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娃4年老公出轨,离婚分不到房产,还被净身出户”

2019-12-24  本文已影响0人  热心市民顾先生

“财产安全,可以让感情变化的代价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而让婚姻变得更美好。”

——吴杰臻

“我就觉得他想毒死我,但我绝不会离婚,我不可能让他们得逞!”

已经46岁的朋友,在电话里用极度冷静的语气,讲述着她破败不堪的婚姻,听得我心惊肉跳。

她极爱面子,我相信,在跟我说这番话之前,她一定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

她和先生已经分居好久了。

刚发现先生出轨的时候,她想过各种办法,甚至第一次尝试了透明睡衣,希望先生回心转意。

可先生却说:

“你不是总嫌我哪哪都做不好吗,我不在家,你也落个清静。”

后来,她怀疑丈夫转移了财产,用别人的名义去浙江一带买了两处房子。

她找律师咨询,如果离婚,这房产会如何处理。

律师的话让她怒不可遏:从法律上来讲,她分不到房产。

因为她既说不出房子具体在哪个城市,也不知道挂在谁的名下,一切就像她的臆断,根本无从查证,律师也没办法帮她。

当初要不是爱和信任,她怎么会对丈夫的异动毫无察觉;可十几年过去了,她才发现,自己就像个笑话。

被最信任的人背叛,那种痛苦,比羞辱还糟心。

我相信她深夜里一定痛哭过,嘶吼过,打闹过。

可现在,她决心用消耗余生作为筹码,和她先生斗到底。

值吗?要我说当然不值。


但是我完全能理解她心里的不甘。

2019年的年末,似乎有说不完的悲凉。好几对明星夫妻相继离婚,就连普通家庭也不堪重负。

如果婚姻注定无法消除不安全因素,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帮我们尽可能规避风险,减少感情与信任的无端消耗呢?

我带着迷茫和不甘,去拜访了如今网上最火的离婚律师之一吴杰臻。

之前有同事向我推荐过他,说他讲的很多《婚姻法》常识,和婚姻安全紧密相关,自己结婚多年,却一无所知。

那些血淋淋的现实,虽然让人不那么愉快;

但能在伤害出现的时候,保你不至于伤筋动骨,有能力转身离开。

拜访吴杰臻之前,我翻了翻他的微博,果然每一个案例都直击人性。

他处理了超过1000起婚恋案件,在他的微博里,你能看到婚姻的生死万状。

本期分享者:吴杰臻

巴黎第二大学和巴黎第十大学法学硕士

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广东省婚姻法研究会理事

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离婚诉讼

微博为2018年新浪十大影响力法律微博

你要知道,感情不是万能的

吴杰臻处理过一桩家暴离婚案,这桩家暴的起因是婚外情。

男方原本是有家的,但是受不了感情的冷淡,和案件中的女方一见钟情。

他几乎没有犹豫,就和妻子提出了离婚。

他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前妻,很快就和女方结婚了。

可惜这段姻缘并不比之前那段幸福。

没几年,男方就发现女方多次出轨。

女方说:

“就像当年你遇到我,现在我也遇到别人了。”

男方听了整个人都怒了。

他和我的那个朋友做出了一样的选择:绝不离婚。

女方出轨一次,他就性暴力一次。

他变成了一个周围朋友都不认识的人。

和前妻离婚时,他主动净身出户,他的人品也算得到过验证:彼此分开时,他不会祸害对方。

可在第二段婚姻里,当他遭遇背叛,就说什么也不肯放弃了。

或许,是因为当初的净身出户,亦或许,他还爱着女方。

总之,他越觉得屈辱,性暴力就越频繁。

当女方下定决心离婚时,他想方设法让对方净身出户,闹得鱼死网破。

你不得不承认,当感情中掺杂了背叛,人品也会发生巨变。

“没了爱,又为何不加害?”

这话我不爱听,却无力反驳。

单凭爱情去建立婚姻里的安全感,终究是盲目的孤勇。

吴杰臻说,“爱情”,可不等于婚姻里的“感情”。

“爱情被注入了文学性,感情被注入了法律性。”

“爱情容不得沙子,应该永恒;可感情可以容纳很多不纯粹地东西,比如利益。”

“整部《婚姻法》都没有用‘爱情’,而用了‘感情’”。

当我们承认这一点时,就需要在感情里加入一个元素,

让感情的代价变得可以承受。

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

这个元素,最好的呈现形式,就是增加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吴杰臻说,不要觉得每个净身出户的男人都是人品好;

说不定他积攒了很多秘密的个人财产,妻子毫不知情。

这不正是我朋友的处境?

吴杰臻说,再退一步讲:

即使对配偶的财产知情,当有一方转移财产的时候,法律也很难认定是“侵占个人财产”。

因为两个人感情好的时候,人们都不愿意谈钱,很多钱都说不清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等到离婚的那一天,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就更没法判定了。

就像当年的王宝强离婚案。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双方感情好的时候,每隔几年,就把双方的积蓄拿出来去置办房产,然后写上双方的名字。”

这让我想起不久前我和同事的一次讨论。

我问:你结婚十几年了,担心过老公出轨吗?

同事回答:

“不担心。他知道,如果被我发现出轨,他必然要净身出户。但我俩这么多年,攒的钱都压在房子上了。他自己明白,要是离婚,会损失惨重。估计有点小火苗,也自己掐掉了。”

可是,精神上不会倦怠吗?

“我会跟他一起培养一个小众爱好。这个爱好,他要找到其他聊得来,并且愿意花钱跟他一起玩的人,还是不容易的。而且,有共同的爱好,也会占用一部分激情。这时候,婚姻其实就比较有安全感了。”

同事的婚姻经营之道,其实和吴杰臻看到的真相,不谋而合。

“财产安全,可以让感情变化的代价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从而让感情主导剩余的婚姻,让婚姻变得美好。

这样,婚姻才能避免成为一场赤裸裸的经济合作。”

所以,千万别做家庭主妇

这一点,吴杰臻去年就在微博上谈起过,他说:

“男人想包养小三,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女人圈养在家里,砍断她的手脚,让她不能反击。”

她会没见识、没能力、不敢离婚,连律师也请不起。

也许,很多人都会说,主动选择向男人伸手要钱的女人是自掘坟墓,不值得同情;

但吴杰臻看到的,却是很多因为传统育儿的分工,不得不成为家庭主妇的职业女性。

女方“985”院校毕业,在一家外企打工,工作4年就升职到销售中层,年收入近30万。

可是怀孕后,她再也没法像以前那样拼了,生孩子以后,更是消耗了大部分时间育儿,销售业绩上不去,收入锐减。

这时候,丈夫主动提出让父母买一套房作为保障,让她在家安心照顾孩子。

当然,房产证上只写了丈夫一个人的名字。

女方虽然感觉不妥,但想想自己没有出钱,而且大家都说,婚后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是共同财产,何必计较。

所以,这件事也就这样了。

一晃4年过去了,丈夫出轨了一个女同事,离婚势在必行。

可律师却告诉她,房子是丈夫个人财产,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她不甘心。

如果不是丈夫劝她说回家照顾孩子,再拼搏4年,她可能已经是销售总监了。

可又能怎么办?法律就是法律。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目的是消灭“依附型”婚姻,鼓励女性自食其力。

可是,对于那些不得不回家照顾孩子的女性来说,到头来不但丢了婚姻,最后连家都没了。

这就是某些职场女性成为家庭主妇后的真实写照。

当然,这个困境,从法律上来讲,并非不能化解。

吴杰臻鼓励女性和丈夫商议,建立“婚姻储备金”。

这个词听起来比较抽象,其实就是有一个共同账户,为女性坐月子、收拾家务、育儿来减轻压力,不必用牺牲职业发展作为代价。

或许,很多人一时难以接受这种观念。

“但活在当下的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懂得它、运用它。”

后记

讲真,吴杰臻的这堂“普法课”,颠覆了我过往很多的认知。

其实,《婚姻法》并不保护爱情,只保护财产。

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女性在婚姻中应该保持的底线。

底线,并不是让你精于算计、只看重利益;

底线,是每个人的护身气囊。

一旦失去这个底线的女性,人就会活得缺乏弹性,承受不住任何差错和失误。

我见过最牛气的女人,是发现男人出轨后,用了6个月时间默默搜集证据,请律师打官司,分到大部分财产,在离婚当天给第三者发信息:恭喜接盘。

这其实就是女人的“离婚力”。

做为女人,“离婚力”才是你的保命符。

得到这个保命符难吗?

真的很难,但不难的人生怎么获得幸福?容易走的,注定是下坡路。

点个在看,希望在婚姻这条路上,我们都有能力自我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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