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馆
棉城的中二条街上开了一家“失意馆”,这件事儿很快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在这座历史悠久,地域面积窄小,生活节奏又缓慢的老城里,茶馆酒楼包子铺等,可谓是挤挤挨挨,遍地开花。甚至于在中二条卖个古玩字画都是见怪不怪,算不上什么新鲜。
而失意馆的开张,却打破了中二条街老旧的生活气氛。
但凡是新铺头开业,那必定得选上一个良辰吉日,不说整的锣鼓喧天的吧,店老板怎么也得点上支大地红,图个好彩头。但这家失意馆却像是一夜之间突然冒出来的。没有大地红和二脚踢造势,也不见有人发过传单,仅凭人们的口口相传,就迅速成为了棉城男女老少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谈资。
俗话说,这好奇之心,人皆有之。这老百姓就喜欢看热闹,一时间,许许多多的好事人蜂拥而至到失意馆,但不无例外地都吃了闭门羹。失意馆大门紧闭,黑色的窗帘将玻璃窗盖得是严严实实,连个缝隙都没留下。看热闹的人大都悻悻而归,只留下几个犟种,蹲在铺子前的石阶上死等。
这铺子越是神秘,人们就越是好奇。等待还是有所回报的。那些想探个究竟的人终于等到了铺子开门,也见到了店老板。在这些探秘者的亲身体验下,总结了失意馆里有“两怪”。
第一怪:营业时间只有每天的晚上十点到十二点。只要时辰一过,不管店里还有多少人,老板都会一一送客。
第二怪:“失意馆”顾名思义,只接受失意之人。比如,对生活感到无望,对自己感到失败,又或者沉浸在悲伤、痛苦、怨恨之中无法自拔等等。你都可以去失意馆,把那位身着紫色斗篷,你永远也看不到他真实面目的老板当成一个垃圾桶,将你所有的负面情绪一股脑儿地全倒给他。完事之后,你甚至还能得到一点散钱作为报酬。这样的好事儿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别人开店营业那是为了赚钱,过日子,养活一家老小。而这失意馆的老板,倒像是古代的大善人给穷苦人家施粥放粮一样。
也正是有了这“两怪”,每到晚上十点的营业时间,进进出出失意馆的人,那是络绎不绝。
尽管每个人的目的各有不同,有些人是真失意,而更多的只不过是滥竽充数之辈,只为钱财而来。但店老板却毫不在意这些,一一照单全收。
又是一个阴雨天。丝线一般的细雨绵绵而落。晚上九点,棉城的街道上冷冷清清。整个小城被一团团氤氲的湿气包裹着。在这个会令人发霉的鬼天气里,人们早就像归鸟一样躲进了自己温暖的巢穴里。
失意馆门前的红灯笼随风摇曳。在这黑麻麻的雨夜中,竟显得有那么一丝的诡异。
失意馆的老板蒲西,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此刻他正盘膝坐在铺设有毛毡毯的地板上,眼前的梨花木桌上放有一壶青梅酒和两个酒杯。此时还不到营业时间。“黑夜”在他的身边酣睡。古色古香的失意馆里缭绕着柠檬的清新之气,令人感到周身舒爽。
蒲西在等他的重要客人。
为了这位客人,他推掉了之前所有的预约,准备今晚要好好接待他。
失意馆之所以只在夜晚营业,是因为白天,蒲西会带着他的爱宠“黑夜”在这座老城里四处寻找目标。就像老猎人带着猎犬在深山老林寻觅猎物一样。你也可以将其理解为“揽活儿”。虽然店里并不缺生意,但来往的大多数都是为了钱,这些并不符合成为他客人的要求。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一定能找到符合“黑夜”胃口的最佳“猎物”。
棉城很小,小到根本不像是一个城市。你只需花费用不了半天的功夫,就能溜达完它最繁华,也是最古老的中二条街。
整条街是南北向,由不规则的大小青石铺成,地面也并不平坦,歪歪扭扭,高高低低。风吹日晒的路面被来来往往的人的脚底板给磨得光滑如镜。这座城市的话事人为了打造古城风韵,将沿街的各大铺头悉数仿古而建。
蒲西就是在中二条街上的儒林小馆里遇到那个中年男人的。
彼时的蒲西正在酒馆解决午饭问题,那个中年男人就坐在他的斜对面。他已经观察他良久。
“有了。”蒲西嘴里嚼着几颗蚕豆,对正津津有味舔酒喝的“黑夜”说。
中年男人已经喝得面红耳赤,眼前的一小碟小花生已经没剩几个了。男人每喝掉一杯,就会从喉咙里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失意者”——这很符合他的目标。
蒲西拍了拍“黑夜”,那只似猫非猫的家伙嗖的一下跳上了他的肩膀。而后,他便走向了那个男人。
“或许我能帮到你。”蒲西将自己的名片放到那碟花生米前,用手指敲了敲,然后便离去了。
几声闷雷滚过之后,适才的雨落得迅猛了一些。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敲打着玻璃窗,店子里却是一片安谧。
蒲西转头望向窗外,黑漆漆的,他的眉头微蹙,心里想着,今晚,雨这么大,他会不会来呢……
距离十点还有一刻钟的时候,“黑夜”突然醒了。蒲西穿上了他的紫色斗篷,戴上兜帽,站在玻璃窗前。“黑夜”抖了抖身子,轻轻跳上了他的肩膀,发出一声细长而古怪的“呜呜”叫声。
“他来了……”蒲西对黑夜说。
失意馆的门外,已悬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木牌。蒲西的对面坐着一个满面愁容的瘦削男人。黑夜静静地卧在他身边,正用暗红色的舌头一点点舔舐着它黑得发亮的皮毛。
蒲西倒了一杯青梅酒,推到男人面前,说:“暖暖身子。”
男人端起酒杯,丝毫没有犹豫,一饮而尽。这一杯还不尽兴,他用空酒杯敲了敲桌子,眼睛死死地盯着将头埋进兜帽里的蒲西:“能再来一杯吗?”
在连饮三杯之后,男人突然将酒杯重重地摔到了地上,高声喊:“我想杀了她!”
中年男人话音刚落,“黑夜”发出一声呜呜叫声。
见惯了大场面的蒲西倒是不慌不慌,有节奏地敲击着梨花木桌,悠悠地地问:“为何?”
“我受够了!”中年男人一撸袖管,露出胳膊上的片片淤青,“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打我……我做的饭盐放少了,她会打我;我赚钱少不够她花,她也会打我。上个月,知道我下岗了,她更加的变本加厉了……”说到最后,男人几近哀怨地说,“我……真的……受够她了。”
“你说的‘她’是你的老婆?”
“嗯。”中年男人用大拇指来回摩挲着攥起的拳头。
“老婆打你,过不下去了,尽管离婚就是了。为何要杀了她呢?”蒲西停止了手中的动作,继续劝慰,“杀人偿命,你把她杀了,那你也就交待进去了。这不是得不偿失么?”
男人这次没有询问蒲西,而是一把拿起了旁边的酒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他端起酒杯,盯着那里面飘浮不定的青梅丝,嘴角瞥出一丝戏谑。“这是饮料吧……喝个酒都不痛快……”说完,将酒一饮而下,“你以为我不想吗?要不是为了我的女儿……她才八岁呀,她有什么错?我结婚本来就晚,是好不容易靠着家里的帮忙,才说了这门亲。我哪知道她是个不能生的主儿,前前后后给她治病,把家里都掏空了。最后眼看就要放弃了,没想到却来了意外之喜……”
中年男人打开了话匣子,絮絮叨叨着他不幸的婚姻生活。他就像是在吹一个名叫“失意”的气球,越吹越大,说不定会在下一秒突然爆裂。
“既然这样,如果你杀了你的老婆,你的女儿不也失去了母亲吗?”蒲西故意反问他。
“我……”中年男人一时语塞,来回胡乱地搓着他木搓一样的手,嘴里喃喃着女儿的名字,“楠楠……楠楠……”
“黑夜”变得不安分起来,一会儿跳到桌子上,一会儿围着男人呜呜的鸣叫。
蒲西打了个响指,“生活本身就是平淡的,而婚姻的本质应该是幸福。但在这茫茫世间,真正幸福的婚姻又有多少呢?有多少家庭,有多少夫妻不是都在像个演员似的生活在一起。那这样的日子,又有什么意义呢?”蒲西将酒杯送至唇边,意味深长地说,“是为了什么呢?”。
壶里的酒已经没了。此时“黑夜”转回了蒲西身边卧下,又开始舔舐起它的皮毛。
“你还有几十年可活,如若真的不想继续下去,大可起诉离婚。我想,女儿跟着这样的母亲,以后也是个问题。”蒲西像个心灵导师似的和男人说。最后,他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
蒲西从怀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推到男人面前,“这是你的报酬,请回吧。”蒲西说。
“啊?”男人一时有些蒙了。他那张充满疑惑的脸上,明明写着“这就完了?你莫不是在耍老子啊。”
蒲西一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瘦削男人没再继续说什么。甚至没说一个“谢”字。他只是叹了口气,连钱都没拿就带着他的那把破伞离开了。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只是还稀稀拉拉的落着几个雨点,像是故事意犹未尽的尾声。
蒲西摘掉了兜帽,抱起“黑夜”,抚摸着它,嘴角滑出一丝诡笑。
“吃饱了吗,我的小宝贝儿?”
“黑夜”呜呜叫了两声,正用橘黄色的眼珠瞪着他。那意思好像在说“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自那个雨夜过后,失意馆歇业了好几天。人们都说这馆子铁定是开不下去了,哪有这样的傻帽,开店不挣钱却散钱的呢。
一个星期后的这天黄昏,落日熔金,可是秋日里难道的好天气。紧闭的失意馆门前,立着一个穿浅咖色风衣,戴圆礼帽的高个子男人。该男子看上去三十岁左右,双手插进风衣口袋里,一双英气逼人的眼睛凝视着“失意馆”这三个硕大的毛笔字。
“我的好师弟啊,看来生意不怎么样嘛。”男人撇了撇嘴,心里这样想着,正准备抬脚离开。
“还没到约定之日吧?”男人的身后幽幽地传来这样一句问话——是蒲西和他的“黑夜”。
风衣男子转过身,目光先是落到蒲西肩膀上的“黑夜”身上,而后才转向蒲西,“你就这样带着它招摇过市?”
蒲西冷哼了一声,“我的宝贝儿,我愿意怎么着怎么着,干卿何事?”他用手指逗弄着“黑夜”,不咸不淡地说,“师哥管得未免太多了吧?你这大老远从远州过来,就是管这事儿的?”
“当然不是。”风衣男子饶有趣味地摇摇头,“我是来看你的生意如何的,不过我想,恐怕是不行吧。”
蒲西打开失意馆的门,“黑夜”一下子从他的肩膀下跳了下来,一溜烟儿,不知所踪。
“我的事儿不劳师哥费心,别忘了我们的约定就行。”在关门之前,蒲西冲外面的男人说了句“你一定会输得很惨。”
吃了闭门羹的风衣男人撇撇嘴,倒是一点也不介怀,哼着小曲儿离开了。
“轻点儿,别咬我啊,你个小坏蛋……”男人突然一阵吃痛,皱起眉头,无奈地将手伸进怀里。
“幸好没被蒲西那家伙发现……”
“好你个刀见笑,这明显是来示威的啊。”蒲西用叉子叉起一块牛肉,胡乱用力地嚼着。“你说是不是?”他丢了一块给一旁的“黑夜”。
“黑夜”只顾吃它的牛肉,并未给他主人回应。
“嘿,你这个见肉眼开的家伙。”蒲西踢了黑夜一脚,气呼呼地说,“少吃点,你晚上还有大餐呢……”
棉城今天破天荒的来了个马戏团。整整一个白天,马戏团的宣传车在本就不大的城区来回转悠了好几圈。这对宁静得如一潭死水的棉城来说,可是个新鲜事儿。晚上十点,小广场上依然热火朝天,喧腾不止。
蒲西有些无聊。今晚大家都去小广场看表演了,来他这儿的人就没几个了。好不容易进来几个,也是应付应付,三言两语,装模作样地冲他进行表演式的哭诉。蒲西很明白,这些人的目的无外乎是想从他手里挣个外快。奇了怪了嘿,一块两块的也有人要。这些人呀,永远不嫌少,能赚一分是一分嘛。
“黑夜”朝他投去抱怨的眼神,仿佛在说:“说好的大餐呢?就这?”
一个时辰过去了。蒲西重新戴上宽大的兜帽,用手指敲击着桌面,百无聊赖地等待着。
他心里不能不急。刀见笑此番前来,明显是来探听消息的。毕竟,这场赌注关系到那本《古兽典籍》传承人的问题。对于师父将那本珍贵的《古兽典籍》传给师哥刀见笑这件事儿,蒲西心里是一百个不乐意。无论是从猎兽能力还是天赋来说,他明显要在那个懒散又没有好胜心的师哥之上,明明自己才是《古兽典籍》的最佳主人……
“今晚该不会是要无功而返吧?”蒲西躺在毛毡毯上,望着天花板,眉毛都拧成了一团。他原本想着,利用人的欲望和贪婪的本性,“失意”就会接二连三地送上门来。刚开始那会,生意也确实不错。但这些并不能填饱“黑夜”的肚子。要是这场赌注输了,自己就更被刀见笑那个家伙嘲笑了。不行,绝对不行!想到这里,蒲西叹了口气,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蒲西醒来的时候,整个失意馆静悄悄而空荡荡。他坐起身来,摇晃着僵硬的脖子,见“黑夜”并不在他身边,他吹了声口哨,也没见“黑夜”回来。
“这个家伙,跑哪儿去了?”蒲西一边用手按摩着自己的脖颈,一边吹着口哨,寻找他的心肝宝贝儿。
在找遍整个失意馆也没见“黑夜”的影子之后,他索性将店子落了锁,出门去了。
凌晨的冷风吹在蒲西的脸上,他顿时清醒了许多。一轮明月挂在空荡荡,黑黢黢的天幕上,兀自散发着温柔的光,将棉城的大街小巷照得亮亮堂堂。
蒲西一路寻过去,终于在马戏团表演的小广场上找到了“黑夜”。此时,马戏团的表演已经结束,空荡荡的小广场垃圾满天飞。“黑夜”正卧在广场的一张小长椅上,旁边坐着个身型单薄的长发女孩儿。
蒲西吹了声口哨,黑夜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叫了一声。待蒲西踱步到长椅跟前,“黑夜”一下子跳进了他的怀里。
女孩怀里抱着只洗得发旧的粉色书包,怯怯地站了起来。
“姑娘不必害怕,它挺乖的,不咬人。”蒲西失意女孩坐下,自己也落了坐,“这么晚了,深更半夜的,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呢?”凭着直觉,蒲西觉得,这姑娘身上一定有故事。从她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她并不如意。
“我……”女孩动了嘴唇,却只是吐出一个“我”字来。对于搭讪的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的男人,女孩心里有一种本能的抗拒和抵触。
蒲西笑了笑,“我有这么可怕吗?”
女孩儿点了点头,又很快地摇了摇头。
“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蒲西将两只伸展开来的胳膊搭在椅背上,两腿随意伸开,望着夜空中的明月说,“看来今晚失意的人,不只我一个啊……”
女孩儿侧了侧身子,上下打量着蒲西。从面相上看,这人应该比自己还要小。只不过是自己长得身材娇小而已,其实从年龄上来说,已经三十一岁了。而眼前的这个男人,充其量也就二十多岁。
“你的宠物蛮特别的。像猫,但又不是。我能知道那是什么吗?”女孩儿开口问。
“黑夜”仿佛知道是在说它,呜呜地叫了两声。
蒲西抚摸着它身上的皮毛,说:“这可是我的小宝贝,从国外买来的。”
女孩儿点了点头。
蒲西显然是向女孩编织了个谎言。“黑夜”的存在是个秘密,他蒲西同样如此。
“好了,我回答了你一个问题,那么你该和我说说了吧?”蒲西将目光转向女孩。
“我、我不想说……”
“喂,这就是你不对了啊。你不真诚……”蒲西感觉自己被涮了。
“你还挺幼稚。”女孩儿咯咯笑了起来。
“好你个小丫头片子,说谁呢?”蒲西瞬间坐直了身子,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她怕是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如若知道的话,保准会吓得逃命都来不及了。
“其实……我就是个笑话……”女孩的神情随之一变,一本正经地说。
“呃……此话从何说起呢?”蒲西看着女孩那双深藏着秘密的眼睛问。
随后,女孩向蒲西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三十一年前,我出生在一个疾风骤雨的夜晚,所以我叫雨生。其实,我前面还有两个姐姐,但很不幸,都在不到两岁的时候夭折了。我妈又休息了几年,之后便有了我。但我的出生,并未给这个家带来一丝欢愉。还是很老套的原因——我爸是家中独子,所以我妈必须要生个男孩儿传宗接代。原本我爸以为,我妈前两胎都是闺女,这第三胎了该是小子了吧。但很不幸。
“自那以后,我爸妈之间的矛盾就一天比一天加剧,这还不算完,我奶奶和二姑把所有难听的话都说给我妈听。说我妈肚子不争气啦,命贱福薄什么的。我妈那个人嘴笨,又说不过他们一家人,只能自己干受气。我记得是我八岁那年冬天,刚下过雪,天井里白茫茫的,耀得我眼睛都睁不开。往常我妈都会早起来给我下面条吃,还会偷着给我加个蛋。但那天早上,我醒来后就找不到我妈了。直到快中午了,有人在河滩的歪脖树上发现了吊着的,已经成为雪人的我妈……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恨我爸,恨我奶,恨这个家里所有的人。直到过了很久很久之后,我偷听到二姑和奶奶的谈话,说原本是再想叫我妈生一个的,但我妈的身体已经不行了,医生说很难再有怀孕的几率了。我妈走后的日子,你不会想象的到我是怎么过来的。我连馒头、面条这样的东西都很少吃,就更不用说其他的了。我活的就像是一条狗。他们把我扔在老屋里,扔给我一些白菜和南瓜,这就是我的饭。我每天放了学都自己煮菜吃。这一周煮南瓜,下一周煮白菜。白面馒头和面条半个月才有。我吃这些东西吃到我吐。由于没有营养,我瘦得皮包骨,村里的孩子们都叫我“骨头架子”。直到现在,我看到白菜和南瓜还会恶心。
“没过几年,我爸就再婚了。找了个二婚带孩子的。当然,是个小男孩。那时候,我已经小学毕业了,从那个人再婚的那天起,我就成为了这一家人,又或者说是那个小男孩的“保姆”。
“再后来,很自然的,初中毕业后,我就没有学上了。
“我跟着同村的几个大姐姐来到了棉城。初到棉城的那天,是个闷热的午后,我下小巴车的时候晕头转向的。一开始因为年龄不够没人要,就跟着一个个人老板干私活儿。后来又兜兜转转,零零散散的打工,挣的钱还被我爸抢走一半。
“我二十二岁那年,一天我爸破天荒的把我叫到家里,还做了一桌子菜。那个后妈也对我眉开眼笑的,但我能看的出来,她那张堆满假笑的可恶嘴脸背后一定包藏祸心。果不其然,我屁股还没坐热凳子,我爸就打开了话匣子做了一圈的铺垫。其实最终的意思我也听明白了,让我嫁人,婆家都寻好了。男方是个不会说话,还跛脚的聋哑人。我气得当场就把桌子掀了。凭什么,都什么年代了,还来这一套?我还不了解我爸吗?不就是想赚个彩礼钱?我掀桌子后,我爸就打我,狠狠地打我。还撂下狠话说:‘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我冲到厨房,拿起一把到架在自己脖子上,以自杀来逼迫那个男人……”
“那,后来呢?”
“后来,那个男人不逼迫我嫁人了,但还是问我要钱。我也习惯了,每个月开了工资,给他个二三百。尽管他每次都嫌少。”
“看来,你不再是当初受虐的那只小绵羊了”蒲西打趣道。
女孩白了蒲西一眼,没好气地说:“什么羊啊狼的,我生来就是个笑话。”说完,女孩扬起脸,闭上了眼睛。“我的生活也就这样了……”
“黑夜”呜呜地叫了两声。蒲西知道,它可算是吃饱了。
蒲西抱起“黑夜”,和女孩说了句“快点回去吧,不安全。”之后就转身离开了。
夜黑风高。“黑夜”在蒲西的怀里睡着了。他看了看“黑夜”,喃喃了一句:“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哦……”
从棉城“刺探军情”回来后,老刀这边也没闲着。毕竟,就算他再没有雄心壮志,可那本《古兽典籍》是师父手交到他手里的。师父让他好生保管的话还在耳边,自己却一不小心着了师弟的道儿。他知道,蒲西对《古兽典籍》垂涎已久。做他们这一行的,有了《古兽典籍》就相当于魔法师有了咒语簿。
“喂,别跑啊!”老刀的“小笼包”又开始在广场上乱窜了。老刀不得已,只能跟在它的屁股后面追。可两条腿的老刀,怎么能追得上四条腿的“小笼包”呢?何况,青天白日下,他又不能运用法术。
“小笼包”是老刀的众多萌兽中脾气最大、最不听话的一只。这只火烈鼠是他在某个深山老林里猎到的。因其两腮鼓鼓的,像是塞了两个包子一样,老刀给它取名“小笼包”。
自立下赌约那天开始,老刀就开始训练“小笼包”。既然蒲西选择“黑夜”出战,那他就挑个“老鼠”迎战。当然,如果你简单的认为是两只萌兽代表主人干仗,那你就错了。
“黑夜”和“小笼包”可非普通宠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萌兽。经过猎兽师驯化后的萌兽,就是猎兽师最忠诚的朋友。当然,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萌兽。
这些天,老刀带着“小笼包”几乎逛遍了远州大大小小的公园、广场、游戏厅、俱乐部等等,能够让人开心、快乐、足够嗨的地方和场所。“小笼包”的胃口可是大得很。远州可比蒲西呆的那个小棉城大多了。并且,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一定会赢。因为他始终相信,风雨过后,一定会再见彩虹。消极和失意,怨恨和苦恼,这些并不会占据人类生活的全部。
“你觉得呢?”老刀将好不容易“哄骗”回来的“小笼包”丢入怀里说。
北国的雪在冬姑娘刚踏进人间的伊始便悄然而落。在一处荒凉、僻静的老林子里,蒲西和老刀面对面站着。蒲西仍旧穿着他那身紫色的斗篷,没有戴兜帽。“黑夜”依旧坐立在他的左肩上。今晚的它也格外精神,甚至于说是亢奋,一直在呜呜地叫个不休。而对面的老刀……穿着宽松慵懒风的白色毛衣,深灰色的西装裤,再往下是一双白板鞋,背着一只黑色的大背包。显然是有些随意了。
今晚可是与蒲西的决斗时刻,这也将意味着《古兽典籍》的归属。
“你,就穿这样?逛街吗这是?”蒲西皱了皱眉,不屑于老刀今夜的穿着。
老刀瞅了瞅自己的上衣,活动了自己的脚脖子,一脸无所谓的表情:“怎么,不行啊?我们又不是来装酷的。再说,这次的主角也不是我们俩吧?”说罢,老刀吹起了口哨,故意挑逗着“黑夜”。“黑夜”朝他龇牙咧嘴地叫着。
雪依然在飘着,两人很快白了头。
“嗯,”老刀环顾四周,饶有趣味地说,“在这样一个浪漫的雪夜里,跟我的好师弟来一场萌兽的对决,是件蛮有意思的事情呢……”
蒲西冷哼了一声:“你废话可真多!放出你的小家伙来吧,别藏了。‘黑夜’可有点急不可待了。”
老刀反手拉开背包的拉链,拍了怕背包,宠溺地说:“‘小笼包’,出来干活啦!”
背包里并未出来什么东西。
“喂,你不会又睡着了吧?”老刀用力地晃了晃,“再不出来,没肉松饼吃了!”
许是听到了老刀的威胁,从黑色的背包里蹭的钻出一只火烈鼠,敏捷地窜上了老刀的右肩。
蒲西在看到老刀选的与他的“黑夜”对抗的竟然是一只懒惰、贪吃的火烈鼠,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嘲讽地说:“师哥啊,师哥,你就弄这么个玩意来和我的‘黑夜’决斗啊?你也太小瞧我们了吧?”旁边的“黑夜”也跟着主人一起咯咯地笑起来。
面对来自对方赤裸裸的挑衅,“小笼包”比他的主人还愤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了蒲西的头上跳起了舞。
“该死的老鼠!”蒲西一把抓住了“小笼包”狠狠地扔在地上,就在这时,他肩膀上的“黑夜”也冲了下来,准备一口咬死那只耀武扬威的老鼠。
“哦不不不,它是火烈鼠,不是老鼠。”老刀冲蒲西摇晃着修长的食指说。
“我管它什么东西,总之,你们输定了!”蒲西被“小笼包”激怒了,咬牙切齿地说。
两只萌兽动手。
两个主人动口。
在这阒寂无人的深夜,于这片远离棉城,也不属于远州的深山雪林里,一场属于猎兽师之间的决斗开始了。
一只是吸收人世间失意之气的萌兽——“黑夜”,一只是刚好与它相反,专食人间快乐之源的“小笼包”。从外貌上说,黑夜似猫,小笼包像鼠,而从体型上而言,“黑夜”是远远大于“小笼包”的。但萌兽之间的较量,从来不以体型论输赢。特别是经过猎兽师精神驯化后的萌兽。
一场看似没有悬念的决斗却一直没有分出胜负。
自从和老刀立下赌约后,蒲西就专门在棉城开起了“失意馆”。他相信,是人皆有好奇之心,更有爱财之好。而最重要的,他坚持自己的观点:人,是活在失意之下的。而微笑和快乐只不过是包裹在失意之外的外衣。
但他的师哥刀见笑的观点却与之相反。
“人或许会失意一阵子,但不会失意一辈子。”刀见笑说。
“你错了。”蒲西侃侃而谈,“人是最高等级的动物,会掩饰自己的一切。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副面具,只是你看不到而已。不服气就和我来一场对决。我们各选一只萌兽,各自驯化,让它们各自去吸收这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看看到底是你对还是我赢。”
二人的赌约是在八月末定下来的。今晚就要见分晓——
几个回合之后,“黑夜”体内的怒气与怨恨值已经达到顶峰,虽然它很想扑到“小笼包”的身上,咬断它的脖子,将它一口吞下,但那只该死的老鼠像是脚底抹了油,一会儿跳到黑夜的背上,一会儿又扎进雪堆里。对黑夜来说,小笼包就像是在它眼巴前晃悠着的一块肉,却怎么也咬不到嘴里。而在看小笼包呢,倒像是把黑夜这只对他来说的庞然大物当成了自己的宠物,可劲儿地遛,还哼着小曲儿,怡然自得。
“快了得像老鼠”嗯?是从这里听过这句话的呢?
眼看自己的“黑夜”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一直围观的蒲西可看不下去了,差点就没忍住动用自己的法术来帮小宝贝儿解困。可这点儿小聪明早就被老刀给识破了。
“喂,可不许犯规哟!”老刀吹着口哨,在雪地里跳起了广场舞。
为了让自己的小笼包吸收这天地间的快乐之源,老刀可没少去过广场,久而久之,广场舞都会像模像样地扭几下了。当然,广场舞大妈们那自信和快乐,也让小笼包更加乐呵与满足。
“啊呜呜——”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漆黑的夜——“小笼包”咬掉“黑夜”的尾巴。
拖着半条断尾的“黑夜”一步步艰难地挪到了主人蒲西的脚边,而后倒了下去……
“‘黑夜’……”蒲西蹲下身,抚摸着爱宠“黑夜”,脸上的愤怒多过于悲伤。
“小笼包”不知何时钻回了老刀的背包。老刀吹着口哨踱步至蒲西身边,意味深长地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或许是对的。所有失意者就像是自己把自己丢进了一个看不见的枯井里。那里见不到光,而向周身袭来的,除了黑还是黑。但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你是怨天尤人,想永远待在井里,还是想办法自救呢?的确,永远有人在失意,但失意不会持续一辈子。只要有一米阳光照进来,就能驱散失意。这也是我今晚胜利之根本。”
呼啸而过的风撩拨着寂静的夜。老刀笼了笼头发,哼着小曲儿转身离开了。
蒲西站起身,紧握着拳头,面目变得狰狞可怖。
“别以为这样就完了。”
蒲西的声音响起,比今夜这落下的雪还要冰冷刺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