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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篇|罪恶与福祉

2016-10-13  本文已影响282人  叭哒

去年装修房子的时候,我爸在小区门口买了一些灯泡。可是10个里面有3个是坏掉的。于是我让他帮忙再去退换。电工师傅一边干活一边等灯泡,从早上开始一直等到下午四点多,才见我爸把灯泡换回来。我们都觉得有点奇怪,那个店就是个离家不远的五金店,步行也就十五分钟左右,何至于要耽误一天呢?我爸是慢性子,一边吃饭一边跟我说原委。

他说上午不可以去换,因为开门做生意,不能去灭了别人的彩头,一大早去退换,自然是个不太好的开始,所以不给店家找麻烦。中午去换的时候,店里好几个人在买东西,他不想耽误店家做生意,所以自己又回来了。下午再去的时候还有一两个人在里面,他硬是等到老板旁边没什么人的时候才压低了声音跟店家说了原委,那边二话没说,立即给换了新的,老头这才滴溜着灯泡回来的。

这事对我有点触动,我便将过程分享到了朋友圈。大多数人都对此行为表达了感动与赞许。不过也有异样的声音。有个人说,替奸商打掩护,不是害了其他人吗?就应该站在他店的门口昭告天下他的伪劣商品才对!呃....我觉得似乎也有点道理,于是就又去问了我爸。

我爸说,一大早去换灯泡,自然是触了人家的霉头。这个情况下也许原本能给你换都会变成不想给你换了。你若再一坚持,说不定对方还会说出些欲盖弥彰推诿责任的气话刺激你,结果肯定是场面难看的尴尬对峙,何必呢?再说,就算他是奸商,我避人耳目的跟他商量,也是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啊?很多事情,就是因为扣子撕开了很难看,到最后不得已的就裂成大豁口,其实不如从一开始就不撕,好好理顺,皆大欢喜。呃....我又好像明白了什么。

其实在我们幼稚的认知里,对事物和人的判断往往局限于非黑即白的普世标准,却忽略了有些事情之所以会发生,也许自己才是那最大的“因”,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去处理,可能真的就是不同的结果。那些看上去的好与不好,其实都是需要追本溯源的去思考的。

我妈是爱狗人士。因为爱狗也结识了一帮民间动物救助者。她常常跟我说道身边朋友的那些善举,令她感动不已。比如,有个阿姨每天会拎着一袋一袋的小米去小区和公园里喂鸟。因为担心鸟不够吃。我就帮她分析,首先鸟的食物是草籽和虫子为主。很多植物的生存繁衍依靠的是鸟儿粪便中的草籽落到泥土中才能扩张领土,很多树木中的虫子也是依靠鸟儿的捕食才能得以控制住繁衍速度,不至于泛滥成灾。可是你这样大面积的去喂养野生鸟类,令它们失去了最原始的食谱,破坏了食物链,这种行为一旦普及开来,势必影响植物的繁衍扩张,也可能令树木罹患虫灾,到最后不得已要大量的使用杀虫剂,最终祸害的还是人类和自然界,这又是何苦呢?这些自以为是的善举,看上去的好人行为,说不定变成了破坏生态平衡的罪魁祸首。

我每个月要买三十公斤猫粮用于喂养流小区内的浪猫。我们曾经在办公室里抓到一只小老鼠,小铁笼里拎给小区的流浪猫时,吓得它们节节后退。我有点恍然,这批流浪猫的生存基因中对老鼠的捕食天性已然消失殆尽,从此猫鼠大战,也许渐渐就要退出历史舞台了。老鼠最后被溺水而亡,看着它小小的尸体,我竟无言以对。当一个物种失去了生存的压力之后,影响的何止是这一物种的生死存亡,更是整个食物链上所有成员的岌岌可危....但愿,我是想多了。

所以我常常会想,战争的爆发会是人类种群的相互斗争与替代,这种屠戮与杀害看似残忍,却是进化史中不可或缺的里程碑,而渐渐的我们失去了这种时时危及生命的紧迫感之后,会不会集体死于一种自命不凡的安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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