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菜鸟成长记

我离职的最后三十天

2018-05-13  本文已影响0人  我是莯心
我离职的最后三十天

文‖莯心

      2018年4月14日,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与精神挣扎,经历过4个月的自我安慰与自我观察,我坚定的决定我要辞职了。通过微信给领导发个消息:经理,我想辞职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感谢你的支持和帮助。过了7分钟,领导回复了5个字,“好的,我知道了。”简单的5个字似乎是肯定又是否定。肯定的是我可以辞职,离开目前我的单位,否定的是我一年多来的努力与付出就像烟一样消散了。我知道职场很残酷。即将离职的人似乎变成所谓的外人。也在提出离职的那一刻与所谓的同事画上了一条平行线。唯一能做的就是与和我一样离职的人报团取暖,互诉衷肠。

      4月16日,星期一,回到单位就看到一位新人,但我不确定。汤经理并没有将他介绍给我认识,而是介绍给曾经负责我工作的同事。在他们交谈的过程中,我听到给这位新人两周的时间让他好好学习我这方面的工作。两周,意思是两周之后我可以离开吗?从此之后经理再没有理过我,我一直认为一个即将离职的人,领导是否得要谈话,失去我这个得力干将毕竟是他们的一种损失。当然啦,人才济济,人啊,多得要死。我算哪根葱啊!

        4月28号,即两周之后做好了交接。我拿着离职清单找汤经理签字,她说时间还没有到吧,按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我这边也是按劳动法走的。我说,那我现在走呢。那你这个月的工资就没了。我咬咬牙,忍了。我很生气。我在想,离职都是这样的吗?从提出离职的那一天,领导一句话都没有说,连个眼神都不给。这是离职人的悲哀还是一种冷暴力处理。我承认我对《劳动法》知之甚少。后来,通过知乎、书店、法律专业朋友的咨询了解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法解除的后果是赔偿企业损失,不是扣除一个月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企业扣一个月工资是违法的,违法条款无效。抱着守法是不能撼动的原则。我决定遵守承诺和约定、尽心尽责做好交接工作。

        5月2号晚上,是五一过后上班的第一天,这一天有一位同事A即将要扬长而去,我们互相吐槽单位老板,对于相同的不满带着满满肯定。这也导致我在晚上11点左右跨过我的领导直接找经理的领导的主要因素。我问了三个问题。领导并没有回答。他说:“没有什么不对的,你说的很有道理。那是在你的角度,也许是你被别人误导的结果。那你在新的岗位中做出成绩了么?如果你按照我的要求,做出成绩,哪一定是另外一个结果。你说呢?”这种肯定又被否定的职场套路果真是一个坑。他的要求?给我说过吗?我只知道我拿着低职位的工资却干着负责人的任务,还要在我的基本工资上扣钱。这不是变相的压榨吗?还大义凛然的说:“给你调整了,你的绩效也会跟着调整,你的收入会比现在还要低。”“你个笨丫头啊,你问问G,他现在收入高,还是以前高。没给你调整是怕你拿的更少,自己不算账”我很是纳闷:这是对我的否定还是对自己目前管理的方法与实施政策的否定呢?还有明明预估了未来可能对员工带来利益的损害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还是他有丢掉这方面业务的打算呢?

      5月3日,这一天两个人迅速离职,都不带喘的。同事G,职位副总经理,昨天提出辞职,今天打包走人。树大招风威胁大的道理还是懂得。听说是逼走的,因为这个职位有了新的人选。同事D,内勤,即将待产,劝其调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新的内勤已经到岗。这是赤裸裸的逼着离职么。说到这,各位读者,你们是不是也已经猜到,这肯定有黑幕。一个位高权不稳的、偶尔教你撒谎的、背后使点小伎俩的、控制欲强、公报私仇的领导你愿意选择和她一起工作吗?我反正不愿意。在这一刻,也就是在这一天,我才意识到:一个领导的能力、人品是很重要的。我以前认为看一份工作好不好,主要看三方面:工资待遇怎么样?环境氛围怎么样?工作得开不开心?现在我想加一点,上级领导怎么样?我想这样的领导总有一天也是被人逼走。也许她会比同事G死的更惨。我相信正义的力量。当然我不是诅咒她,我只是对未来的趋势做了一个理性的判断罢了。

        5月4日发生的事让我有点崩溃。今天是撞邪了吗?遇到的客户都有点让人无语。更让人生气的是领导还在我交接班的工作上找事,让我亲自给新人写一份书面形式的交接报告。甚至是新人没有记住只要拿出我写的东西就行了。还专门强调我写的东西。周六单位组织的户外活动,下班之后,我的感冒咳嗽更加严重甚至都发烧了。我打电话给领导说我明天的活动参加不了。可能我沙哑的声音还有即将离职的身份让我还没有说出理由时就给出了我想要的答案。接下来的事更是让我体会到离职人的不易与悲哀,职场的冷酷无情,领导的说话不算话,在我面前装糊涂,打马虎眼,撒谎。说你是离职的人了就不要瞎操心。甚至让我觉得你好好养病的潜台词是你好好安息吧。此处略去一千字,此事不提也罢,提起都是泪。不能让我的眼泪再次滚出来。

      5月7日,有人带话说人力资源部经理要找我谈话。人力资源部经理找我谈话这件事确实很让人陌生,我也从来没有经历过。我也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像我这种菜鸟,只能通过网络、知乎、知心朋友了解一下离职面谈的主要内容以及面谈的目的和用意。总之,一句话“留人是假,主要是在离职人员的身上得到一些反馈。”

        离职面谈指企业为了了解进入离职程序或已离职的员工对于企业各种内部状况的最终意见和看法而与员工进行的谈话,其目的是从中发现与企业工作有关的信息或事情,以便企业改进他们的工作。

        抱着我不会反悔自己做的决定的心态开始了我的离职面谈。总体下来相对和谐,我将我离职的原因归结两点:一是领导没有原则和不讲信用,当然这个原因的主要因素是工资低,曾经承诺说我独立负责时就会给我涨工资。二是自己的直接领导对于自己的问题不够重视,不直接解决问题却将问题踢皮球式的推来推去。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对还是错?说领导的坏话确实是职场中的禁忌。尤其是在离职的时候,但是想想,这没有什么不对的,我离职的原因确实是这样的。当希望变成失望的时候,人就会选择离开。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我,其实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我很赞同这句话,但是工作和生活之间还是有一个模糊的界限,这种界限是对工作和生活的一种把控的希望,希望没了,工作可以选择离开,但是生活依然继续前进

        接下来的日子很平静,人力资源部的经理说会解决我的问题,让我等待回复。如今我已经处于离职期的第三十天。我心如止水。

        首先我很谢谢这段离职期带给我的收获。工作两年来,我总结的工作经验是认为一份工作是否可长久持续。我认为从4个方面看,一是工作的待遇怎么样?二是工作的环境氛围人文怎样?三是工作得开不开心?四是上级领导怎样?作为一个劳动者,我们在遵守劳动法的同时学会用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这只是个人经历,仅此参考。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