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观后感
观影的中间有好几次泪流满面,因为怕被别人发现,只好偷偷用自己衣领去擦。虽然我看的这场人不多,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还是听见了稀稀落落的吸鼻子的声音,心中顿时一松,还好不只是我一个人哭了。
疾病,所有人都绕不开的两个字,尤其是今天带爷爷去看腿在医院里走一遭,对这两个字有了更深的认识。爷爷最近总是腿疼,问医生,我的腿是关节炎吧,医生摇摇头说不是,就是老化了而已,这是就是自然规律。我默然,山雨欲来的风满楼的疾病固然令人可畏,但是如抽丝剥茧般的疾病才更让人感到折磨。它像是盯上落单旅人的鬣狗,今天咬你一口,明天咬你一口,直到你力气用尽血流干。就像电影中的慢粒白血病一样,慢慢地让病人溃烂。疾病就是这样一种,可怕而又无处不在的东西,它让看电影的人对电影故事里的人感同身受,这是感动产生的基础。
但是感动归感动,这种病人无力支付高额药物,商人贩卖低价仿制药救人却违反法律的现象,不得不令人深思。我不禁想问,到底是谁错了?是病人错了吗,高额的正版药对病人来说就是死刑,而廉价的仿制药却是保留生命的有期徒刑,每个人都有追求活着的权力。是程勇错了吗,他贩卖的是药物,更是活得希望。是医药公司错了吗,只要是对医药研发有过一点认识都知道,一款新药的研发需要花费数百亿美元成本,无法盈利就意味着没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如果科学家和工程师都饿死了,那么还有谁来解决疑难杂症?是法律错了吗,知识产权需要保护,没有专利就没有创新。是警察错了吗,警察的职责是秉公执法,电影里的曹警官已经展现了足够多的人性,我们不可能再对他要求更多。
电影里的每一方都有着无法反驳的出发点,为什么每一个人都在做着正确的事情,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错了呢。因为世界上的公平本来就是相对的,错的不是病人,不是程勇,也不是警察,错在贫穷,而穷病是无论什么药都治不好的。
是的,我们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存在贫穷与富有,life is money,有钱的人可以享受最好的医疗资源延续自己的生命,而贫穷的人因为购买不起昂贵的药物只能坐以待毙。这一切悲剧的来源在于钱,而钱又是推动新药研发,实现治疗疾病的根本动力。瞧,这多像一个悖论!我们的法律也无法跳脱出这一规律,像是在进行一场危险的钢丝表演,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既不至于让所有贫穷的人因无钱看病而死去,也不让制药公司无钱可赚而破产。但是我不禁要去想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什么,石头、花草是不需要法律的,法律的存在是为人类服务的,但是如果连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命权利都不能保证,那么法律的存在意义是什么?如果因为保护药物的专利而造成用不起药的人都死亡了,那么这种保护还有什么意义?
也许只有共产主义才是终极得解决方案,消灭私有制,那就不存在贫穷也不存在富有。研发药物既然不需要盈利,那么也就不需要再有人买不起药品了。但是也许这一切都太理想,只是乌托邦而已。现实的做法是,由政府托底,至少让病人能够买得起药,便能让这一场钢丝表演有惊无险地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