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的名义》看身份证件的使用
2017-05-22 本文已影响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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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侯亮平与蔡成功喝酒,酒后把身份证交给蔡成功去开房。蔡成功取得侯亮平身份证复印件。后蔡成功用侯亮平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了公司,使得侯亮平成为工商登记股东之一;后蔡成功又用侯亮平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通过该卡进行了交易。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也会使用职工的身份证办理各类手续,职工也可能会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使用,甚至被借走成立公司等。
如此种种,看似是帮忙,实则风险极大。
通过《人民的名义》剧情,侯亮平因为自己的一次将身份证交给蔡成功的疏忽,差点断送了自己的前途,也差点把自己送进去。
而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出借身份证,或者让别人持有身份证,麻烦很可能在不经意间就被找上门了。
比如,被人用身份证成立了公司,一不小心成了公司股东,是不是很意外?有没有突然成为老板的喜悦?
如果有,还是担心以后可能引起的麻烦吧!
以成立公司为例:
如果被冒名成立了公司,后公司注销,没有清算,或者还有债权人没有通知,那么,一旦诉讼,作为公司登记股东,成为被告是必然的。
为了不承担责任,鉴定各类签字不是自己所为,要求撤销公司登记,等等,无论结果如何,过程很折腾!
更有不幸者签字被模仿,或者不小心工商登记有自己作为股东的签字(万一喝多了呢?),那么,可能被折腾的不仅只有过程了,闹心的可能还有结果。
所以,保存好自己的证件,哪怕是复印件,专件专用,防范风险,从小事做起!
从《人民的名义》看身份证件的使用我就是瞎说,你可以不信!
不过有需要的一块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