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梵经》释义|失败者:不懂独立思考的人没有自我意识!
上一章《尘土众生》
*第一卷:从灵魂到是者
*第三章.揭秘《梵经》
引论:从独立思考的缺失说到《梵经》与吠檀多派学者的注释
你会独立思考吗?
你以为你自己思考的结果,真的属于你自己吗?
你是否容易感到自我的迷失呢?
很多失败的人,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
很多烦恼的人,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
很多迷茫的人,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为什么?
公民自我意识的觉醒,在我国当代,经历了一个伴随着现代化历程的过程。
这个为期约莫十年的思想的昙花一现,因为独立思考能力在大众的缺失,故而在现代化没能完成之前开始了后现代的解构。
自我意识的觉醒,如果只是表现在从“某人教导我们”到“我觉得”“我认为”的观点表述方式的改变,是无法实现的。
自我意识必须借助独立思考,才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为社会的现代化的实现画上圆满的句号。
独立思考的缺失,将会让没有完成的自我意识转化为社会个体心理问题的根源。
个体的心理问题追根溯源,并不会仅限于心理咨询的狭隘中,它会走向社会心理和社会卫生领域,最终转化为文化史的一部分。
所有的疯癫者,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病。一个社会所有的健康者,都可能是真正的疯癫者。这是一个文化学问题。
社会个体的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不论是精神分析学派还是人本主义,都会从个体自我的结构入手,寻找解决的途径。
然而,个体的自我在独立思考不在场的情形下,只不过是文化幽灵附体的傀儡。
盆小猪手绘《你才是兔子!》系列之《领导的秩序》:他们站的高,他们嗓门儿大。他们说世界有规律,他们说他们自己实事求是,是掌握规律的领导。于是,他们领导下的世界,有秩序。他们用脚想问题,用大头走路小头发言。他们的世界里,秩序就是美!这一节,我们回到《梵经》,开始讨论自性与灵魂,讨论古印度文化中的灵魂观念。从中,我们将从文化根源上解释哲学中的“是者”对个体心理世界的自我的重要意义。
我们认为,在独立思考不在场时,自我同构于“是者”,是者是认知所产生的“实体”,实体的具体内涵是文化所赋予的内容,这个内容在个体心理形成了“灵魂”化的自我。
上述过程,就是没有独立思考时的扭曲的自我,一个被偷换概念的自我,一个独体于个体的文化幽灵。
自我的缺失与扭曲,只可能给个体的社会生活带来烦恼困苦。放下我执,便是要以般若心看破这种自我,进而生出离心。
首先,我们来看两段《梵经》的注释。
商羯罗《梵经注》1.1.1说:
梵确实作为一个众所周知的实体而存在,它是常住的,纯净的,有理智的,他在本质上是自由的,并是全知全能的。
梵的存在,亦可从它是一切的我这一事实中明确地得知。因为每人都感到他的自我是存在的,而绝不觉得“我不存在”。
罗摩努阇对《梵经》1.1.1的注释是从因明学入手:
“那些主张实体没有一切差别的人,无权断言这或那可证明这种实体,因为一切正确的认识方式,都以带有差别的事物为对象。
现量并不仅仅揭示存在。
多样性并非不真实。
存在和意识不是一个东西。仅存在自身并不构成实在。
意识是常住的意识性我的性质。”
《梵经》文本以深奥著称,印度思想史上注释不绝。历代吠檀多派学者对《梵经》的阐释,构成吠檀多哲学的学脉。
树由根而生,学因脉而显。
如果脱离了吠檀多派学者的理论,《梵经》就是一堆废纸。
对《梵经》的纯文本解读,只能说明“梵”所要描述的内心感受在人类基本心理结构中的原型。这个原型,厘清了《梵经》所指示的心理活动基础。
这个心理活动基础,是阅读《梵经》所不能逾越的范畴边界。如果超出这个心理活动,那么,对《梵经》的理解也就脱离了《梵经》的文本的本义。
然而这一原型在其他文化中存在的普遍性使对《梵经》的纯文本解读失去了解读《梵经》的意义。因为同类型的诺斯替主义文本,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获得与《梵经》类似的意义。
作为对《奥义书》的理论总结,《梵经》上承婆罗门宗教的同时,下启吠檀多哲学。
在吠檀多派的语境中,对梵的论证,包含了三个方面:
1.来自奥义书经典的理论引证(重在圣言量的);
2.依赖瑜伽修行提供的心理感受(重在现量的);
3.通过因明对奥义书义理的推演(重在比量的)。
这三个方面,相辅相成,交叉重叠,构筑起了吠檀多派就《梵经》所呈现的理论框架,并且在个体认知和思维活动的相对极致的领域内勾勒出梵的范畴,描绘出梵的内涵。
我们认为,文化中的任何思想,都无法脱离对典籍传承、个体体证、义理阐释这三个方面的文化形式的依存。
这三个方面,使一种文化思想能在文化中自证其存在和合理性,能在文化中体现其自身。
正因如此,思想才能塑造出文化中的个体的灵魂。
就“梵”“自性”与灵魂这一问题而言,灵魂自身意义的实现,在于“梵”与“自性”的实体性质的体证。吠檀多派思想所表述的文化,正是在个体的心理活动中,证实灵魂实体性的文化。
这里的“实体”,有别于西方哲学中起自巴门尼德的传统中的“实体(substance)”的意义,虽然内涵有所交集。我们在《梵经》的文本的基础上使用“实体”,其具体含义,下文会作详解。
(一)文化“圈养”的本体
综合吠檀多派学者商羯罗和罗摩努阇对“梵”的论证,我们可以看出,吠檀多派对梵的论证,以《奥义书》为重要理论依据。
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讲述,是以文化的思想作为内核。文化的思想内核通过语言文本的承载,维护着具体社会文化的传承。
《奥义书》是婆罗门教的经典。作为婆罗门教的思想文化文本载体的《奥义书》,是吠檀多派学者生活的时代的婆罗门教文化的语言文本形态。
所以《奥义书》所呈现的文化的思想,与当时社会文化所体现的思想,是同一的。
梵是《奥义书》的核心思想。如果有脱离《奥义书》文本的语境的梵,那么,这个“梵”,超出了梵自身的规范,脱离了人对梵的认知的媒介,于是,成为了不可能被认知的事物。
因此,梵的存在,只在于《奥义书》文本的文化语境中。
一个人的经验的形成,首先来自于他所处的文化。每一个人所处的环境,都是人类改造自然产生的人化的自然的结果。人类所有劳动生产结果的总和,构成最基础的文化现象。人类个体感官的刺激来自于这些文化现象。
因此,个体所处的文化提供给个体的思想材料,构成个体思想的现实基础,也形成个体思想试对试错的场所。
在一定程度上,个体的思想不是个体严格意义上自己产生的思想,而是社会文化中的思想,借个体这一媒介,来传递自身。
文化思想没有实体,它只存在于传递中。
同样作为文化思想的“梵”,也是如此,没有实体,只在文本的讲述与传递中存在。
文化是识的幻化,因此文化形态作为熏习,诱发种子生长。文化塑造信仰。因此,对梵的信仰因为个体所处文化的熏习而在个体的识里根深蒂固,成为了个体所相信的真实。
历代吠檀多派学者以《奥义书》注解、论证、阐释《梵经》,恰恰是因为“梵”存在于他们所处的文化中,并且他们的文化带给他们的真实感让他们感知到“梵”所具有的“实体”性质。
如果脱离了吠檀多派学者所处的文化场,那么,“梵”将因为失去所指,而成为没有任何意义的符号。
“梵”的存在与被赋予的实体性只有在个体对文化的讲述和传递中存在,说明了“梵”的内涵只能在个体的文化经验的意义中得到阐释。
二.自我:作为心理的实体
1.我在。我在哪里?
一个人只要有了自我意识,就会有产生这个自我意识的主体,被当做“自我”。
商羯罗对梵的实体存在的论述,从自我意识出发,如“每人都感到他的自我是存在的,而绝不觉得‘我不存在’。”
我存在。这个观念,自有其语言逻辑基础。但在这里,我们要先讨论的,是语言发生之前的“我存在”的心理基础。“我存在”的语言逻辑基础,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论述。
所有动物都有求生本能,但不是所有有生本能的动物,都有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虽然不是生本能的必然结果,但自我意识却以生本能作为基础和动力的来源。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个体,对自己生命的观照会更加强烈。
因此,自我意识凝聚着生命的能量,驾驭着生存的潜能。
个体认为自己的自我存在,是以作为生命个体的自己,相对立于外界而言。这个自我呈现的对立的基础,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物质交换。
因此,自我意识在我与世界的混沌中设立了界限,划分出差别,赋予了本来模糊的世界以一种可以被称为“本质”的意义。“本质”的概念让运动变化能够成立,否则事物的变化发展将因失去质的差别而失去了变化。
生命与环境的物质交换过程,以物质的客观实在为基础。个体的自我的存在,在以个体的生存为基础的自我意识中,具有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所以,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自我,是个体生命在个体自我意识中的形象。
心理形象作为符号,具有象征性。我们认为,被象征的不同对象,如果都以符号的状态出现在心理活动中,就具有被等同起来的可能。
这一原始认知的原理,在文化人类学中,体现在丰富的巫术与宗教的材料中,并且有“互渗律”等理论模型予以阐释。
意识中的心理意象,作为抽象符号,将能指或所指的各个对象加以混合。
这种混合,如同荣格的心理学中所论述的情结一样,因为一种情结的存在,会让其他类似的情结被它吸引,并结合在一起。
于是,在这一意义上,自我与生命同一,实体的存在与生命的维持同一。这个同一,让个体的生命能量得以驾驭,同时,又赋予了生命能量以超越其本身能力范围的阈值。
当个体被自我意识所确立的自我,凝结了个体思维中对“本质”和“实体”的观念的心理基础时,个体的自我就成为了个体的实体与本质,由此,主宰着个体的心理世界。
因此,我们说,个体的心理被人类文化的进化赋予了灵魂,这个灵魂投影于个体的心理世界,就成为了哲学意义上的是者。如果没有个体的这一心理基础,所有哲学思想中的是者,都只是没有意义的空洞符号和不能被认知的虚构。
思维活动从属于心理活动,因此,思维除了语言与经验,仍然以基于生理基础的心理活动为载体。这导致思想中的困难,不仅仅来源于经验和语言,更来自于文化对心理的塑造。
从此以观哲学,其价值便不在于单向的思考,而表现在让思考突破思考的支配者的反思。反思基于对思考本身进行思考,终于应触及人的“主宰”,即被妄想而生的灵魂与是者。
当自我容纳了实体与本质,自我便与存在统一。
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会认为“我存在”而不是“我不存在”。由此,也是由存在推论出“我”的途径:只要有存在,就定有存在的主体。
商羯罗对梵的实体性存在,是通过对个体自我意识的存在来加以论证,这个过程,是对上述心理活动过程的形上表述。
正是由于上述心理活动的存在,作为文化中的实体/是者的“梵”,才能通过文化现象对个体认知的影响,证明自身的本体地位。
2.体与用的纠结
自我意识所确立的自我,本身不是文化中的灵魂观念的所指。
只有当这个自我被赋予了诸如“实体”“能量”“主宰”等内涵,这个自我才会蜕变为灵魂。
在自我意识产生自我之前,人总是本能地行为,如同扑火的飞蛾,舔着伤口的猫,都自然而然地有着不自觉的动作。
当自我意识产生自我以后,人开始由“做”思及“我做”,由“我做”细想“我在做”,由“我在做”想到“我能做”,由“我能做”反思“我该做”。
于是,人的意识带来了“行”与“业”,填充了作为自我意识的产物的“自我”的空壳。个体在生命的成长中,看见了自我,然后慢慢看清楚自我的模样。
其实,这个被看见的自我,何尝是自己?不过是时光里留下的经历,被记忆熬成浆,灌进那个被称作“自我”的空杯里了。
自我是自我意识引导的意识的结果的融汇处。
个体的自我意识,可以确定有一个自我存在。这是体用关系。
好比火可以燃烧、发光、发热。发光发热就是火这个“体”的“用”。体用关系在人类学视阈下对于人类进化的意义,远远胜于因果关系。
于是,从原始文化来讲,原始人类当需要用到光亮照见漆黑的山洞时,他们会拿来火把。当需要“用”,会通过改变能发挥这种“用”的“体”来让这种“用”满足目的和需求,是人类劳动最基础的功能。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这一在儿童行为中也能被观察到的行为,就会发现,人类进化初期,在原始文化中,并没有因果观念,只有体用观念。因果观念是体用观念随文化发展的产物。但是,体用关系不能用因果观念来解释。
有一个体,才会产生自我意识这个用。有自我意识,定然有一个“体”产生自我意识这个用。然而,从自我意识这个用,推论出的自我这个“体”,却未必真正是产生自我意识的那个“体”。
由“我存在”论证“梵”存在,在这一层面,就是存在着这一理论缺陷。并不是整个世界作为“用”,其对应的“体”就必须是“梵”。
但是,“梵”之所以在文化中被作为实体,被作为世界的“是者”,而个体具有作为“Atman”的灵魂,也是上文讲述的一种必然的文化和心理互动的结果。
研究梵经,是在讨论一种宗教思想支配文化的时候,个体所自以为是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思考”在各种程度上真正是自我和独立的。
这个问题,我们不便于直接回答。
最后,我们的观点是,个体生命的生理基础和思考的存在,必然让个体产生存在的实体这一观念,然而,实体的具体内涵是个体认知所不能达到的领域。
这时,文化的熏习会赋予个体心理活动中的实体以文化思想的内核,来作为实体的内容。这个具有了文化思想内核的实体,干涉着个体的独立思考,让个体把虚妄的“灵魂”当做自己“真实的自我”。
独立思考,不是每个人都能说有就有。
自我意识,也不是每个人想要就能有。
今天,你独立思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