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刀赋【弓箭手外传】

2018-07-07  本文已影响0人  静斧

    任务(一)

史林奔跑着,一边躲开敌人射来的箭矢。他气喘吁吁,右手往背后的箭袋一摸,只剩下6枝箭了。

箭枝不够是弓箭手的大忌,这好比作家用完了墨水,厨师倒光了酱料。可用完了墨水和酱料不会致命,但用光了箭矢就会。虽然史林对自己的近身搏杀技术还是有自信的,但是他并不喜欢,也不能这样做,身后装备精良的追兵起码也有三四十人,哪怕是一位全身铠甲,手持大盾的骑士也会被如此多人被踏成肉饼。弓箭手现在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摆脱追兵,尽快逃离这个该死的遗迹。

叮当一声!史林感觉到一支飞箭击穿了自己背在身后的小圆盾,如果没有这盾牌的保护,估计现在他已经透心凉了。又是一箭,射在了他的左臂上。巨大的冲击力伴随着疼痛感一并袭来,本来一直就在奔跑状态的弓箭手倒地了。

真是该死,早知道就听从黑斗羊佣兵团团长的话,不参加这个任务的······他咬着牙爬了起来,要是能活着离开,他一定要把那个派发任务的使者射成刺猬,然后钉在木桩上。

在大陆的中西部,圣凯瑟琳山脉的北方,是一片广袤无垠的草原地区。据利多姆帝国历史学者主流的看法,生活在草肥水美的大草原的游牧民族,最重要由两个民族迁徙演变而来。但是这些学者的说辞对于游牧民族而言都是毫无意义的,这些骁勇好战的草原之子相信,自己是天兽——翼狼的后嗣,他们更加坚信,整个大陆都会成为自己的领土,其他国家都会变成自己的属国。如果是在七年之前,应该没有哪个游牧部族的族长有这样的自信和豪气,口出狂言欲一统大陆。因为那时候的草原各个部族相互杀伐,为了蝇头小利可以卖主求荣,背叛盟友,不择手段。但七载春秋,一个名叫巴特勒的男人已经基本统一了整个草原,各部族冰释前嫌,空前团结。

“罗牙部族领地古代遗迹内为一伙强盗盘踞,为非作歹,十恶不赦。在此,奉我主罗牙部族的西塞罗首领之命,招募各位勇士剿灭古代遗迹内的强盗。”使者极具夸张的身体动作配合毫无感染力的说辞,难以让哈桑弗城佣兵大厅里的人们心动。人们的行动总会权衡利弊,而目前草原政局目前微妙,罗牙部族不认同巴特勒可汗的政治方针是众人皆知,在这敏感地区的任何军事行动都可能导致草原各方面势力剑拔弩张。当西塞罗首领的使者让随从从马车取下一袋一袋金币时,大帐里从开始的安静无声,慢慢变得人声鼎沸。

草原往西北方向继续前进,便是一片荒漠,“大漠之珠”哈桑弗城依绿洲而兴。大陆东西方的商人们知道穿越圣凯瑟琳山脉的雪山冰原太危险,穿越大荒漠安全程度高很多。因此,哈桑弗城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大陆贸易的主要枢纽。慢慢的,哈桑弗城和周边的沙漠部族联合起来,经过近百年的努力,在这个信奉铁和血的大陆成立了不属于任何国家政治体的商业城市体。

保护“大漠之珠”的军事力量,除了加盟的几个沙漠部族的战士之外,还有就是佣兵。佣兵的工作,简单来说就是——给钱就干活。“大漠之珠”哈桑弗城有的是腰缠万贯的金主,自然有能力的佣兵个体或者佣兵团在此常驻。佣兵工会的总部,就设在哈桑弗城东城门,由一家小酒肆发展而来。

一位栗红色头发的少年,估摸十五六岁,后背背着沙漠战士常用的短弓,安安静静坐在大厅一角的高杂物箱上。他悠悠然用小刀削着水果,看着眼皮子底下议论纷纷的佣兵们。这位少年正是史林·裴斯泰洛齐。

这个使者带来的任务无非是剿灭罗牙部族领地西南部古代遗迹内的强盗。如今的草原政治局面很敏感紧张,有人希望用无政治立场的佣兵来除掉一些不听话的人,也是情理之中。但是,总觉得不对劲······红发少年心里琢磨着,突然人群炸开锅来,巨大的欢呼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原来这位使者给出了极为高额的报酬:这次任务总报酬33金币。事前先付款20金币,事后全部付完。

这确实是诱人的佣金。只需要3块金币,哈桑弗城下层的市民就能过活一个月。若是在更加贫苦的地方,估计过个半年都不是问题。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大半佣兵争先恐后去报名登记,有些手脚麻利的已经拿着事先垫付的金币,笑的合不拢嘴了。

红发少年从货物箱上跳下来,他下定决心准备参加这次让他说不出感觉的任务。正是此时,一把大手轻按住他的肩膀,史林回头一看,是黑斗羊佣兵团团长赫尔巴特。

史林和黑斗羊佣兵团有过两次合作,但是对赫尔巴特了解并不多。他知道赫尔巴特不是大陆人,因为这个团长的眼睛,头发和胡须都呈黑色。他也知道赫尔巴特为人讲义气,重感情,所以在佣兵圈子里还是比较吃得开。最让他好奇的是这个男人的兵器——一把有弧度的,重量十足的大刀。

“小兄弟,我劝你还是不要去参与的好。” 赫尔巴特浅笑着对少年说道,声音中带有成熟男子汉的沙哑和苍凉。

“大叔,我只是个独来独往的佣兵,不隶属于任何佣兵团,当然也没有那么多负担和包袱,”史林也微笑着回应黑须男子,“这么好的机会还是要好好把握的。”

赫尔巴特听罢没说什么便放开手,少年径直走向任务使者。

“我参加这次任务,但我是需要40金币,并且一次性付清。”

史林说话声不大,却惊得周遭都安静下来。很多年长的佣兵或窃窃私语,或呵呵冷笑,都想看看这个小毛孩有什么本事敢如此出言不逊。而使者浅浅呷一口牛角杯中的葡萄酒,用很微妙的表情看着史林。

红发少年二话不说,抽身取下短弓,同时一手夺过使者手中的杯子丢在半空。只听见“嗖”破空一声,众人随声音方向看去,不禁呆住了——

箭矢把杯耳朵穿过钉在木墙上,而杯中美酒,一滴未洒。

装着40金币的小牛皮袋有一种沉甸甸的幸福感。史林心里是狂喜的,毕竟这是他十六年人生中第一次捧着这么多钱。但是他并没有得意忘形,反而刻意板起脸孔。他听过太多马虎冒失鬼因为得意忘形而被小偷盯上,结果只能用树叶遮住害羞部位溜回家的故事。

经过热闹的东区交易市场,绕进武器铺后方的羊肠小道,弯弯拐拐,史林回到自己家里。这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土屋,屋前小院子里挂满了草药,兽皮和沙漠特色的肉干。和大多数城里的普通人家一样,史林家靠贩卖皮草营生。

“爸,我回来了!”

院子里坐在小矮凳上刮制皮革的老伯听见儿子的问候声,头也不回说一句:“小兔崽子,半个月没有回家去哪里鬼混了?”

“爸,我早不是和你说过了吗?我和几个朋友去倒卖雪狼皮,”史林把10块金币放在父亲脚边,“这不,这些钱够你喝半个月好酒了。”他知道自己父亲的脾气,也知道父亲嗜酒如命,所以他不能把全部金币都给父亲。剩余的30块金币,自己留用5块,其余的交给母亲持家。

“这还差不多!等你妈从集市回来,咱爷俩整几个好菜,打几壶好酒,今天中午喝个痛快。”父亲一把抓起脚边的金币,飞快装进上胸口的贴身口袋里。口气还是大大咧咧,史林明白父亲心里是高兴的。

少年一直不敢和父母说自己在当佣兵的事情。毕竟成为佣兵那便是刀口舔血剑尖跳舞,不小心的马虎大意,亦或者命运之神打个小盹,轻则伤残,重则死亡。他只能谎称自己跟几个朋友到南方利多姆地区做生意,这个谎言肯定是不能永远瞒骗下去的,但是目前就先这么办吧。他需要改善家里的生活,让不再年轻的父母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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