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早就在误读中国人吗?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我的角度让标题党失望了,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并未感动于《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却记住了中国人早就在世界范围不被待见的窘况。不得不顺带一提的是,前述是本书英文版的原名,个人认为中文译名造成了标题党们对于本书内容的重大误解,书中不仅没有他们顾名思义去期待的两情相悦、共历患难、具有道德洁癖的爱情,反而堪比印度《爱经》在行为艺术方面的洋洋大观,本书也解锁了关于肇产爱欲事件的各种可能性。书中男主角阿里萨可称是一位孜孜不倦的性机会主义者,大概可以算作当代pua鼻祖,一直利用他娴熟的pick-up artist(搭讪技巧)在他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各种寻芳问艳,甚至荒唐到引诱了他未成年的教女,对其始乱终弃,导致这朵幼蕾未放而先夭。当然,作者马尔克斯从来也只是在描写社会,这些爱欲事件,都不过是他为读者管窥那个时空的社会演进而准备好的万花筒。
言归正传,按我的视角继续剑走偏锋。多年前读过的这本书有一个细节让我至今犹记,它约摸揭示了早期华裔在世界上的印象。小说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哥伦比亚某个重要的城市,这里历来有举行诗会的传统,每年在诗会上评出夺冠诗作,这是阿里萨一直致力赢取的荣誉。某一年,诗会恰好由他单相苦恋的费尔明娜担任颁奖人,在这届诗会上获奖于他而言,无疑是想一想都会令他颤抖的场景。但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诗作的桂冠最后竟然旁落于中国人之手,真是友邦人士莫名惊诧!直到评委们从多个角度复盘,再三复核选票,桂冠诗作无可争辩地尘埃落定后,这个城市还在不断发出质疑的声音,充满各种不堪的揣测,甚至提出中国人抄袭的可能性。即使是作者马尔克斯本人,实际上也通过书中代言,那就是,可以接受除中国人之外任何……夺冠的结果。为合理化这些质疑,作者紧接着还不厌其烦地大段描述对中国人的印象,一帮只开杂货铺,随时围坐在圆桌旁的面目浮肿的奇怪家伙,最终一代代相继死在桌上......真是不可思议的偏狭之见!作者对于当年这届被中国人褫夺桂冠的诗会是如此梗梗于怀,以致于在后面的章节里还作了一大段无关本书主旨的赘述以消胸中块磊。书中描写到,多年后的诗会上,与会的媒体与评委们都要开始忘记、也许是刻意回避那届令人不安的评选结果,可这件事又被重提了,但当人们回头再来审视中国人当年获奖的这首诗作时,人们再也找不到一丝一毫这首诗应该获奖的理由与美感,于是举城释然,甚至将这个共识刊发,大家于是平心静气地认为,只有中国人才会写出这样一首蹩脚诗,全城人终于放弃了中国人作弊的揣测。联想到作者自已就是哥伦比亚人,那大概是件真实发生过的事。
这个读后感又在我的一次旅行中得到了佐证。我曾去往毛里求斯渡假,在毛岛东海岸的沙滩邂逅了一位当地的船老板,当时他正跟工人们在正午的太阳下修复他用于出租的木制游艇。攀谈之下,他了解到我的国籍,于是向我说起岛上华裔的故事。这位船主一开始就不无艳羡地说,岛上的华裔是这里最有钱的人群,并绘声绘色地描绘起他们奢侈的生活。继而,他又换了一副难掩鄙夷的表情追忆华人刚刚上岛时的情形。他作出手势,表示那时华人拖着几可及地的辫子,开着的小门市一直开门纳客,通常并没有什么休止工作的时候。按他的说法我几乎要认为24小时便利店这样的营业理念是中国华裔首创的了。这时他声音很重地强调,他们在工作,中国人在工作;他们在娱乐,中国人在工作;他们在陪伴家人,中国人在工作;他们在休息,中国人在工作......虽然他及时意识到他那嘲讽的语气有失礼貌,转而倍夸中国男人的责任心与担当,可“中国人只是在活着,根本不懂生活,特别不懂得生活的尊严......”的意味已经溢出言表之外。
以上两国,哥伦比亚与毛里求斯,按天朝百姓看来都是,尔化外小邦......
全世界早就在误读中国人吗?恐怕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