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6

2017-09-21  本文已影响0人  温暖爱吃肉

  如果说两个人的相遇本该是人生最美妙的瞬间,那么苏锦华应该是所有好运气总和了吧,我们认识,整整七年二十三天,而那一个短暂逗留过我生命的男孩子,叫程硕。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命运没有这么复杂交错,可多数时候,我又感谢是命运把他们牵扯到我的生命里,为我枯燥空白的生活,涂上浓重缤纷的色彩。

  初二之前,我是学校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家长口中的乖宝宝,那一年是2008年,北京举行了奥运会,全国开始大面积的反腐,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倘若一一串联起来,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的家庭也因此出现了无可扭转的变故。

  08年,作为董事长的的父亲贪污公款,遭人举报。

  这个消息像一把利刃一样直直的插进我的心里,透的我喘不过任何气。

  我怎么也想不到平日里对我和蔼可亲的父亲,竟然受了贿。还是我最呲之以鼻的贪污,记忆中那个眉眼和蔼的爸爸一直在不停的给我灌输最正确的教育,可是他为什么自己还犯错?

而最可笑的是举报的那个人是除了父母他一直在我身边最爱我的人。

他对我说:“林北,如果再有一次,不要让我遇见你,因为我遇见你的目的就是为了报仇。“我浑身发冷,手脚冰凉,再也听不清耳边剩余的话。

我不敢想象平日里对我百般温柔的程硕接近我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报仇。

一夜之间我失去所有。家中的大房子被查封,母亲受了刺激,从此神经失常,亲戚朋友迅速远离。

  我终于从那个高高在上的公主变成了人人惶恐又讨厌的过街老鼠。

  带着母亲我们寄宿在了舅舅家,舅舅家的房子很小,拥挤杂乱不堪,五个人要用一个卫生间,挤在一个屋檐下。床下面是木板盖着的一层,又硬又小,我睡不着了,每晚的梦里都怀念那个大房子里柔软的蚕丝被,还能邀请所有朋友在上面蹦来蹦去。开始我的背每天醒来都咯的酸紫,到后来,我无法忍受困意,只能把被子卷起来裹到身体里。久而久之,背也感觉不到任何酸痛了。

        因为家里变故,我失去了零用钱,失去了每日打扮的像个小公主穿着干净漂亮的机会,也更不会邀请朋友。

刚开始同学们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可久而久之,他们发现我不在像原来一样大方的请他们玩耍吃饭,去家里跳舞了,我开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比如爸爸忙,没空在家,我今天累了,直到有一次被班级里的一个男孩子当面大喊出来,林北,别骗我们了,你爸早就进监狱了,你现在住在你舅舅家!被揭穿的那一刻,我像个偷东西的贼,手里拿着赃物,被抓了现行,我红着脸,众目睽睽 之下却下不了台,记得所有人都在看我,我羞愧万分不敢承认,直接跑了出去,其实只有我自己清楚,是我可怕的自尊心一次次的在作怪!。

从那以后,班级里很少有人同我来往了。即使每个人不动声色,维护着表面那层看似友好脆弱的关系,可我仍然感觉每个人不停的在我背后嘀嘀咕咕的议论着我的一切

  越来越多的异常眼光,就连上课回答问题我也开始不敢举手了,我感觉身后不断的有人在不停地议论我,议论我的家庭,议论我的母亲。就连别人无意扫过的一眼,都像针头的刺不经意的驻扎我身上。

  短短半年,我从班级里活泼开朗的向日葵,变成了最角落的藤蔓,阴暗,腐朽,我变得越来越沉默了。

我常常蹲在舅舅家门口的那块石凳上发呆,多少次我曾远远的跑开,我曾对着天空尽情放肆的大喊,我很想不顾一切的离开,可是我不敢。

    最大心病就是母亲,每天只能靠药物维持,离开了药物,智力很快退化的像幼儿一样。看着这一切,我的心就隐隐作痛,是的,我恨他,如果不是他,我和母亲怎么能有今天的一切?

我也恨那个在我身边不知疲倦穿梭了两年,最后突然离开的人。

或许是因为以前碍于爸爸的身份班主任不敢得罪,而现在班主任开始不停的挑我的刺,课文错一个字再来一遍,试卷考了90分,开始当着所有人都面众目睽睽指责我是个傻子。

我难过,可是不敢说,只能憋在心里,回到家依旧咬着牙开开心心的对舅舅问好。

那些日子,这双手被誉为艺术家。被多少人引以为傲的称赞过,如今这一切变的面目全非。

我开始迷茫,仿佛一朵花,失去了主心骨,凋零,枯败,没有人依附,我突然觉得这十五年,我活的苍白又辛苦,竟然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

直到我遇见他,苏锦华,仿佛一束阳光,猝不及防的照亮我的整个世界里,他带着耳钉吹着口哨出现在我的面前,抽着烟,烟雾从嘴唇不停缭绕的气息让人着迷。

我看着他,心砰砰的跳了两下。比起自己,我太羡慕他了,活的像阳光一样的大男孩。

下午我就小跑到杂货铺里买了一包烟,颤抖的手打开,放入嘴角,烟味自嘴巴流入大脑,呛的死去活来,心被麻痹,不在不安的绞痛。

后来的后来苏锦华常常在小卖部门口抽烟,他抽一根,我就蹲在角落静静的看着,直到有天苏锦华对我说:“喂,傻子,你在干嘛呢!”

      我抬头一怔,没想到,后来就变成了我们。

  我开始和他们一样逃课,酗酒,抽烟,打架,纹身,打耳洞,身后有一群小跟班,和苏锦华在一起恢复了我所有的骄傲。

  我的成绩跌的飞快,从班上稳妥的前五跌了二十名,四十名,倒数…

  老师通知了我的家长,无可奈何,舅妈去了,一副卑躬屈膝的好脾气。舅妈当着老师的面扇了我一巴掌,狂冒金星。

所幸的是,身后紧紧挨着墙,我才没有摔倒,我忍着委屈,从学校里跑了出去。第一次发现这个城市这么大,竟然没有任何容身之处。

回到舅舅家,隔间的屋子传来巨大的争吵,喋喋不休的,还有碗筷的敲击声,是舅妈:“我们的孩子都已经八岁了,你还要收留别人家的妻子和孩子,你还打算养他们一辈子吗?”

  林北这个样子,你不管管?将来会和她爸一样?一家人都得进监狱!还是要做那个疯疯癫癫的妈?

  听了这句话,我像疯了一样,从床上跳起来,推开门,不顾一切的,伸开手拼命地朝舅妈的脸抓去。

  我从舅舅的家里大步的跑了出来,我忍住泪大步大步的跑着,最终停了下来,泪突然如潮水般的涌出眼眶。

  我蹲在墙角,鼻涕眼泪通通的跑了出来,从怀里掏出烟,点起,烟雾慢慢缭绕,似乎没有这么冷了。苏锦华不知从哪里走过来,将肩膀放在我的身上,他静静的陪在我身边,他说,想哭就哭吧。我点头,终于忍不住放声哭泣。

我对苏锦华说,一个人用了两年的时间走进我的心里,把我宠成了小公主然后猝不及防的离开,两年后,他走了,可我没办法自拔了。

苏锦华笑着,拍了拍我的脑袋他轻轻附在我的耳边缓缓地说:“我以后会对你更好,我替你把习惯戒掉。好吗?”

我以为苏锦华只是安慰一时伤心的我,就没当作一回事,可是第二天下课苏锦华就抱了一堆零食,来到我面前,他说:“我陪你,把烟戒掉。”

我淡淡的说:“你会戒掉吗?戒不掉了。”

有些东西时间久了,就像习惯,即使你忘记了,你的躯体还是会下意识去做,苏锦年摇头抓住我的手,“我陪你戒掉。”平日里眼睛里带的那一抹放荡不羁突然不见瞳孔里蓄着满满的认真

我点头。

他小声的附在我的耳边轻轻说道:“林北,我们在一起吧。从见到第一面,你缩在角落里的样子就让我想保护。”

那一刻,我对这个沙哑的声音有些心动,但还是起身跑开了,因为被一个人伤害过,很难再去建立一个新的信任感,我只能远远逃离。

苏锦华却对我更好了,知道我胃不好就每天早晨替我把早饭放到桌子上,一起吃饭时把筷子放好,过马路时轻轻把手牵在我身边,放学一起回家挤在公交车上会用身子轻轻护住我的身体,每天都担心我被冻到就拿一个大大的外套裹在我身上,即使很多人都不看好我们,苏锦华还是把我当宝贝一样疼着。

我渐渐喜欢上苏锦华,我喜欢上那个在我吃东西涂的满是嘴角他用手轻轻抹掉,我喜欢上那个看着我眼睛就会不由自主的微笑,我喜欢上那个因为我不好好吃饭就紧张的蹙起眉头,我喜欢上那个有一双大手会时时刻刻给我安全感的苏锦华。

我说:“我们在一起吧。”

他看着我的眼睛大眼睛突然反射出浓浓的惊喜和惊讶,当时他就抱着我,不断的在空中飞舞。

我以为苏锦华同我也以为只是普通的相逢,相识,相爱,相散。

谁知道后来的大部分的人生都同他做上了最重要的交集。

七年来,我们不停的在交织,不停的穿插着彼此的生活,人的长相三分相似,七分打扮,而我们终于用了七年,把我们活成了彼此的样子。

我们相爱的第三年,舅舅出了意外,所有的重担落到了我和舅妈的身上,我被迫下学。苏锦华找到我舅妈家,他说,求你们了,让林北上学吧,费用我们家来出。对于我来说,苏锦年,那么骄傲的一个人,竟然用了求的字眼。我心疼他,去找了份兼职。

在酒吧,纸醉沉迷的环境。

可是为了钱,我还是只能硬着头皮坚持下来,我穿着略微保守的衣服,站在那里推销啤酒。

一次以前同苏锦华在一起的跟班还有其他的朋友,看到了我在酒吧。

第二天我正在推销啤酒,遇见了一个喝多的男人,正把我扣在他的大腿上,我使劲也挣扎不开他的胳膊,苏锦华不知从哪里来了,正巧看见我脸黑沉沉的抓住我就往外跑,他说你是干嘛的,是卖酒还是卖身啊。

我一听这句话当时就生气了,我说,你就那样看的我?

苏锦华意识到自己言语过激,低下了头。突然张开手抱住了我,他说,我养你吧。

苏锦华的家庭很好,虽然平日里在学校调皮捣蛋,可在大家是出了名的孝顺儿子一个。我怎么能让他去填这个无底洞呢?

摇摇头,我拒绝了。我说我自己可以,苏锦华很倔强,他说不,你不换地方,我就留下来陪你。

苏锦华就是这么倔强一个人,就像很多时候我说不吃东西他也不会吃,我说不喝东西他也不会喝。

我最终还是妥协了,离开了那,回到家当然免不了舅妈一顿痛骂。

当然陪在我身边的还有苏锦华,他挡在舅妈面前,整整领子,林北我来养吧,还有阿姨。

我惊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爱的这个少年已经改变,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吸烟打架的小孩子了,他的眉眼五官变的越来越成熟了。

我从舅妈家搬了出来,苏锦华替我找了个房子,很干净的两居室。

每天他就开始照顾起我日常的生活起居,早上他做好饭去上学,我拖着身子慢悠悠起床,短短几个月,我胖了十斤。苏锦华却捏着我的脸说,这样最好,最好再多吃点。

苏锦华放学还未回来,一个妆容精致的女人走了进来,不停的打量屋子里的一切。

刚进门就坐了下来,说吧,你要多少钱才打算离开他?

他?我还未反应过来,但是我的理智跟直觉告诉我,这一定是苏锦华的妈妈。

我起身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并不领情。站到我面前说,多少才肯?

我说,阿姨你错了,我爱他。

爱?她仿佛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玩的笑话,她哈哈大笑。

接着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妆容美丽的女子,怎么会说出如此恶毒的话。

她说,你也配,你有个神经病的妈妈,还有个残废的舅舅,坐牢的爸爸,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你配吗?

我听到这些话,像是很多尖锐的刀子直面插入心脏,眼边的泪似乎扑面而来,我咬住唇,嘴边传来淡淡血腥的味道,平静下来,我缓缓的说,是,我不配。

苏锦华推门而入,脸上还带着微笑手里提着东西他笑眯眯的说,媳妇,你看我给你买什么来了?看见他妈,他猛然一惊而后冷冷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他妈妈的表情很难堪,像是被说中了什么,接着又站起来以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说到,你问你爸要那么多钱,原来就是为了养她?

苏锦华抬头目光直直的盯住母亲,他说,对。

他妈妈说,她的家庭,你不觉得是在拖累你吗?配的上吗?

苏锦华说,我爱她,怎么配不上?我甚至都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我都不明白林北怎么跟了我这么久。

这句话听得我热泪盈眶,我僵硬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甚至就这么一瞬间让我觉得这辈子就是他了。

倒是苏锦华先走过来,拿起他给我买的食物,眉开眼笑的对我说,快吃,别凉了。

他妈妈很生气,转头对我说,五十万,离开他,还有你的妈妈,我会找最好的人来治疗。说完,提着包,踩着高跟鞋就匆匆离去。

他妈妈跟我说的话,让我反复思量了好几天,不是没有诱惑的,老实说眼前这个人,我的确舍不得放开,可是我真的没有半点勇气去和他赌未来。

我背过身,小心的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

他的身子凝住,微微抖动了两下,最后小声的谨慎开口,我妈是不是跟你说什么了?我摇摇头,我说,我们没有未来的,还是分开吧。

苏锦华不说话,我的心跟着颤动了两下,我说,你的妈妈很爱你。

她爱我,所以你就打算丢给别人?林北你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学校里跟我表白的女孩子数以千计,照你说应该把我让给她们?

我无言,话一时哽咽在嘴里。

我会养你的。林北。他握住我的手,目光里满是坚定。

苏惜华从家里的大房子搬出来了,因为我打算同父母对抗到底。

刚开始我们的条件很差劲,一个月只花两百块。每顿饭菜,既没有营养,又难吃。剩下的钱我们还要寄给妈妈的疗养院。

苏惜华找了一个兼职,每天在路边发传单,为了让我吃点好的,他就每天去蹭别人的盒饭。10块钱一份,里面有肉有菜,苏惜华不舍得买,每次都只花一块钱买一碗米饭。

苏惜华的银行卡全都交给了他爸爸,他说的他要养我,要让我身上的第一件衣服,用的每一件护肤品都是他亲手赚的钱。

他开始越来越消瘦,本来白皙的皮肤上,眼眶五官,大大深凹。我既心疼,又觉得自己仿佛是在拖累他。

睡觉的时候,我发现,苏惜华总是背过身子,以前他总喜欢把我抱在怀里,直到夜晚我偷偷转他的身子才发现,他的身前有很明显的淤伤。

哪里知道,发传单总会遇见那种无理取闹故意找茬的,苏惜华护住了传单,被人打了一顿。

他说,传单不能丢,丢了一天30块就没了。

我偷偷去找了个工作,苏锦华回来就生气了。他说,我不需要你找工作,你要相信我,我会养你的。

我不知道苏锦华开始做了什么,他开始越来越忙,回来的越来越晚,常常凌晨两三点才回来。回来身上带着浓浓的酒味,我说,你不要这么拼,休息休息好吗?

他摇头,捏捏我的脸,他说,没事。

我看着他满是血丝的眼睛越来越心疼,从不懂任何家庭小事的我,开始买来一堆书,开始学着为他做羹汤。

无论他回来的多晚,桌子上的我给他留的那碗羹汤总是喝的干干净净。

后来,苏锦华抱着我突然说,媳妇儿,咱们终于有钱了。

我也不懂只是跟着他在一旁傻乐。

他拉着我开始逛商场,大的小的,只要我一眼看重的他都买回来了。

我抱住苏锦华我说,我不要这些,你只要每天回家就够了。

他说,我要把你变成最幸福的女人,苏锦年的女人只能被宠。

我们的爱情越来越好,他的事业也越来越好。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七年。

他从大学毕业,被一家网络公司看重,都说七年之痒,而我们两似乎越来越离不开彼此了,平日里他去工作我要跟他打电话,上班要打,下了班也要打。

苏惜华补给我的七年里太过于幸福,让我觉得一切都太不真实。

他妈妈再一次找到了我,他是家中的独子,爸妈最终还是心软了下来,同意我和苏惜华的婚礼。

我知道这个消息开心的不得了,拨了电话就给苏惜华,苏惜华听了也一直傻笑,他说媳妇呀媳妇我早就猜到我会把你娶回家的。

婚礼定在十月份,一直照顾妈妈的医院也传来消息,妈妈的病情越来越稳定,再过不久可能就要正式康复了。

我们定好了宾客的名单,定好了伴娘的人,定好了宴会上的菜,定好了戒指,互相准备好了婚礼的一切。

婚礼即将要举行的前两天,他从公司回来的路上,遭遇了车祸。

全身206根骨头,没有一处完好。当场死亡,警察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我冲了出去,一口气,跑了很久,很久。

我觉得老天一定是给我开了一个很大很大的玩笑,不然怎么会把他带走?

再也不会有个人像他这般爱我。

再也不会有个人贯穿了七年,七年的每天我们几乎变成彼此。

我想无论多久我还会记得,那个第一次见到我时会说傻子的苏锦年,高兴了会把我圈在怀里的苏惜华,那个说以后我陪你把一切戒掉的苏锦华。那个因为我发传单被打的苏锦华,我做的饭菜再难吃也会全部吃光的苏锦华,从没让我受过半点委屈的苏锦华,每句承诺都努力做好的苏锦华,真的,终于离开了。

后来检查现场时,警察发现了他的手机,卧在身子前,还存着一条未发出去的信息。

对不起,北。

我一直都觉得他还在,还没有离开,婚礼的那天,我穿着洁白的婚纱,化着精致的妆容,我想他是喜欢看我打扮这么漂亮的吧?

我没有哭。

因为我相信还会有那么一天,苏锦华,会像第一次见面一样,再轻轻的叫我一句傻子,这些习惯我都帮你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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