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翻到《追风筝的人》,看完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该书是由阿富汗裔美国人卡勒德.胡赛尼写的一本书,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和发生在他的国家和美国的一些的故事。
该书虽是英文所写,据说原文还有不少阿富汗语言的音译。但译成中文后很流畅,几乎看不到外国小说常见的晦涩难懂的长句,也没有动辄就加个小圈圈的数字让你翻到最后才能看得懂的注译。整本书翻译后描写准确而生动,丝毫不影响原文的表达,我甚至怀疑会不会比原文还要精彩。
故事内容感人致深,情节也是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我仅用短短一天时间就追完了篇幅不少的二十五章节。
以下我试着分几个方面来谈谈书中带给我的感受。
1.友情的可贵和不平等
少年阿米尔与哈桑先后出生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同一个富商家里,喝着同一个奶娘的奶,但名义却有着不同的爸爸。
阿米尔是富商少爷,哈桑是他家佣人阿里的孩子。俩人仅一岁之差,可以说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朋友。
因为贫富差距,因为阶级不同,更因为种族的高低贵贱,阿米尔虽与哈桑形影不离,伹内心深处却仍是认为俩人不算朋友。而阿桑因为是仆人的身份,从小谦躬卑微,处处维护着阿米尔的少爷尊严和地位。虽时常一起玩,但却从不敢僭越。
也因为上述原因,阿米尔与哈桑的友情是不平等的,哈桑无条件的相信和服从阿米尔,甚至可以用生命去悍卫阿米尔的安危。而阿米尔对待哈桑的友情却只有索取而没有付出。
在这种阶级森严,种族不平等的国家,不用说孩提的阿米尔分辩不出这样对待哈桑有什么不妥,就连阿米尔的爸爸,一个勇敢、正义、乐善好施的阿富汗富豪,也不会把从小一起长大的仆人阿里当做朋友。这是身边环境所至,这是不平等的君主制度下的产物,这是阿富汗的少年阿米尔和哈桑跳不出的禁锢。
就算是到了美国,阿米尔在妻子没办法生育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宁可无子,也不愿领养未知血统的孩子。
我想作者其实潜意识里也是这么认同的,因为后来得知哈桑其实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才更热烈的希望能够领养哈桑的儿子,一个与他一样有着同一个父亲血缘的男孩。
2.父亲的榜样和认同
阿米尔的父亲在喀布尔是家喻户晓的富商,他聪明,他无所不能,别人认为做不到的事情他信手拈来,包括以一己之力设计建造孤儿院;他强壮勇敢,敢于赤手空拳和黑熊搏斗;他蔑视不合情理的规则,他只有遵守他认为合乎人情的规则;他善良,他善待仆人,乐于施舍贫穷的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他对朋友友爱,对亲人爱护,尽管与哈桑不能相认,但他尽可能地做有利于哈桑的事;他对坏人嫉恶如仇,甚至不惜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也要维护正义。
他告诉阿米尔,盗窃是件十恶不赦的事,包括盗窃财产,盗窃人的生命,盗窃人的知情权。“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爸爸说,“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你懂吗?”
尽管在阿米尔成年后,发现爸爸因为曾经的错误,盗窃了他和哈桑其实是兄弟的知情权,但他也知道爸爸一直在为此做弥补。
正因为了有了这么一个近乎完美的父亲,才有了阿米尔的善良,哈桑的坚贞。有了感人至深的父子之情。
爸爸毕生都在和熊搏斗。痛失正值芳年的妻子;独自把儿子抚养成人;离开他深爱的家园,他的祖国;遭受贫穷、屈辱。而到了最后,终于来了一只他无法打败的熊。但即便这样,他也绝不妥协。这样的男人顶天立地,这样的老公让人安心一生托付,这样的父亲是孩子一生追随的榜样。
“他是非同寻常的阿富汗父亲,依照自己规则生活的自由人士,他总是先看社会规范是否入情入理,才决定遵从还是拒绝。”
所以在阿米尔后来遇到索拉雅吋,虽然在阿富汗传统认知中,索拉雅曾经与人私奔过,是被人所不耻的不洁女性,但阿米尔却能一心一意的爱着她,而不为世俗言论所约束,都因为他的爸爸是个不同凡响的阿富汗爸爸,灌输的思想也是不同凡响。
但也因为父亲太过优秀,阿米尔也如《人世间》里的周秉昆一样,在爸爸面前总有着些许的不自信,总是担心不比爸爸强壮,没有爸爸的能干,甚至没有哈桑的勇敢,担心爸爸看不起。于是终其一生都在努力得到爸爸的认可,也许这也是每一个男孩仰视父亲的共同心理罢。
3.民族的特色和传统习俗
通过作者的文笔描述,我们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些戴着小帽子,穿着半长袍的阿富汗人,在五颜六色,热闹非凡的市场吆喝叫卖。”留着胡子的小贩在地面摆开一张张薄薄的褥子,兜售兽皮灯罩、地毯、绣花披肩和铜器。“一些穿着长裙,包着头巾的女人头顶瓷罐去井边打水。画面感十足,阿富汗人的形象跃然脑海。
包括阿米尔后来与索拉雅相遇相爱的情节,也有着浓重的民族传统色彩。越是民族的东西越能传承久远,即便是到了遥远的另一个国度。
他们在举行结婚仪式的时侯,坐在台上,“我记得我们坐在沙发上,舞台上那对沙发好像王位,索拉雅拉着我的手,大约三百位客人注视着我们。我们举行另外的仪式。在那儿,人们拿给我们一面镜子,在我们头上覆上一条纱巾,留下我们两个凝望彼此在镜子中的容颜。看到镜子中索拉雅笑靥如花。”
男女之间不能单独交谈,否则女孩子被认为不守妇道,男人则不会被人诟病。男女结婚要父亲上门提亲,否则被认为唐突和不敬。这和我们封建时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不是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亚州民族共通的习俗,我对此了解不多,不敢妄下决论。
4.文辞的贴切和情节引人入胜
作者文字功底了得,我本来是对该书无一了解,只是随手翻阅,但一看开头便引起好奇,再看下去就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和平时的喀布尔也曾是一个热闹繁华的城市,那里的街道平静详和,那里的市场熙熙攘攘,那里的人民过着还不错的生活,每年组织着万人观摩的斗风筝大赛。
“街路上挤满了自行车、摩肩接踵的行人,还有冒出袅袅蓝烟的黄包车,所有这些,都在迷宫般的狭窄巷道穿来插去。拥挤的小摊排成一行行,留着胡子的小贩在地面摆开一张张薄薄的褥子,兜售兽皮灯罩、地毯、绣花披肩和铜器。这座城市喧闹非凡,小贩的叫卖声、震耳欲聋的印度音乐声、黄包车高喊让路的叫声、马车的叮叮当当声,全都混在一起,在我耳边回荡。还有各种各样的味道,香的臭的,炸蔬菜的香辣味、爸爸最喜爱的炖肉味、柴油机的烟味,还有腐烂物、垃圾、粪便的臭味,纷纷飘进车窗,扑鼻而来。″
发生战乱后,到处是地雷,到处是呼啸的火箭炮,到处是刺耳的枪声。房屋破败,城市满目疮痍,我们在电视看到的情景在作者的笔下一样触目惊心。
“雅德梅湾业已变成一座巨大的废墟。那些尚未被彻底摧毁的屋宇赤条条竖在那儿,屋顶破了大洞,墙壁嵌满火箭的弹片。整个街区已经化为瓦砾。我看见一个带着弹孔的招牌斜斜埋在一堆残骸中,上面写着“请喝可口可……”。我看见在那些犬牙交错的砖石废墟中,有座没有窗户的破房子,儿童在里面玩耍。自行车和骡车在孩子、流浪狗和一堆堆废物中穿梭。城市上方是灰蒙蒙的尘雾,河那边,一道青烟袅袅升上天。”
战前和战后喀布尔的两重天,不禁让人唏嘘感概。
作者在描述救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时,过程一波三折,让人看得时而热泪盈眶,时而紧张莫名,时而微笑释然,真正做到了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阿米尔与仇人阿塞夫的相遇,先是做了大量的铺垫,吊足了读者的胃囗,然后才描写两人的正面冲突,俨然一出火暴刺激的正邪之间的较量,让人犹如看着电影大片。我在想,改编成影视剧一定是既卖座又叫好,赶紧搜了搜网上,还真有,而且评分还不低。(备注:搜来看后发觉电影远不如原著好看。)
好了,套用作者最后的感悟,“那时我才明白,在美国,你不能透露电影的结局,要不然你会被谴责,还得为糟蹋了结局的罪行致上万分歉意。”
结局是否圆满,你自己去找书来看吧,《追风筝的人》,不会让你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