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2018-1-23
看书要讲究缘分的,人若是回顾旧时光,就会发现能留在心中刻骨的书其实并不多,但那都是满满的回忆,最终就会像酒一样,越来越醇香。那么我来谈自己的几个小例子:
记得有一本小说,名字和作者都不记得了。有趣的是:我只读了它的上半部分,内容却记忆深刻。讲的是主人公在末世战争中北冷冻住了,过了不知道多少年自动苏醒了,却发现外边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并且发生的事情与基地中光脑记录的历史惊人的相同,最终他了解到原来世界一直在重复的运作,从远古时代猿人到最后的末世战争,就像一个复读机一遍一遍的播放。了解到这些以后,他根据知道的历史在股市上纵横捭阖,抱得美人归(第二点是我臆想的)。这本书是我上小学时读得书,这本书在我看来算是现在流行的穿越文的鼻祖了吧,虽然它使用的轮回的这个设定。近些年我并没有寻找那本书的下半部分,一是因为当时零几年时读那本书感觉新鲜,脑动大开,现在看来不过尔耳,二是现在读肯定找不回当时的感觉,还不如让它成为内心美好的事物。
另外一本书叫《头重脚轻》,是我上初中看的,内容搁到现在也算是有一点吸引力,它有一个设定:那里的人由于头重脚轻是颠倒着生活的,只有死亡或成为植物人才能直立起来,而主人公身为国家的王子,却发现身边的一切都是一场阴谋,老国王,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也是刺杀自己的间谍。情节差不多是这样设定的,有些情节可能会出现偏差。这本书在初中时算是让让我对一些未知事物,有了探索之心。现在想想还是颇为有趣。
再有一本书是《平凡的世界》,陕西三大作家之一路遥写的,故事内容旧不多做叙述,近些年拍了电视剧,算是路人皆知。那我说一说我读这本书时的情况和一些感受吧:当时是高中时,在学校看到有同学看这本书,于是趁着星期天借到了,在家里通宵达旦一个晚上读完了它。全书除去标点符号大概80余万字。当我读到孙少平在草垛上通宵读书时产生了共鸣。我读书时,在我的观点中认为第一主人公是孙少平,也许是当时的年纪,生活阅历等等,在孙少平身上看到一些与我本是的一些相似的影子。而当我看拍出来的电视剧第一主角变成了孙少安,觉得它破坏了我心中对这本书中自己在脑海中描绘的画面。也许是导演拍摄的角度问题,也许是演员的表现力的问题,也许是我因为自己的理解,再加以想象,无形中更多的理解了孙少平,更少的理解了孙少安。总之在这里也就不多加分析。其实当时我是借了两本书,还有一本书是《边城》,当时却没有看完。近来想到一些原因是:本人地地道道的关中人,对陕西的风土人情相对了解的多一些,对沈从文描述的《边城》风土人情不甚了解,读起来没有《平凡的世界》顺,这是其一,还有就是限于当时的年龄,对《平凡的世界》产生共鸣,而对《边城》没有产生共鸣,这是其二。我在这里并不是说《平凡的世界》比《边城》好,而是要叙说读书相对于个人要讲究缘分。
对的时间读一本对的书,留一份美的回忆。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