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道德经》七十九
品味《道德经》七十九
品味《道德经》七十九【原文】
和 大 怨 , 必 有 余 怨 ﹔报 怨 以 德 , 安 可 以 为 善 。是 以 圣 人 执 左 契 , 而 不 责 于 人 。有 德 司 契 , 无 德 司 彻 。天 道 无 亲 , 常 与 善 人 。
【大意解读】
和 大 怨 ,必 有 余 怨 ﹔报 怨 以 德 , 安 可 以 为 善 。
无论怎样化解比较大的怨恨,都会留下怨恨的余迹;用美德去化解怨恨,哪能算是为善,或者说,那也不是好的做法。
是 以 圣 人 执 左 契,而 不 责 于 人。
所以,圣人只是执守属于自己的那份诚信根据,而不去苛责改变别人。
有 德 司 契 , 无 德 司 彻 。
有德行修养的人关注的是自己的诚信根据,没有德行修养的人关注的是弄通改变他人。
天 道 无 亲 , 常 与 善 人 。
天道虽然没有亲疏偏私,却恒常不变地帮助好人。
【读后略议】
对于怨恨情绪,应该如何应对?老子在这里说以德报怨不是最好的选择,并启发人们执守本分,选择无为而治,不言而教。
世间所谓的美德美行与怨恨憎恶,一正一反,各有因缘,对它们评价,也各有各的标准。站在道的角度看,这些无非都是人们的妄心妄念,纠缠这些东西,无穷无尽,徒劳无益。
所以道人选择执契而不责人,无疑是最符合天道的智慧选择。契,是个比喻,我觉得它指的是在圣不多,在凡不少,人人本具的根本,即道心。
左契右契,自他不二,左右不同,契则一样。与之契合了,就体道了,就认识没有虚妄的实相了,到了这里,自然就会彻底消除怨憎,而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了。
时下流行的“能改变自己的人是神,想改变别人的人是神经病”,话虽有些粗鲁武断,倒也有些道理,与“执契而不责人”的理念,还颇有几分相似之处。
在世间不管做什么事,顺应了天道,就会得到天道的相向助力,顺风顺水;违逆了天道,就会阻力重重,被相背的天道碾压。此所谓祸福无门,唯有自招。
品味《道德经》七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