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讼 | 律师的焦虑:再不做营销就晚了?
法律市场的更迭
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从80年代初萌芽到现在,期间在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大背景下,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发生着复杂变化。
总体而言,中国法律市场有五项发展特征:
一、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
在80年代初期,律师总数不多,而且很多都是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系统的现职人员当中直接抽调而组成的,带有很浓厚的行政管理和区域管理色彩。所以当时可供选择的律师并不多。
但自从1986年开始律师资格考试和90年代初开始推行事务所体制改革以来,大量律师涌入市场,作为平等的服务提供主体展开竞争,给当事人提供了充裕的选择。
二、从信息不对称到信息公开
在80年代初期,当事人选聘律师往往在内部小范围当中进行,通过上级、同行关系网络或者内部员工推荐的方式。
有时候,律师往往依靠中间人提供的信息和介绍,再加上自己的一点资历和口才,就可以承揽到这项业务。
但是,现在许多大型法律服务项目正在尝试逐步公开投标制度。公开服务项目要求,要求参与的事务所对服务项目提供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服务建议方案,而且还要详细列出事务所的工作模式、专业特长和资历等内容提供参考。
这对律师的执业水平和事务所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事务所的整体发展。
三、从单一型的关系营销到复合型的市场营销
在初期的时候,选聘律师的权力往往只集中在当事人的一把手或者主管领导手中,缺乏比较客观透明的选聘标准和程序。
所以,很多律师运用单一的关系营销策略,集中搞好和当事人主要领导的关系,就可以承揽到业务。
但是现在情况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很多重大项目的律师选聘工作,往往要集体讨论拍板。而且在选聘标准上,事务所的专业特长、法律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乃至服务质量都被纳入了考虑范围。
因此,市场的变化要求律师不仅要讲求建立和巩固社会关系网络,还要注意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从价格竞争到价值竞争
在初期的时候,律师专业分工不明显,律师的作用也不突出,因此,价格差异成了当事人最容易对比的决定性因素。
但随着律师专业分工发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当事人逐步从单一对比价格转变为注重满足需求,专业分工和服务质量已经成为当事人更加关心的因素,这对事务所的发展方向也起到了指引性的良性作用。
五、从名律师到团队模式
当年,名律师曾经是当事人一度争相聘请的对象。但是,当名律师逐渐因为精力和事务所经营模式所限,无法对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给予足够关注的时候,当事人开始不再盲目追求律师的名气,转而注重法律服务实效。
团队工作模式讲求律师之间的分工合作,专业特长互相搭配,更能够保证服务质量,因而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未来的法律服务趋势
今天,可能没有律师会否认市场营销的重要性。
现在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垄断性的、等着别人上门的时代了,法律服务已经慢慢变成一种市场化的模式。
举个例子,比我们年长一些的律师都用当事人这个概念,而现在变成了客户,称呼的变化体现我们这个时代在变。特别是青年律师一代,就必须要有这种市场思维,如果你有市场思维,营销是必不可少的,如何进行营销就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有多少律师注册过微信公众号?有多少律师维护过他?有多少律师在网络上做过宣传?其实没有也没什么关系,因为大多数人都没有做这些事,做了这些事的律师也不见得有多好,但是,时代在改变,尤其这个改变在加速。
因为有很多人看到了这块的市场,加速推进了它的发展,比如说有很多微信产品都开通了律师微网站,微店、微盟什么的,这些东西对你最大的危险在于,当个人信息在网上的展示变成当事人选择律师必看的东西的时候,你就知道,你晚了。
你办案的方式没有改变,但是人们知道你了解你的方式改变了。
其实作为对这方面不感兴趣的律师大可不必着急,等趋势成型你花点钱做一个类似的网站就好了,但是就没有律师想在这方面淘一桶金,一个行业的改变往往能带来巨大的机遇。
我们的机遇就在于运用我们对于法律行业的了解与网络、宣传行业的人合作,创立自己的法律品牌。
这些年,法律人、工程师、商人……各路人马法律行业不同各个方面进行探索:法律电商、智能法律系统(或者说机器人)、新型律所、案件深度管理系统、法律大数据提供……
这一切都是基于技术(科技的发展)、习惯(信息传播方式的改变)、环境(对于法律的需求增大、经济的下滑)的改变所造成的必然趋势,没有人怀疑法律行业会被深刻的改变,只是有多少人去推动它在什么样的时间发生变化。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互联网时代一样,有这么多位面可以去经营自己,利用品牌效应来牵引个人价值。
这个时代不仅有个人价值上升通道的长度和深度,更有罕见的赛道宽度。
我们在等待这个行业的趋势成型,也在等一阵风,借力实现弯道超车。
和讼联合律师微站乘风而起,从一站式办案软件到律师快捷营销,让变化多一点点再一点点。
来源:wx
ID:律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