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 酒》孙维庭
以前写过喝酒的文字,但都是围绕某场酒宴来展开的,真正专拿酒字做文章的好像没有。本篇就从酒字说开,专谈喝酒。
酒是谁发明的?传说很多,有说仪狄,也有说杜康的,定论却没有。依我看,酿酒起源的真正原因是远古时候,人们在处理积攒的粮食和水果时不幸失手,使储存之物变成了酒,其实这发明人记在谁的名下都行,又都不妥。酒与人类为伴,喝得多的却是男人。男人天生勇武,酒添神力,神力借酒,喝了几千年,男人的肚皮都快变成酒窖了,可是生出男人的女人们却很少喝酒,这有点不公平哦!不过女人中也有喝酒厉害的角色,虽然只是个别的,但女人中那种勇冠酒桌而从不逊色的人,酒量再好的男人遇见了,也都会退避三舍。
男人虽然能喝酒,但不是每人都能如李白那样做酒仙的。生活中我们常见有人豪饮,脸不变色心不跳,有人几滴酒下肚,便脸泛红潮,舌尖打颤,胡言乱语。这说明每个人的酒量大小不一样的,有人海量,有人没量。喝多喝少,都是自然的现象。但酒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天赋好的,后天多饮,酒量自然更好,天分一般的,酒场经历多了,也能修练成半个酒仙。
我老家山东,那儿的人能喝、会喝是出了名的。我的父亲就特能喝。母亲说,父亲年青时喝一斤地瓜干酿造的白酒后脸色似如平常,谈吐气息丝毫不乱。退休以后,父亲与三叔对酌时也能喝个半斤。而三叔虽然好酒,但只要抿上几口,脸色涌起红潮,象赤颜关公。三叔喝了酒就爱说话,一句话平常话,他老人家能翻来覆去的说上几个来回。话说多了能解酒,解酒后,续杯再喝。这是三叔喝酒的招数。父亲虽然年长三叔十八岁,但喝起酒来沉着从容,不乱阵脚,颇有大将风度,即便晚年,每次喝酒,也都与三叔打成平手。假若剔除年龄的因素,三叔喝酒,应该不是父亲的对手。
我喝酒是偷着学来的。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物资供应匮乏,家家过日子都紧紧巴巴的,若能炒两个小菜喝点酒,那是很奢侈的享受。为工作抛家别妻的三叔住在公家宿舍里,他每隔一段时间来我家看望父亲。只要他一来,父亲就掏出散钱叫我去零拷老酒,并吩咐母亲加炒几个菜。这拷字是吴方言,意思是打,和酒连在一起唤作打酒。长宁路上有个袁家杂货店,那儿有散装的白酒出售。我每次零拷返回的途中,闻着酒香,都忍不住的会掀开盛酒的搪瓷杯盖子,偷偷地抿上几口。酒这东西好怪,只要喝开了头,你就会喜欢上它。几次偷尝后,我也渐渐地喜欢上这种香气浓烈的醇厚味,只要见了酒,哪怕大人在场,我也总要找个理由抿上一口。在零拷途中偷偷地喝酒,待酒到了桌上,杯里的数量就显得少了点,父亲倒没有怀疑过我,反而唠叨地说,这杂货店盛酒用的酒提子不准了。几十年光阴悠然已过,现提起此事,我还总觉得挺对不起替我背黑锅的杂货店袁老板。可惜袁老板早已作古,否则真想找他赔个不是。
知子莫若父。父亲是知道我有些自制力的,所以并不明确禁止我喝酒,只是反复要我牢记“酒会误事”这样的话。他是极力反对嫖赌的,对酒并不反对,大约与他喜欢喝酒不无关系。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记住了“酒会误事”的父训,工作以后很少沾酒,有时甚至与酒完全绝缘,在外工作的那些年也基本上不沾滴酒。不沾酒并不是不想喝酒,除了经济上原因外,还另有其他缘由,这其中与我刚进单位时是小字辈有关。初进单位人地陌生,不会办事,也没人缘,人家不给你白眼就算好了,谁还会和你在一起去喝酒呢?喝酒也是要讲氛围的,有好的酒伴,喝酒的氛围就好一点,反之氛围就会差。说到好的酒伴,是指与彼此欣赏的人在一起饮酒为最佳,嗜酒成性的人只能说他会喝酒,偶而遇到,喝上几盅尚行,绝不能长久与之为伴。在我看来,嗜酒成性的人是酒鬼。酒鬼是种病态,他们不在乎什么场景氛围,喝酒只求梦游另一个世界,与死差不多少。
我有意识地开酒戒的时候,是在单位稍微混出一些名堂后。混出名堂,通常是指在单位里已经有了一点地位,手中也有一些可以派点用处的权力。这时也往往是别人在乎你的时候,人只要一显示出重要性,便会有人来与你交往,而与人的交往,最大路货的事,便是递根烟喝顿酒什么的。有时对方协助你,有时你也帮助对方,事情办完以后,大家都能接受的表示酬谢的方式,便是找一个地方喝顿酒聊聊天。不论是人家请你喝,还是你回请别人,这一来二去的,便算是有了应酬。倘若与对方有眼缘,这种交往还会延续下去。有时有事没事的,打个电话招呼一声,以联系工作解决问题的名义驱车过去。这时交往花的是公家的钱,一点也不心痛。酒菜拣好的上,大碗的肉,大碗的酒,豪言壮语,这酒想咋喝就咋喝。写文此时我思忖,这其实也是人的一种贪小的本色,只要公器在手,人在大多时候会随手而用的,这不太好。
风雨人生路,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不管咋说,你总会遇上一些说得来的朋友,至少。你也会有几个“狐朋狗友”,谈不上知心换命,但起码也能够共谋一事,说说心话。朋友不论深浅,有时候总还是需要借助酒的发酵才能演绎精彩。酒可以渲染气氛,有助谈兴,酒也可做为桥梁,连接两头的你和我。喝酒兴奋,能吹也能侃,借着酒,分享你一路走来的风光,也是借着酒,听我讲曾经的苦难。高兴时喝,酒入肚肠生豪情,口出狂言唯我大,情绪低落时喝,借酒浇愁愁暂息,挫折忽然变成一团花。
喝酒确实是人生一大快事,但喝醉了也很不雅。喝醉酒与酒量大小和自制能力强弱有关联,几分酒量吃几分酒,见好就收。另外也别一人独自喝闷酒。我年青时曾因一次大醉出足了洋相,至今想起,仍好尴尬。
上个世记七十年代中期。我们单位里几十个人到上海县马桥乡的一个生产队下乡支农夏收,活儿很累,也不习惯爬河坎,走田埂,加上伙食供应差,肚里觉得空空的。青工A说,叫上几个要好的,咱们弄点好吃的补补身子。他的计划是宰个鸡,再到稻田里抓几条黄鳝熬一锅汤。他大概听我讲过小时零拷老酒的事,就叫我负责拷酒,其余事宜由他来办理。夏天日长,当黄昏时分我从镇上拷好老酒快走进村口的时候,这时天还没有黑下来,有人拦截我,说:“别回去了,A偷抓老乡的鸡,领导知道了,正批评着呢!A只咬定是他一人的事,你拎着老酒,领导一看你们是一伙的,去了也是白搭进去。”我愕然之际,只好拎着酒壶再返回镇上。到了镇上天色已暗,茫然四顾,行人很少。这时心情有点差,胡乱找一家小饭店充塞着早已饿瘪了的肚皮。记得花了六毛钱,点叫了花生米和猪头肉。一人喝闷酒,不知不觉把拷来的老酒喝去一大半。回来时夜色黑暗,路无行人,只听见远处传来的狗吠声,可是不知咋搞的,到了村口大树下,一头栽倒了。次日醒来发现,昨晚镇上喝的全都吐到了村道上了,满身的污泥,手脚胳膊颈部让蚊子占尽了便宜,叮咬得“五嗨六肿”。不光彩记录让我长记性了,真的,从那以后就很少再醉过,没醉不是酒量好,是学会了踩刹车。醉了难受,名声也不好,说什么也得替自己把好喝酒这一关。
喝酒还是有不少好处的,这其一便是酒场看人。常言道:“酒品是人品”,从酒中看人,从酒中品人,虽不能说百分之百的准,但还真的是像那么一回事。这么多年下来,我也积累了几分心得,归纳是这样的:一是喝酒细腻的人,办事一般比较缜密、周到,但拖泥带水的人也往往也是从这一类人中产生。二是喝酒豪爽的人,做事特点是粗线条,有魄力,但毛手毛脚的个性,在这一类人中也最多见。三是心机重的人,这一类人喝酒最不爽,抱了个琵琶半遮面,口是酒非,说好喝下的,乘人不注意间做了手脚,阴诈也常与这一等人作伴。此外还有混合性的,兼有以上几种特点,他们很真诚,喝多喝少,只是随自个心情与喝酒的对象变化而变化。
酒情如友情,“酒不自醉人自醉”,人人想说,人人爱说,但千言万语道不尽也说不白。呵呵,这哪里是一杯酒,分明是一片情。藏于心,醉于心,时间越长越珍贵。限于文体所限,三千字的小文没法说透,也只好留一些话待以后再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