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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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既然爱了,就请牵起我的手,目不斜视向前走,让我们彼此相爱相伴,让我们的余生都是彼此……
01
我本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可是,自从遇见他之后,终于相信,一见钟情并不是传说中才有。
遇上楠是命中注定,还是宿命,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看见他的第一眼,我便心跳如雷,情难自禁。
我便为他痴,为他狂,为他放弃所有,一路默默追随,却又不敢靠近向他表白。
那次偶遇后,我便为他失了心神,沦陷在爱情的沼泽,难以脱困。一回到家,我便上网搜集有关他的所有信息。
对他的爱慕如春天里的野草疯狂生长,对他的想念一天更比一天强,日日夜夜斩不断,理更长。
得知他的公司招聘职员,我便毫不犹豫地告别了工作多年的公司,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如愿以偿地谋得一个职位,与他共事。
第一天去上班报到的时候,我站在公司的大楼前,几分兴奋,几分期待,还有几分紧张,因为我所爱慕的那个男人就在里面,从此,我可以经常见到他,就在他身旁不远处。
为了离他更近一点,我甘愿自降身价,在他所管理的部门做一个小小的文员,每天坐在他的办公室对面,只要他经过,我就可以一眼看见那张让自己刻骨铭心的脸,那个魂牵梦绕的身影。
2
我知道他喜欢去某高级咖啡厅一边喝咖啡,一边听古筝演奏。于是,我便偷偷报了古筝学习班。
下班回家,我每天坚持苦练古筝,练得双手起泡,起茧,也浑不知疼,只盼着自己能早日演奏出优美动听的乐曲,博他一笑。
连教我的老师看了,也忍不住斥责我,要劳逸结合,勤学苦练也得有个度,要保护好手指。
我虽然口里应着是,会主意,可是依然,苦练不缀,只为能快点,更快点学有所成,可以优雅、娴熟地在他面前弹奏一曲,吸引他的目光,让他多看我一眼,让他的目光为我停留。
然而,这一切,他并不知晓。
每次从他的办公室前面走过,我总是忍不住想推门进去看看,他在做什么,看看他忙碌的样子、工作的样子、认真的样子、烦恼的样子……却又有熊心没熊胆。
因为,他是那么的高傲与冷漠,拒人千里。
他有这样的资本与实力,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又或者是偶像剧中帅气、高冷又多金的男主。
而我只是一个一文不铭的傻丫头,除了正值青春,好像我既没有出众的外貌,也没有相当的实力,更没有富有的家世。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来的丫头,如何与他相配?
真的就要这样放弃吗?我的爱情还没开始就要夭折吗?
我内心的那份炙热,那份执着与着迷,让我又不顾一切地为他改变着,努力着,希望有朝一日,他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可以看到我的存在。
03
然而,我的所有准备还没来得及做好。
有一天,他的那个她就来了。
他们手挽着手,不时互相深情地凝望,轻松随意地说笑着,一起走出办公室,走出公司。
男的身姿挺拔,五官俊朗,整个人散发着一种独特的、富有魅力的男性荷尔蒙,让女人们为之着迷。
女的柔美可人,精致的五官,高挑纤细的身体,我见犹怜,分分钟可以激起男人们的保护欲和怜惜。
两人站一起,才貌双全,绝配!
我悄悄地躲进洗手间,默默地流泪,为自己还没有来得及或者是说不敢表白的可怜的爱情。
如果说,之前我还会在心底偷偷地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丑小鸭变白天鹅,获得王子的青睐,收获美好的爱情。
那么,现在我已经不再抱有任何的幻想了,因为他的那个她我认识。她不仅人美,学历高,还有良好的家世,无一是我所能比得上的。
我在心底默默为自己点燃一支蜡烛,别了我的爱情,默哀片刻,我决定将这份感情珍藏于心底,收拾好心情走出去,笑着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我除了学习古筝,又去学习写作,总之,工作之余,我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的,满得让自己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追忆,去悼念我那昙花一现的一见钟情。
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
我认真的工作,努力的学习,寄情于忙碌,希望时间可以冲淡心头的那份爱恋。
04
三年之后,我签约成了某咖啡厅的古筝演奏者。每天下班,我就会去弹奏,一曲又一曲优美动听的乐曲在古筝的琴弦上流淌。
同年我把自己的故事写成了小说,没想到成了畅销书,不过在故事中我安排女主通过努力,遇见了最美好的自己,并且成功地吸引和感动了男主,最终两人相爱相伴。
年底公司的年会上,我弹奏了一曲他最喜欢的“十面埋伏”,也是我最拿手、最喜欢的曲子。
曲调时而急促,时而犹如千军万马,时而又如一张大网将人纷纷网入其中,让人随着曲调或紧张,或担心……
一曲弹毕,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首曲子我曾练习了无数遍,一心只想要弹给他听。可惜,我与他终究是有缘无份吧,我不由在心底自嘲。
我准备起身向大家鞠躬道谢时,他嘴角噙笑地向我缓缓走了过来,“雪,可以请你弹一首“凤求凰”吗?”
“楠总,当然可以。”我微笑着答应了,这是我第一次在公司弹奏古筝,而且是第一次为他弹曲。
也许,今日过后,再也不相见了,我已经向他递交了辞职报告,准备离开了,去其他公司发展。
一曲“凤求凰”弹毕,他不知道从哪里捧来了一大束红艳艳的玫瑰花,递给我。
玫瑰花像征着爱情,我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了,接还是不接?
“雪,怎么呢?”
“这花送给你,你不喜欢吗?”
我能不喜欢吗?我暗自嘀咕,老兄你这送的可不是普通的花呀。“喜欢,只是你知道玫瑰花代表什么吗?”
“你说呢?”
“玫瑰花代表爱情。你确定,你没有送错花?”
“我确定,没有送错。雪从今天开始,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什么?”我被惊呆了,双手捂嘴。
“雪,我想请你做我女朋,请你嫁给我,可以吗?”说罢,楠单膝跪下,自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枚戒指。
05
我如在梦中,呆呆地看着楠抓住我的手,给我戴上了一枚亮闪闪的钻戒。
原来,我所做的一切,他都知道了,他想看看我能为他做到什么程度,其实,一直以来他也曾多次向我暗示,并追求他。
可是,我每次不是冰冷冷地拒绝他,就是带上几个蹭光瓦亮的大灯泡去赴他的约会。
三年了,他以为我心中有人,决定放手,不再纠缠我。可是,无意中,他陪客户去一家咖啡厅商谈事情,却看见了我,我一边在古筝上双手轻舞,曲子倾泻而出,一边声音婉转,边弹边唱。
一次偶遇,
我为你沦陷,
爱你没有理由,
思念如草疯长,
抛下所有,
为你而来,
守在你经过的路口
……
听了我的歌唱,还有后面他也看了我的小说,他觉得,我是爱他的,一如他默默地深爱着我。只是我们都将这份爱藏于心里,不曾向对方表白。
我说自己看到了他的女人——菲儿,很美。
他说,菲儿的确很美,她是他的亲妹妹。
他一直没有向我表白,是以为我已有心上人,直到今天看了我的辞职报告,他才慌了。他害怕我从此消失在他的视野。
他不想就此错过。
我含着笑接过了那束开得热烈的红玫瑰花,眼中有珠光闪落。
可以,如果你真的爱我,就请牵起我的手,目不斜视,一直向前走,因为我的余生都是你,你的余生也只能有我。
他笑,伸出双手将我抱了起来,“亲爱的,余生还很漫长,有我抱你走,你就不会太累。谢谢你,让你的余生都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