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故事文学·「夜惘书」

阿美

2018-04-27  本文已影响92人  杨紫小沫
阿美

阿美搬来的时候,正是阳春三月,虽然满城柳絮纷飞导致我的鼻炎严重没法出门,但小区大妈们的争相宣告,让我知道:阿美,是个美人!

听说,她二十七八岁,单身带个孩子;又听说她头发浓黑茂密,眉目如画;还有说,她浅笑嫣然,温婉动人。。。

总而言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在大妈们的眼中,像我这样,整日窝家里,三十好几不结婚的男人,真真儿是一种罪恶。所以但凡大龄的,离异的,丧偶的,都被她们描述的只能天上寻,盼我能抛开我那几十平的小屋,出门观望一下。如,果能碰到个佳偶良配,也算是去了她们的一桩心事!

好事的大妈,古往今来,比比皆是!

任她们隔三差五的上门唠叨,我依然窝在家里专心致志的赶稿子,就算再要追求佳偶,不也得先解决温饱问题,一个人惯了,昼伏夜出,夜晚文思泉涌,是最佳工作时间。刚搬到小区的时候,还被大妈们叫来了片警,她们居然以为我是吸毒的!看着镜子中三十出头却头顶略秃像小四十的我,暗暗感慨,文人墨客皆薄命!想当年,我在某大也是一枚翩翩美少年。只是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又出了几本书以后,尔虞我诈的办公室我是坐不下去了,索性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里,以几十平小屋为界,长期给jk出版社供稿,并零星写写小说赖以过活。

m城,不大不小,一个北方的二流城市,四季分明,生活节奏不快不慢,这样的日子虽然平淡,倒也过的怡然自得。

如果,没有遇到阿美,我想我会这样一辈子吧!

那天中午睡醒,发现家里没有烟了,恰好前一晚的文字告一段落,雨过天晴,空气很好,想下去买烟顺便活动下筋骨。

就是那么巧的,突兀的碰到了阿美,她牵着一个5.6岁的小女孩,小女孩怯生生的看着我不说话,眉宇间隐约的青筋衬的肌肤胜雪,睫毛闪烁瞳孔幽黑,似小大人一般,牵着她的阿美的手纤细修长,涂着暗红色指甲油的手指甲圆圆的小小的,让我想起了小时候母亲种的小葱的葱尖尖。

阿美的手腕很细,哦,不,确切说是她全身的骨骼都是,细腻,柔弱,让人不敢轻易的握上去,生怕会消失!她跟她的女儿如一个模子刻出来一般,同样的黑色瞳孔,同样的白的没有血色的肌肤,同样的乌黑茂密的长发,唯一不同的是她的下巴略尖,眼神中有种看不清的忧郁,而她的女儿脸上的婴儿肥加上怯懦害羞,眼神是纯净而平和的!

就那么擦肩而过,小女孩突然转头对我做了个鬼脸,拿手指指了一下自己的脸颊,笑着走了。借助电梯的反光,我发现自己的脸颊粘了一粒米,顿时哑然失笑!

米粒叔叔,这是后来嫣然给我取的名字。陆嫣然就是阿美的女儿,阿美白天上班,嫣然也去幼儿园,下午放学早,我隔壁的吴阿姨会去帮忙接嫣然回来待到她下班回来,每个月阿美会给她一些钱作为酬劳。那天我碰到她们的时候,正好是嫣然生病了,吴阿姨去幼儿园接了回来,阿美请了假中午接她回去。

吴阿姨有心撮合,会在下午阿美快回来的时候,带嫣然到我这里玩,我其实蛮喜欢小孩子的,尤其是玲珑剔透的孩子,像嫣然一样!她的眼睛会说话,爱听我讲故事,我们相处的很融洽!她总是米粒叔叔,米粒叔叔的叫着,在我的故事停顿的时候,她会忽闪着大大的眼睛,紧张的追问,后来呢?如果是悲伤的结果,她的眼睛会起一层雾,我只好想办法改成皆大欢喜的结局,看到她眼神中闪烁的光芒,我也会心情大好,晚上的写作有如神助!好几次阿美回来接她的时候,看到我们笑成一团,她也逐渐变的开朗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家里逐渐有了变化,飘窗台上时常会有一束花,厨房变的不再清冷,我的饮食作息也开始规律起来,晚上依然写作,早晨到9.10点钟,起来锻炼身体,收拾屋子,买菜,下午去接嫣然,给她辅导作业,讲故事,等阿美下班回来做饭,我们俨然一家人一样吃着饭唠着嗑,伴着飘窗台上的马蹄莲或百合,欢欣笑语!

阿美一直喜欢比较素净的花,同她自己一样。每次收拾完碗筷,阿美就会带嫣然回家休息,我开始继续写作,日子周而复始,她从来不提未来,我也不好提说,现有的小小幸福,我已觉得甚是欢乐,若不是那次出差!

后来,我常想,若没有远行,该多好!

jk出版社为签约作者们组织了一场活动,订在南方的一个海滨城市,大约半个月,名义上是游学,实际就是一次旅行休养!

我想跟阿美带嫣然去,阿美公司有事走不开,我自己带着嫣然也不合适,就说不去了。但阿美说我一年四季闷在屋子里,难得出去散散心,刚好采集点写作灵感。

走前,嫣然悄悄对我说:米粒叔叔,我要好多好多小贝壳,回来穿项链,送给妈妈!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她:小鬼头,店里有得买的,我直接买一串不就好啦?

她说:那不行,必须是你亲手一颗一颗捡的,然后我们一起穿起来,你送给妈妈,求婚!这样才有诚意!

我内心一震,再一喜,人小鬼大的嫣然搂着我的脖子,我们一起笑起来。

阿美正在帮我准备换掉客厅的旧窗帘,新的窗帘白底上面一朵一朵的小雏菊格外灿烂,她的整个人是轻盈的,虽然眼底始终有一种散不开的淡淡的忧伤!

我在想,回来就求婚吧,但愿有我的将来,她的眼眸不再缭绕雾霾。

在海边的半个月,我过的分外无聊,刚开始阿美还会发视频过来,让我跟嫣然逗笑一会,后来索性就没了消息,再打电话就是占线,她一直是淡淡的人,我又拙语。

我按照嫣然的要求,捡了一堆贝壳,洗干净装在行李箱的袋子里,某天在岛上的一个首饰店里碰到了一对戒指,款式素雅大方,是店主私人定制的,只此一对,内环刻着一生一世一对人,不由心生喜欢,花掉了我随身带的大部分钱买下来,想着回去就求婚!

紧闭的门,敲门无人应声,电话无人接听,回程机场没见到她们我已心生惶恐,因为嫣然说了她会去接我,现在是周末,本该在家的她们却静悄悄的,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没有她们家钥匙,一直是她们去我那里。

几根烟后,我想着,可能她们去游乐场了,也可能她们记错了我回来的时间。

回到自己的屋子,东西整整齐齐,餐桌上略有浮灰。黄色小雏菊的窗帘映着阳光,洒在窗台的马蹄莲上,花瓶里的水剩了一半,略微混浊,花边有点发黄枯萎,我开始心发慌。

我的家里钥匙阿美是有的,花她基本上三五日一换,从来都是干净新鲜的。再次拨打电话,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我陷入沙发,抱住头,无力的思考着,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霍呀,你回来啦?隔壁吴阿姨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带点迟疑。我赶紧站起身,迎向她:吴阿姨,阿美她。。。

小霍,你是个好伙子,日子还长,好姑娘多的是,你。。。我的视线被她手中的东西吸引,漏出的边角那么的熟悉。。。

1年后,我信步走在w城的街道,自从阿美消失整整一年了,在这期间我跑了5.6个城市,追踪她的痕迹,哪怕有一点影子,我都会寻摸过去,却往往落空。我不知道她跟嫣然过的好不好,她瘦弱的身躯能不能禁得住这样东躲西藏的生活。

那天,当我看清吴阿姨手里的通缉令,阿美的照片,杀人犯,三个字一下子击破了我的心理防线,我不由得瘫坐在地,隐约的话语声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满地的鲜血,血泊中的男子,脖子上的血还在汩汩的涌出,白衣上绽放大片大片玫瑰的阿美手中滴血的刀。。

我难以想象,那双美好的纤柔的手,那个永远柔弱安静的阿美,居然是杀人犯?

后来陆续的信息让我得知,阿美幼年失怙,亲友嫌弃,碰到了嫣然的生父,本以为是良人,却真心错付,他待她十分不好。嫣然快5岁的时候,他居然对她起了歹心,嫣然是阿美的命根子,争执之间,有意无意,祸果酿成。

我依然在找,烟也越抽越凶,近一年,我的写作越发稳定,每天固定2.3个小时,收入也稳了。其余时间除了休息就是寻觅她们的下落,我总想着,在街角,或者咖啡店,或者楼下,我们会不期而遇,阿美说过,她喜欢花,喜欢海,我想告诉她,后来我去过她的城市,那个事情已经有结果,她属于正当防卫,她不用再躲了。

我想告诉她,不管怎样,我会照顾好嫣然,照顾好她。

那两枚戒指,那些贝壳,我一直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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