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第四条
2020-08-30 本文已影响0人
微风羽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替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股东的诉讼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替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股东的诉讼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