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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与律师思维06——致人而不致于人

2019-05-28  本文已影响0人  郭冬平

        《孙子兵法》第六篇《虚实篇》。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一、以逸待劳——充分准备,提前准备

        孙子在《虚实篇》的开篇说到“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有准备的比没准备的强,休息好的比累着的强。

        作为律师,经常面对不同的任务和挑战,如何合理的调配好时间,完成好一个又一个的诉讼和非诉任务?有的人被任务牵着鼻子走,经常事到临头才发现还没有准备好某些事,太忙了!但是,准备工作总是要做的,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才能真正做到以逸待劳,不仅针对对手而言,也针对自己而言。我们在完成一个大的工作的准备后,不仅在大的工作来临前可以从容应对,也可以放心的去做日常的工作。——经常梳理手头的工作,把重要的事情先准备好,然后再从容应对日常的事务——这应该是我们努力养成的一种思维习惯和工作习惯,也是我们把控时间和任务的一种能力。

二、出其不意——反向思维

        孙子讲到“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这告诉我们,思维很重要,同样的力量,如何使劲关系到胜利与否。

        作为律师,要有创造性的思维,要反向思考,尤其是诉讼案件中,要做到“攻其所不守”,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同时,要做到“敌不知其所守,敌不知其所攻”,也需要不断的锤炼。养成反向思维,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反过来让我方所用,这是一个诉讼律师必须做到的,这也是前面所讲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精髓所在。

三、不断了解情况

        孙子讲“策之而知得失之计,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孙子常打胜仗的奥秘就在于通过调查,通过试探,通过研究,得知了双方的力量对比。

        律师在工作中,尤其是诉讼中,面对纷繁错乱的事实,如何从证据着手,展示有利己方的法律事实,进而获得对己方有利的裁判呢?不仅要自己做充分准备,了解对方的情况也非常重要。但对方也是若隐若现,不到最后不亮底牌,在此种情况下,通过研究,通过试探性的攻击,通过策略性的诉讼,使得对方完全亮出底牌,这样才能做到全部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

        这不仅是一种律师工作的思维,同时也是一种诉讼的策略。

四、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因势而变

        孙子谈到了作战的规律,但同时讲到了“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的道理,一个优秀的指挥员,只有做到根据形势来灵活变化,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

        作为律师,尤其是诉讼律师,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有一些固定的准备思路,但是,有分类,有相对固定的套路,也一定要学会根据形势灵活变化,具备把握形势的能力。从法律人的角度看,要具备把握逻辑思维和法律关系的能力,要学会及时根据变化的情况灵活调整自己的策略,这才能做到“形人而我无形”,才能“因敌变化而取胜”。

        本篇《虚实篇》,孙子重点从不同角度讲了如何隐匿自己的虚实,看清敌人的虚实,其中涉及了不少具体的思维和习惯。但总的来说,仍然贯彻了以往的“知己知彼”以及“形”的思想。作为律师,代表一方的利益,一定要学会多角度思维,要看清形势,要顺势而上,甚至引领形势。

        思维虽不可捉摸,却处处可体现。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每一名律师都非常重要!对每个人也非常重要!

        从第一遍《孙子兵法与律师思维》文章至今,笔者目前已经连续写了六篇。希望通过这种系统的学习和总结,来提升自己的思维水平,也希望给看到文章的您一点启迪和帮助。

        如果您喜欢,或想发表相关探讨性意见,敬请关注简书上我的专题《法律.人生》并留言;如果这些学习的思考和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点赞,您的支持,就是我不断努力的动力!

        感谢我们的老祖宗给我们带来的思维的洗礼。让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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