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乱弹
四十的心态
人到了四十,就像马拉着车冲过了坡,物理曲线达到了饱和,整个人也变得中庸而平和。人过四十日过午,话比以前少了许多,好多话未出口前,已经在心里滚了好几个滚,出得口来已经没有了烫人的温度。常常内心里已经风起云涌,表面却像未开的火锅一样波澜不惊。
人到了这年纪,该有的已经都有了,还没有的如果可以期待,那也只能顺其自然,却不会再有跳起来使劲够一把的冲动。对人和事的看法也不再激进、不再愤青,人情世故虽远没有达到练达和圆通,却也对存在的种种学会了认可和宽容。世事如棋,楚汉分明,天机自动,人人身陷其中而不自知,因为这盘棋只有上帝会赢。少年时我们置身棋外茫然而不知所从。及至中年,我们对其中的蝇营狗苟、勾心斗角已经心知肚明,渐渐就有了入局的冲动,想在那泥沙俱下中去做一块中流砥柱的巨石。其实,每一粒砂的前身都是巨石,没人愿意甘心只做一粒砂。“根的事业是伟大的。”这句话就像《鹿鼎记》里陈近南说的,‘是聪明人对傻子说的话’。人人都想当绿叶、乃至灼灼于枝头的花,只是由于时运或自身的限制成为了砂,既而再去有意无意地磨砺其他入局的巨石,纵然不能使其成为砂,至少要使其磨去棱角而至圆滑。
四十不惑,不惑的意思不单是指已经一切了然在胸、万事通达,更是指人不再有疑问、探究的精神,也不再会有求证和向上攀爬的勇气。郑燮说“难得糊涂”,他也而只是表达了无奈后的超脱。“人生识字糊涂始”,清醒是处方,而人愈清醒愈痛苦,一如我的胃总在用疼痛不时提醒着我它的存在。少年总是喜欢登高望远,享受着一览众山小,看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欢愉,视峰峦为泥丸、江河如尿迹,那时的你是热空气、是膨胀的,觉着无所不能,总以为会撑开一片新天地,及至过了四十,天底下已经没有新鲜事发生,有的只是没有奇迹的逐渐老去,最初的理想慢慢冷却、收缩,露出你脚依然踩着的大地,所有欲望的爪子都逐渐枯萎,只盼着槐荫下、蝉声里,翻一两页旧书,半睡半醒,心里一片澄明、无悲无喜。
四十更多只是代表了年龄,并不能代表成熟。你我都是肉胎凡身,遇到事还是会郁闷、还是会愤怒,就像动画片《宝莲灯》里得道成佛的孙悟空,路遇不平仍会拔地而起、抽棒在手,此时内心的画外音总是在提醒“淡定、淡定”。遂装出双手合十的虔诚样子,嘴里还在念那五字真言“俺把你哄了”,哄谁?哄的其实是自己。
四十的身体
人到四十,开始享受每年体检一次的待遇,就像六年以上的老爷车要年年审验。也开始爱惜自己的身体,常常家里没宠物就把自己当宠物养了,案头几上多了几本调理养生的书籍,稍感不适就熬汤煎药,对着书上的症状翻检身体,一不小心就会对号入座、自己吓自己。却不曾记得《菜根谭》里讲的“老来疾病都是壮时招得”,只可叹我们逐渐衰老的身体却要为年少时的宿醉和恣意妄为来偿还利息,悔得只想学阿Q唱一句“悔不该错斩了赵贤弟!”。
我的忘性开始给记性当哥,碰见熟人愣是记不起名字,非得在记忆中搜寻他的亲朋、轶事甚至绰号才能找到线索,或是寒暄了半天才能猛然记起,想说的话刚明明还在舌尖上,转眼就会忘了所说的内容;下了楼梯常常记不起是否关了门,强迫着自己不去检查一路忐忑到单位。真怕有一天站在自己家门口对老婆说,“这个娘子好面熟,怎么见面就用骂人来招呼?”更不堪的是,喜滋滋地进饭店,门迎姑娘来一句:“大叔,这边请。”再也无心看她肤如凝脂、弹指可破。只把头深深埋进菜单佯装点菜……,谁说男人不怕老,谁说这话我跟谁急!
四十最爱
依然爱一切美丽的东西,庆幸老天给了我发现美的眼晴和内心,爱看枝头烟雾一般的新绿,驻足欣赏红梅的第一个花苞,最好不过是一片随风摇曳的风信子,这些肯定都是我镜头中的最爱。也爱养花,享受着腾罐挪盆、移阴就阳的种种辛劳,当然不是单纯为了红拥绿绕。虽然常常忘了给它们浇水施肥,不得不把它们连根拔起,暴尸于野,但依然乐此不疲。也爱书画,小时候练过几天,手常常发痒画那么几笔留着偷偷品着乐,买了一堆书法的帖和拓片,文房四宝一应俱全,而今只会欣赏。常常拿出来一看,《五天教你学画画》、《启功教你学书法》,光看看书名就知道我以后最多只会成为一个“资深评论家”,说白了下不了那么大的苦功,常常幻想着退休后再努力一把,可是到那时我已老眼昏花、步履踉跄,哪里还能干这么凝神屏气的活,我许的愿连自己都不信,但有这么一样事能使你好之乐之,觉着也不错,起码闲来无事翻着看着,不会寂寞。
还有一样没变,那就是依然爱看美女,却没有了鲁迅所说的由表及里、层层递进的多余念头,只是在静静地欣赏,一如我看天上的云、枝头的花。视线追随,养眼而已。偶尔泛起闻闻的冲动,只是怕受不了香奈儿的冲鼻气味。我给老婆诉说我的理想,在小寨百汇市场开个小店好来看美女,老婆微微一笑说,我的店开在你对门,不消说,那里帅男也不少。红白分明、如花待放的是二八娇娃,还有那徐娘半老的,因多了人生的阅历却也别有一番风味。朋友说,男人一生追逐女人的标尺是随年龄增长、由头发到脚趾一路向下的。我用这个标准偷偷衡量了一下自己,却也半老。好在,还没到脚。
依然爱书,书于现在的我有两大明显功用,催眠、助厕,实在不可一日无此君。说来有点辱没斯文,却是实情。小时候拿自己割草、卖槐米赚得的几角钱兴冲冲奔到新华书店,抱着新书就着一个不挡人的角落一蹲一下午;现在却多是买来静静地陈列在书柜,只为了目光扫过一排排书脊的那种感觉,鼻子闻着新书的油墨清香,居中一坐,环己皆书,像把自己关在书牢里。朋友在自己的豪宅里建了一个阔气的书房,从底到顶据说有万余册藏书,大大的弥补了一下小时无书可看的遗憾。依我看,无非是坐拥三宫六院,三千佳丽,占着霸着而已,到底看没看,只有他自己知道。当然,这话不排除我的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在作怪。老话说,‘有牙没锅盔,有锅盔没牙。’你为拥有付出的代价就是没时间去享受。据说钱钟书家就没几册书,书全是从图书馆借的,但这也不妨碍人家成为大家。年少时喜欢的是朱自清、泰戈尔,风花雪月、没病乱哼哼的调调对我胃口。及至中年,渐渐喜欢余华、迟子建,他们像手术台上的主刀,寒光利刃闪过后再退后一步,把残酷剖开来静静展示给你看。再回头看看鲁迅的文字也渐渐有了同感,读高中时因了不会做鲁迅文章的复句划分把周树人的列祖列宗问候了个遍,现在想来有点愧然。
国外的心理研究说,写作是比倾诉更能让人快乐的事情(当然,窃以为做诗除外),所以常常兴之所至也信手涂鸦,如聚沙成丘,抽茧成纱,思绪慢慢地梳理,慢慢地涌发,整个人安静下来,内心的狂热、浮躁逐渐趋于宁静、祥和,写的东西娱人可能差点,娱己总还凑合吧。
对了,趁我这些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还没忘,赶紧写下来,算是给迈进四十门槛里的自己留点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