用。
我喜欢简书,是因为我喜欢学习。事实上,我只有不断地向书本、生活、实践、社会学习,我才有资格继续把博客写下去。我本来就是笨拙的人,随着年岁增大,越来越迟钝了。但是,世界每一天都在前进,而《简书》也在每一天向前进。我必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喜欢《简书》,是因为写博客本身就是一种学习。还畏简书归未得,寄诗黄阁付征鸿。写博客,让我变得冷静、乐观,使我可以让中庸文化来指导我,使我有计划、有条理、有步骤、有耐心,以及有变化地生活和工作。为之以渐,持之以恒,这就是传统文化。
天道酬勤。我的业余写作有一些成就,得益于中庸文化。
理由够多了。还有理由。
林老师,我上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的英语老师,温柔美丽,又会鼓励学生。有一次,1985年春,她在课堂上朗读了我的一篇英译汉的小文章。这让我整整开心了一周。这个举动,让我明白,做一个老师,应当抓住每一个机会鼓励学生。同时我领悟到,人生中取得一些小成就,并不像所想像的那么困难。正当的事情,只要悉心去做,多少总会有些成就的。
小林,是我在师范学校教书时的一个学生,她曾写了一篇作文,《我的老师是英雄》,我批阅过许多作文,这一篇最让我难忘。小林毕业十年后,有一次师范生聚会,她认真地对我说,“游老师,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曾经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啊!”我写《简书》博客,小林会看到的。
我喜欢简书,写博客,写自传,让我回忆起往事,年轻时,表现不好。痛定思痛,痛何如哉!我一定要时刻地谦虚谨慎,珍惜时间,尊敬每一个人,专注做好每一件事,总是去做正确的、冷静的、谦虚的事情,做既有益于自己、更要有益于社会的事情。
这些就是我喜欢《简书》的真正理由。我享受过许多博客的乐趣,有生之年,我希望可以延续这一乐趣。博客既有意义,也有乐趣,让我更爱生活,让我更加地有干劲加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