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论】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应该并入职级中,单列无益
绩效工资,顾名思义是根据工作效益来确定工资。工人生产有形有数、服务行业的收益也是真金白银,效益明显,根据效益奖勤罚懒、论功行赏,是产业界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但这项管理制度不能简单地迁移到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是培养人。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教师付出的劳动,在学生身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其效益就不可能像工人生产机器零件一样,有形有数、立竿见影,可以计算的。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培养,世界观的形成,智力的发展,能力的增长,都是长期日积月累的结果,绝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今天把种子播到整修得极好的土壤里去,远不是明天就会长出幼芽的。今天所做的工作,在许多情况下要经过若干年才能对它做出评价”。硬要把教师的工作业绩量化,那就只能计算出勤天数、上课的时数、学生的考试分数、竞赛名次和升学率了。这样计算的结果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人才的培养还需要全体教师协调一致地工作。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既是每个教师都应担负的任务,又不是任何一个教师就能独立完成的。全体教师对学生要求和影响的一致性,是获得良好教育效果的保证。如果把考评教师的着眼点放在那些数量上,教师的步调就会不一致,有人为了使自己教的学生考试得分高,就会互相竞争,并行课教师之间争地盘,抢时间,“并行”变成了“对行”,同头课教师之间互相保密,各留一手,“同头”变成“对头”,那里还有合力!而且这样、作往往导致一些教师在出卷、监考、评卷过程中搞邪门歪道,弄虚作假,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评价需从教育思想到业务能力,从教育、教学方法、效果到工作态度,从言传到身教都要作较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具体分析,才能评得准,评价出方向、团结和干劲。 终上所述,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应该并入职级中,不该单独列项、一年一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