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2023-09-29  本文已影响0人  容瑕

隋炀帝时开始设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经过唐代的发展,使科举考试确立成为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有了定期定额和定考的科目,士人们无须再经荐举,就可以直接报名考试,经过逐级考试,由府官择优录取,再由吏部试以“身、言、书、判”,就可以被授予官职。

古代国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科目(诸如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等科),举行公开而统一的集中考试,择优选拔人才,名之为科举考试。

唐代科举取士,大体上可以分为贡举和制举两大类。贡举由礼部主持具体工作,常设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算等六科;武则天时开设武举,由兵部主持具体工作。制举亦称特科,由皇帝临时下诏设定科目,不定期举行。

在众多科目中,进士和明经两科最受重视,唐代以此两途出身为宰相者有142人,占宰相登录总数的38.6%。当时考试录取的名额很少,进士科最严格,“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

宋代科举制度基本因袭唐制,但在贡举上仅以进士科为常科,其余诸科则不一定经常举行。宋代的士人经过科举考试及第便取得做官的资格,不必再经吏部加试身言书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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