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体验
1
在读大学以前,我看过的杂书很少,基本都是浸淫在教科书里。
看过的书很少,也不能完全怪我自己,很大的原因是我没有生活在一个读书的环境中。
我生在一个安静寡淡的乡村,我的家庭也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周围的邻居也没有一个喜欢看书,总之我基本上是在没有课外书的世界里长大的。
我的小学和初中都是在镇上的一个中学就读,老师只是说读书非常重要,但我们只看课本,真正的课外书在学校里连影子都见不到。
小镇上倒是有了一个小小的书店,但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因为那个书店从来没有开过门。
书店的门前总是扣着一把大锁,仿佛那些书都在坐牢一样。
虽然说小学的我对看书很陌生,但我也有一点看书的残留记忆。
不记得是几岁,反正年龄很小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我不知从哪里弄到了一本《木偶奇遇记》。
我鬼使神差的坐在门阶上就看了起来,随着我一页页的翻过去,我进入了一个我之前从来不知道的世界。
那种感觉非常奇妙,因为我是待在一个我每天习以为常的乡村的家门前看这本书,但脑海中却是在另一个世界和主人公匹诺曹待在一起。
我“看见了”他的出生,我“看见了”他因说谎而鼻子变长,我“看见了”他被狐狸欺骗。
等我和匹诺曹分别、从书本里的世界走出来的时候,我所处的现实世界已经天黑了。
也就是说,我通过看这本书而暂时脱离了我的乡村,忘记了我自己的存在,在另外一个世界里穿梭。
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至今都让我记忆犹新。
那次看《木偶奇遇记》纯属意外,之后小学就没有看书的记忆了,因为还有看电视、玩弹珠、捉螃蟹这些更有意思的事情。
在读初中的时候,我姐姐给我了买了一个MP4,那个MP4灿烂了我的初中时代。
要是没有小小的它,我的初中生涯将会是多么无趣多么苍白啊。
除了在MP4上听许嵩的歌、看几个电影外,做得最多的就是看网络小说了。
拿着MP4跑到网吧里,自己琢磨或者请教同学,往MP4里下载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小说,于是就开始了我的电子阅读之路。
在学校里住宿就躲在被窝里面看,放假在家就摊在床上看,走路也从口袋里拿出来看一看。
看电子书的速度很快,随着大拇指按在键盘上的“哒、哒”声,我也就进入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
MP4里面什么类型的书都有,修仙、异能、校园爱情、都市情感、鬼怪传说,多得数不胜数。
在这么多的网络小说中,现在只对其中两个有比较深的印象,一本是《很纯很暧昧》,另一本是《星辰变》。
《很纯很暧昧》一听这名字就很暧昧,讲的是一个叫杨明的大学生自从拥有了一副隐性可透视的眼镜后,就开始了屌丝的逆袭之路。
最后杨明和十几个老婆住在了一个小岛,比《鹿鼎记》里的韦小宝还要韦小宝。
《星辰变》是一本讲修仙的小说,具体情节早忘了,只记得男主角叫秦羽,一路打怪升级。
当时对这本书欲罢不能,以至于看完以后,在初三的那个寒假我也写起了小说。
那个冬天非常寒冷,外面不是刮风、下雨,就是下雪。
我总是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把脚放在火筒上,在桌子上摊开学校发的本子,开始写我人生的第一本小说《星辰演变》。
情节和人物都完全模仿《星辰变》,但完全是我自己虚构的故事,写了大概有2万字左右我就停笔了,一是因为就要开学迎接中考了,二是因为我编不下去了。
不过,那仍然是我阅读生涯和创作生涯的美好回忆,我怀念那个安静看书、凝神写小说的自己。
2
读高中的时候,我离看闲书又进了一步。
学校里有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书店,我也偶尔进去看看,省省饭钱买本书。
那个时候韩寒的书总是占据了一个位置,我买了他的《三重门》、《一座城池》、《韩寒五年文集》,其中《三重门》让我记忆很深刻,以至于后来又重读了好几遍。
《三重门》里的人物的年龄和我当时差不多,发生的故事也让我感觉非常亲近。
里面的幽默语录太多了,我常常是边看边笑,这也让那时的我感觉到了看书原来这么有味。
《三重门》带领我进入了一个用幽默讽刺的世界,大大影响了我的说话风格。后来读大学时,又看了一遍《三重门》之后,我又有了写东西的欲望。
我用了三天时间在手机上写出了《三重门》语言风格的《沉醉在黑色幽默的人》,一篇5000多字的短篇小说。
《三重门》的后记里,韩寒提到了钱钟书的《围城》,韩寒说没想到书还可以这样写,他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看到这句话的几天后,在高一某个吃完晚饭后的黄昏,我又走进了学校的小书店,一本《围城》赫赫在目,于是我买了下来。
说实话,当初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很好看。
一来是因为书中的故事离我当时的年龄还太遥远,二是因为钱钟书在书中埋下的幽默比较深,让当时没经历过什么的我有些费解。
读大学的时候,我又看了几遍,这时才真正爱上了《围城》,让我觉得这是最意韵深长、最幽默讽刺的小说。
我还把这本书借给了班上一个女生看,那个女生看完后对我说:“你好像那个方鸿渐哦。”
有一次在书店,我遇见了余秋雨的《山居笔记》,于是我学到了一种柔美华丽的文字风格。
在一次随堂作文中,我模仿了《山居笔记》的写作腔调,洋洋洒洒写了一篇美文。
之前作文从来没有上过90分的我,这次的作文打了94分,让我内心喜悦得不得了,看书真的是有用啊。
高二、高三时,为了准备学考、高考,而且当时也没有觉得看书很重要,再加上周围也没有安静看书的氛围,几乎没有看过课外书了,一头扎进了题海之中,杀个你死我活。
整个高中时期,我都是一个很沉默的人,一个班上的边缘人、一个总是呆在角落默默观察同学的人。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很孤独很没事做,我总是坐在座位上拿着一本书或一本杂志在看。
虽然看过的书不多,但是很庆幸我初步培养起了看书的爱好,锻炼了一些阅读能力,这大大影响了我以后的人生。
3
大学,是我阅读史上的一个小高峰。
虽然没有考上一个好大学,但是学校里的图书馆我非常满意。军训还没结束的时候,我就到图书馆观察了一番。
那时候想到钱钟书曾经横扫了清华图书馆,我也发誓要横扫图书馆三楼,因为三楼是我最喜欢的文学书的聚集地。
虽然学的是财务类专业,但我对那些枯燥的理论和数字完全没兴趣,一心只想扑在文学的怀抱里。
图书馆总是很安静,我呆在里面却感到很振奋。
一排排的书立在书架上,就像一个个士兵笔直的站在我的面前,等待接受我这个将军的检阅。
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一排排书架前来回游走,不着急马上看一本书,而是看看这个世界都有些什么样的书。
看到耳熟能详的书、名字吸引人的书、自己感兴趣的书,我会从书架中把它抽出来,匆匆翻上两页,就像一个将军把某个士兵从队伍中叫出来,检查他的衣冠是否整洁一样。
把半个楼层的书架转完后,我就会拿上一两本书,坐在书桌前安静阅读,随着文字进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
在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的这个奇妙世界里,有一个阅读片段让我至今回味无穷。
当时是一个国家传统节假日到了,学校放假了,整个校园里静悄悄,图书馆也比平常更加安静,我待在《基督山伯爵》的世界里面漫游,正阅读到唐泰斯越狱。
大仲马把整个过程描写得惊心动魄、让人不敢喘气。
写到唐泰斯越狱成功在海里潜泳时,天空很黑很阴沉,风把疾驰的浮云吹散开,露出一颗闪烁的星星。
看到这里,我的紧张和刺激已经到了最高峰。于是我从书本里抽离出来。
我漫不经心的看向窗外,令我感到吃惊的是,天上有一轮诡异的明月,还有游走的云,和书中的世界描写得一样恐怖和压抑。
现实中的世界和书本中的世界重合了,我感觉自己完全融入了这个故事,让我在窗边兴奋了好久。
这次阅读体验,让我彻底爱上了看书,让我觉得书中的世界真让人迷醉。
这次阅读后,我进出图书馆更加频繁了,把图书馆看得比自己寝室的床位还要重要。
在寝室还要在乎室友的感受,在图书馆却可以完全沉浸在阅读的世界里。
于是,在这些世界里,很多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第一次”。
《百年孤独》第一次让我觉得原来小说还有这样的写法;《追风筝的人》第一次让我看小说流泪;
《李敖大全集》第一次让我感受到了一个人如此有魅力;《富爸爸 穷爸爸》第一次让我觉得钱很重要;
《拿破仑传》第一次让我迷上了一个皇帝的内心世界;《嫌疑人X的献身》第一次让我站在罪犯这边;
《少年维特的烦恼》第一次让我发现了一颗和我相似的心;《毛泽东传》第一次让我觉得农村少年的逆袭真厉害。
还有好多“第一次”,数不胜数。
看书是一个人的孤独之旅,在我所就读的这所大学看书,就感觉到完全是彻底的孤独。
大部分同学几乎从不看任何闲书,我每次看了好书想与人分享时,却总找不到那个可以分享的人,只好自己咀嚼,自己消化。
不过,我还是很庆幸在大学度过了很多一个人的阅读时光,因为在和书本独处的时间里,我重新发现了我自己。
4
回首我的阅读岁月,从小学初涉阅读世界到初中进入网络小说的世界,从高中零零散散看书到大学集中疯狂看书,阅读之旅让我成为更好的我。
在这匆匆的二十多年,我看过的书相比于浩瀚的书海简直是九牛一毛,还有好多好书我没看过,还有好多好书我都不知道它的存在。
不过,余生还长,好书尽量多读些,总没有坏处,而且也是自己喜欢的事。
生命从阅读开始改变,很多伟人的人生是这样,我的人生也将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